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強者不需要外界認同
很多人有個不好的習慣,什么東西都要爭論不休,證明自己是對的。
和朋友爭,和同事爭,和同學爭,就連夫妻之間也要爭論。
結果誰也說服不了誰,最后搞得不歡而散,甚至斷交、離婚!
即使你口才好,在語言上贏了,對方也是口服心不服。
為什么要爭論對錯?
一是生存本能。人是群居動物,如果一個人被群體排斥或認為沒有價值,可能會面臨生存的威脅。因此,證明自己是正確的可以減輕生存的壓力和焦慮。
二是自卑心理。越喜歡爭論的人越自卑,試圖通過爭論展示自己的“見識”來掩飾自卑。
二是掌控欲望,通過語言打壓對方以獲得掌控權。這在平等主體之間較常見,例如夫妻。
道理的正確或錯誤是客觀存在的,不會因為口舌之爭的輸贏而發生改變。
只要你還喜歡與別人講道理,還在證明自己是對的,就說明你還是一個不成熟的人。
真正的強者堅信自己的價值觀是正確的,不奢求也無需外界認同,這就是自信!
No.2
越忘我的愛越危險
有一種很幼稚的想法:越忘我的愛越珍貴!
什么是忘我的愛?
不惜舍棄一切,包括財富和聲明,甚至踐踏自己的尊嚴。
對方為什么要這么忘我地愛你?
因為他愛的不是你,而是投射到你身上的理想化自我,是一種幻象。
換言之,他愛的其實是自己。
捫心自問,你是不是完美無瑕,值得對方忘我地去愛?
如果他還沒得到你,這個幻象暫時還不會破滅。
一旦得到了你,發現你并不是理想化的幻象,于是“忘我”變成了“忘你”。
到了這個時候,分手或者離婚還算比較體面的結局。
更可怕的是自我毀滅!
例如胖貓,單方面給“女友”數十萬元,自己卻舍不得吃麥當勞,夠“忘我”的吧?
當“女友”提出分手后,他的內心世界突然坍塌,選擇投河輕生。
因此,越忘我的愛越危險。
無論對哪一方,都很危險。
No.3
賣慘也是一種武器
賣慘,也叫夸耀不幸,是一種通過把自卑感尖銳化來實現異常優越感的模式。
有的人經常向外界訴說成長中的各種不幸,當你懷著同情心去安慰時,他卻以“你無法體會我的心情”為由拒絕。
夸耀不幸的人,其目的并不是想獲得心靈慰藉,而是通過賣慘來顯得自己與眾不同,以自己的不幸支配對方。
最擅長利用這一武器的是嬰兒,只要一哭,大人們就屁顛屁顛地過來了。
當然,嬰兒賣慘是無意識的,不必苛責;而成年人賣慘至少是潛意識的,甚至是有意識的。
潛意識地賣慘,還值得理解。
例如有人失戀了,心情不好是人之常情。你去請她喝杯咖啡,最多也就一兩次。
但有意識地賣慘,就很可惡了。
例如行人故意不遵守交通規則,被遵守交通規則的機動車撞了。無論有沒有受傷,無論輕傷還是重傷,行人都要求巨額賠償。
在“索賠”的過程中,行人不斷訴說過往的各種不幸,例如輟學、失業、離婚等、甚至父母雙亡。
這就是碰瓷式的“我弱我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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