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藍汽車攤上事兒了。
起因是部分車主吐槽,車輛啟動時車機系統會彈出5秒左右的“向首任車主發放10000元S09專屬購車券”彈窗廣告。廣告時間看似不長,但影響卻不小,有車主反映因為廣告遮擋360攝像頭信息,差點撞上行人釀成事故。這一事件迅速在網絡上發酵,深藍官方和CEO鄧承浩及時回應并道歉,表示內部已進行流程優化,確保未來用更好的方式告知福利信息。
事實上,深藍汽車并不是第一家在車機屏幕推送廣告的車企。此前,第三代哈弗H6、蔚來ES6、大眾ID.6等車型都曾曝出類似消息,且都引發了用戶的不滿。大眾ID.6推送的車機廣告甚至覆蓋了導航信息的上半部分,嚴重影響車主的導航體驗。
車企之所以熱衷于在車機屏幕推送廣告,是因為其具有可觀的商業價值。有業內人士計算了一組數據,車機開屏廣告的千次曝光收益在15元-30元,按1000萬聯網車輛、日均2次曝光計算,車企年廣告直接收益超2億元,間接收益規模可達50億元,隨著智能汽車滲透率和保有量提高,潛在商業價值可達百億規模。
但如果車企只在意這部分的價值,那么這無疑是一種短視行為。畢竟品牌形象、用戶安全和法律風險隨便取其一都是重中之重。品牌形象是企業的無形資產,一旦因為車機廣告問題導致消費者信任度下滑,那么這無疑會對企業的長遠發展造成嚴重影響。而用戶安全更應該被車企放在首位,任何可能危及用戶安全的行為都應被杜絕,這也是消費者抵制車機屏幕廣告的根本原因,他們擔心一旦縱容車企推送廣告,那么未來車機屏幕廣告就會泛濫成災,甚至在智能駕駛檢測到車輛等紅綠燈時也推送廣告,從而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
此外,從法律層面來看,深藍汽車此舉也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廣告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車企未經車主同意就在車機屏幕上推送廣告,顯然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事件發生后,深藍汽車針對此次車機開屏廣告及APP隱私協議更新爭議發布官方回應,就車機推送問題致歉并公布整改措施。同時澄清隱私協議調整與廣告無關,CEO也及時回應并道歉。而此次事件也為車企敲響了警鐘,商業利益永遠不能放置于用戶權益和安全前面,否則,一旦因車機廣告問題引發消費者的強烈抵制,車企日積月累的市場口碑和品牌價值都將受到沉重的打擊,最終銷量數據將給予車企懲罰,橫豎都是一樁虧本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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