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人民群眾對生態文明保護的意識,增強全民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6月4日,在第54個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相關單位,以“弘揚法治理念,傳播法律知識,共筑和諧社會”為主題,走進社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通過懸掛宣傳條幅、發放宣傳手冊、現場答疑、現場宣講、填寫問卷等多種形式,向廣大群眾普及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通過典型案例宣傳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重大意義,增強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此次活動,共發放法律法規宣傳冊300余冊,環保購物袋200余個,進一步增強了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感,激發了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熱情,得到了廣大市民的積極響應和熱烈支持。
生態環境沒有替代品,用之不覺,失之難存。下一步,松原中院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持續做好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定期開展生態環境宣傳工作,不斷提高群眾的整體環保意識,帶動更多群眾參與到生態環境保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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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行政庭
初審:崔蒼竹
復審:張加新
終審: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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