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5日訊 為深化“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推動法治力量融入基層治理末梢,6月4日,惠民縣人民法院胡集法庭庭長劉軍赴桑落墅鎮,為全鎮50余名村兩委干部開展“基層治理中制度執行力的法治思考”專題培訓,通過明晰法律主體、典型案例釋法、梳理實務風險等,助力提升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培訓中,劉軍聚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核心要義,向大家明確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法律定位,強調集體經濟組織在土地發包、集體資產處置等工作中需嚴守“四議兩公開”程序規范,同時,結合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涉農法律法規,向大家系統解析了農村治理八大實務要點。
此次活動是惠民縣人民法院胡集法庭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創新實踐,通過將司法服務前移至糾紛源頭,推動建立“法治體檢+風險預警+能力提升”三位一體的基層治理機制,有效防范化解社會矛盾風險,進一步夯實了基層社會治理的法治基礎。
閃電新聞記者 陳帥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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