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街頭最需要的可能就是一張厚臉皮了吧。
畢竟街頭攝影是這么簡單的拍攝形式,對設(shè)備沒有太多的要求,可以說街頭攝影可能是所有攝影類型中門檻最低的,因為它對于器材完全沒有限制,你可以拿起任何手中可以拍照的設(shè)備來進行拍攝。街頭攝影的目的是通過影像來創(chuàng)建參與感,讓每一個人(鏡頭后的你,鏡頭前的陌生人,鏡頭外的觀看者)都能夠參與其中,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應(yīng)該有街頭攝影。
而對大多數(shù)人來說,街頭攝影很難的最主要因素不是來自于這些外因,而是來自于自己內(nèi)心的恐懼。
其實這很容易理解,我們生活在一個看似開放卻封閉自我的世界里,人與人之間都有一堵無形的墻壁,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空間,用手機為自己套上了一層保護罩,我們很難去接近一個陌生的人,我們對陌生人可能也都會抱有戒心。對于很多那些想要拍攝街頭的人來說,他們會擔(dān)心,萬一拿著相機拍攝陌生人的時候?qū)Ψ缴鷼饬嗽趺崔k,場面會不會很尷尬。于是猶豫不前,不敢舉起相機拍攝看到的精彩畫面,只敢用鏡頭對著無趣的花花草草街道建筑。
Photo by Walker Evans
Photo by Walker Evans
Photo by Walker Evans
自從攝影術(shù)誕生之日起,到相機小型化之前,攝影師們一直都在致力于解決如何用笨重的相機拍攝街上的那些“毫無察覺的行人”。
在 1938 年至 1941 年之間,攝影師 Walker Evans 拍攝了一系列紐約地鐵乘客的肖像,雖然此時小型135旁軸相機已經(jīng)被制造出來,街頭光線良好狀態(tài)下的瞬間抓拍不再是難事,而在昏暗的甚至搖曳的地鐵車廂中進行拍攝卻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于是他將他的 35mm Contax 相機藏在大衣里,預(yù)先設(shè)置好一個大光圈,然后將快門固定在 1/50s,有的時候他的助手,年輕的攝影師 Helen Levitt 也會陪他一起,為他打掩護,當(dāng)他覺得自己對面的人坐著的姿勢符合自己想要的構(gòu)圖的時候,他就會按動藏在袖子里的遙控快門線進行拍攝。只是盲目的拍攝,不看取景器,又不像現(xiàn)在數(shù)碼相機這樣可以隨時 review,所以直到照片沖洗出來之前,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拍了什么。
對 Evans 來說,他想要的只是那種“純粹記錄”的理念,目的是在毫無外部作用“介入”畫面的前提下,用相機記錄下陌生人的真實瞬間。
后期的街頭攝影師更多是像 Garry Winogrand 那樣,拿著一臺不容易引起關(guān)注的小型相機潛入人群之中,發(fā)現(xiàn)畫面的同時快速按下快門,然后匆匆離去,繼續(xù)尋找下一個目標(biāo),他們享受著觀察人群發(fā)現(xiàn)畫面按下快門捕捉瞬間的快樂。
Photo by Garry Winogrand
Photo by Garry Winogrand
在街頭游蕩的幾年里,我拍下了數(shù)萬張照片,很多照片都是深入人群中拍攝的,雖然我的目的是讓自己消失在人群之中,做一個記錄者而非參與者,但被人發(fā)現(xiàn)自己拿著相機在拍照也總是難免的事兒。大部分情況下,我遇到的人們都十分的友好,看到我在拍照會對我微笑,即使不想要被拍到在彼此良好的溝通之下也都沒有什么大問題。
真正意義上的沖突有沒有遇到過?想來想去,可能只有一次。而那一次,其實也跟拍人沒有關(guān)系。
某一天晚上,我在某條很多外國人經(jīng)常去的酒吧街附近閑逛拍照,因為那里有很多有特色的小店,晚上的燈光很漂亮。雖然已經(jīng)臨近冬天,但是路邊還有很多人,我在那里拍了一段時間正準(zhǔn)備離開的時候,突然一個老外看我拿著相機就沖上來拉住了我問我在拍什么。雖然我第一反應(yīng)是我沒有拍到他沒有必要跟他多廢話,但我還是告訴他我只是在拍這些小店的招牌,并且給他看了我拍的照片,而那些照片里面并沒有任何一張拍到他。
可是他卻說我不能在那里拍照,可能是為了在他身邊的中國女伴面前顯得更man一些吧,他堅持要報警,還威脅我說自己在這里很有勢力(雖然可能也是說給別人聽的吧)。我就跟他解釋我沒有進入店里拍攝,我只是站在馬路上拍,在公共場合拍照沒有問題。然而對于一個喝高了并且表現(xiàn)欲旺盛的酒鬼來說,說再多也沒用,我就不去理會他,坐在馬路邊上看著他報警。
有一個小插曲,在報警的時候他說不清這是哪條路,我跟他說我來跟警察說他怎么都不愿意把手機給我,而是把電話給了一個在旁邊看熱鬧的在附近做裝修的民工師傅讓他來說,結(jié)果這位民工師傅由于地方口音太重了民警也沒聽懂,于是他就只能叫來了他的中國女伴讓她來幫忙報警。后來民工師傅看他是外國人就想要問他要一些好處,他裝作沒聽見。
沒過多久民警就來了,他馬上沖上去跟民警說我不能在這里拍照,之前我們在交流的時候他一直都跟我說英文而我跟他說中文,雖然交流并沒有障礙,不過這時候他跟民警說話,中文說的可溜了。
我跟民警簡單說明了情況,又給民警看了看我拍的照片,民警認(rèn)為我拍的照片沒有問題記錄了一下我的身份證號就讓我走了,而這位老外還不依不饒認(rèn)為民警不應(yīng)該讓我走,結(jié)果民警在檢查他的護照的時候發(fā)現(xiàn)他的護照有問題就把他帶走了,這時我看了一下他的女伴,早已經(jīng)藏進周圍看熱鬧的人群里了。
后面事情的發(fā)展我就不清楚了,但愿他和他的女伴能有一個美好的夜晚吧。
很多不懂街頭攝影的人會將街頭攝影與偷拍混為一談,其實這兩者之間是有本質(zhì)上的區(qū)別的。
關(guān)于街頭攝影的道德問題,我在《》這篇文章里面說過。首先街頭攝影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非控制性,它杜絕了一切擺拍的可能,同時社會美學(xué)又需要確保場景中的內(nèi)容帶有故事性,會釋放情緒。在街頭攝影中,「街頭」的主要內(nèi)核是社會性,人提供了情緒,情緒則放大了照片的主題。而這里的人,卻不是針對性的特定的人,換言之任何人都可以。
而對街頭攝影中的肖像權(quán)的侵犯糾紛更多的應(yīng)為隱私權(quán)。
街頭攝影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在公共場合拍攝,而從某種角度上來說,一個人直接暴露在公共場合的部分不算隱私。因此,在并未禁止拍攝的公共場合中進行拍攝實質(zhì)上并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即便如此,還應(yīng)該要滿足三個要素:
1、不要在有限制拍攝的公共場合進行拍攝,如禁止拍照的美術(shù)館等;
2、不能立足于公共場合采用不當(dāng)手段對私人場所進行拍攝,如站在大街上(公共場合)去拍攝別人的家里(私人空間);
3、不能在公共場合對被攝者未公開暴露的隱私部位進行拍攝,如偷拍裙底。
上面三種,都會構(gòu)成對隱私權(quán)的侵犯,這些行為,才是真真正正的「偷拍」,并且可能真正觸犯了法律(像是上面說的偷拍裙底)!
另外一個方面,如果你拍攝的攝影作品對他人的形象進行了扭曲、丑化、侮辱和誹謗,那么即使是在公共場合進行拍攝,也有可能造成對他人名譽權(quán)的侵犯。一張照片是否會侵犯到他人的名譽權(quán),用最普通的常識就可以判斷,無需贅言。
對肖像權(quán)的侵犯是親告罪,如果你拍下來的照片沒有對他人進行刻意且惡意的丑化和侮辱,沒有利用他人的名氣去為自己賺取不合理的利潤,那么別人何苦會為了在你拍下的一張照片里露了一面而跟你打官司。如果這樣的話,可能會引發(fā)寒蟬效應(yīng),那就沒人敢在大街上拿手機拍照了,畢竟一不小心就會把陌生人拍進去了。
不過這只是我一點點看法,不代表專業(yè)意見。在拍攝及處理照片的時候,還是要考慮當(dāng)事人的意愿,不要做出讓當(dāng)事人不舒服的舉動。
只要不違反上面那些基本的原則,街頭攝影就是無害的。而我這么多年真正遇到的唯一一次沖突只是因為一個醉鬼想要在女伴面前表現(xiàn)才造成的,大部分情況大家都還是非常友好的,即使被發(fā)現(xiàn)在拍照,只要態(tài)度得體,處理得當(dāng),肯定不會造成大的沖突,俗話說舉拳難打笑臉人,要是你自己的態(tài)度就很橫那就怪不得別人了。只要你不是出于主觀上的惡意,別人也就不會對你惡意相向,我們的社會很和諧,沒有人會因為一張照片而打架,心態(tài)擺正了,處理問題就簡單了。
上面提到的街頭攝影師 Garry Winogrand 闡述過對待自己的街頭攝影的觀點: 攝影就是尋找取景器中所發(fā)生的事件,然后你以四周的邊框來創(chuàng)造出一個相對獨立而又有內(nèi)在聯(lián)系的獨立世界,這就是照片顯露的世界。
而這也正是街頭攝影的魅力,定格那一個個微小細(xì)碎的時間切片,讓其永恒。它可以用瞬間來真實的記錄人們最本真的樣子,一張照片就可以描繪出一個世俗的場景,并在某種程度上顯示一段歷史,不管是悲傷還是快樂,情緒都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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