越通社5月29日發表題為《 權力下放必須與權力監督并行,機制透明 》的文章,以下為文章節選。
在越共中央總書記蘇林的果敢決策中,最明顯的一點是“任務下放則權力給足”。
新思維意味著新機構,新職責賦予新權限。
在重組機構、地方政府獲得更多分級授權時,權力監督問題也必須同步實施,以確保基層政府高效、有效地運作。
在最近的一次經濟社會評估會議上,胡志明市副市長武文歡指示,內務廳審查并準備收回過時的郡、縣和守德市的授權決定,同時推進發布新的分級授權決定,授予各鄉政府。
“對鄉政府的分級授權必須與我們調整后成立新的鄉的過程同步進行。因為此事至關重要,不容拖延。如果來不及分級授權,或授權緩慢,就會形成法律‘漏洞’,導致許多工作停滯、延誤。”武文歡先生強調。
在第12郡,將建設領域的行政處罰權下放給鄉長,使處理時間從20天縮短至10天以下,顯著減少了積壓案件和民怨。
同樣,曾經是建設秩序違法“熱點”的平政縣也記錄到明顯轉變。2024年建設秩序違法案件為40多起,在向鄉級大幅授權后,較2023年減少了50%以上。
越南威信寶律師事務所總監陳國寶律師經常接觸并與胡志明市的郡(縣)、坊(鄉)級政府合作,他從第12郡和平政縣下放給鄉長處理建設違法行為的成效出發,認為今后應擴大并推廣到其他領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幫助民眾和企業最大限度減少等待時間,節省時間和成本。
“這證明了,當權力被分配到正確的人、正確的層級,并輔以透明的機制和明確的責任,基層政府完全有能力成為公共政策執行鏈條中的‘主力環節’。”
未來,鄉長將被賦予更廣泛的權力,不僅是在人事領域,還包括財政、機構組織和轄區內基本公共服務。
當前面臨的問題不是“是否應該分權”,而是“如何分權才能有效監督權力”。
隨著行政單位的調整,胡志明市將形成許多“超級鄉”,其人口規模從18萬到20萬不等,如協平坊(19.2萬人)、正興坊(19.1萬人)、婆點鄉(19.2萬人)、東盛鄉(18.8萬人)等,相當于一個小縣。
一個新的鄉的收入,可能相當于過去一個中等省份的收入。當規模和權力增大時,權力監督變得更加緊迫。
公共行政專家、碩士阮俊英認為,如果重組兩級政府模式卻不提高基層質量,那么取消縣級無異于“撤掉保護層”而沒有加固基礎。這極易導致行政混亂、地方與民眾之間的利益沖突,并削弱社會對改革的信任。
原胡志明市干部學院黨建系主任阮越雄博士認為,歷史教訓表明,哪里權力不伴隨責任,哪里就容易滋生權力濫用、腐敗,削弱人民的信任,損害基層黨組織的領導能力和戰斗力。
“在授權、賦責的同時,我們也必須研究一種監督、制衡權力的機制。特別是要大力發揮數字技術在鄉政府管理治理活動以及負責人工作中的運用,同時按照新模式建設鞏固政治系統組織:婦女、陣線、工會、退伍軍人協會,以增加代表人民的民主成分。”
未來的鄉長可能將“擁有”與現在的縣長同等的權力,但不再有下級。因此,權力監督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
“我們通過上級對下級的監督、監察機構、司法機關和法院的監督來控制權力。值得注意的是,現在法院不再依附于行政系統,將成為有效監督權力的一個渠道。此外,社交媒體、熱線電話、電子門戶網站……將是民眾對政府機構行使監督權的重要渠道。”
精簡機構的革命正進入決定性階段:重組機構、大力分權、篩選隊伍和提高干部素質。從三級政府向兩級政府的轉型,不僅是組織形式的改變,更是治理質量的轉折點。
其中,人的因素仍然是核心——需要一支精干、具有奉獻精神和掌握現代技能的干部隊伍,以滿足國家在新紀元的發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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