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了!居然連疏散門安裝都搞差異化。”日前,甌海和美佳苑業主林先生反映,其所在住宅一層樓梯處的疏散門設計不合理,且存在安全隱患,希望有關部門重視,推進施工單位及時整改。
和美佳苑位于甌海區婁橋街道半塘街188號,是溫州市三溪片區甌海中心南單元F-01a地塊三產安置項目,2021年9月開工建設,2025年3月完成竣工驗收備案。
林先生說,在收房過程中,他們發現不少問題,并以7幢住宅樓一層樓梯處疏散門舉例說明,“7幢一層樓梯口的疏散門正對著樓梯,而其他幾幢的疏散門和樓梯之間有個緩沖平臺。如果在7幢樓梯口,想通過這扇門出去,必須半蹲著才能打開,這種設計顯然不合理。”
林先生此番陳述,是基于《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7.1.11第3款內容即除疏散門外,樓梯周圍2米內的墻面上不應設置其他開口,疏散門不應正對梯段,“如果正對著樓梯,在疏散人員時,是非常容易沖出去的,存在安全隱患。另外,疏散門外的直角墻面,如果有雜物堆積,是極有可能導致疏散門無法正常打開或減少其有效疏散寬度。”
意識到潛在風險后,林先生隨即向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映問題,甌海區住建局質監站受理了該投訴件。
甌海區住建局質監站相關負責人稱,投訴人規范文件引用不準確。和美佳苑于2021年9月開工建設,適用2015年5月施行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該規范文件未對室內樓梯間門距踏步邊緣距離做明確要求,“受理之后,我們第一時間對投訴人作了政策解釋,同時調取設計圖紙與現場勘察情況進行比對,結果顯示是一致的。”
“2023年3月實施的《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2022)內容要求,公共樓梯正對(向上、向下)梯段設置的樓梯間門距踏步邊緣的距離不應小區0.6米。如果按照新的規范要求,這樣的設計是有待調整的,但新規不溯及既往項目。”該負責人進一步介紹。
那么,能否參照同個小區其他住宅樓設計的樣式作出調整?或將門把手適當上移,以減少市民開門時下蹲的幅度?該負責人稱,根據現場情況了解,調整空間有限。如果往外調整,會影響走道上的人員疏散;如果門把手高度調整,不適應全體業主需求,容易產生新矛盾。
來源 溫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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