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沖突結束后,印度方面隨即將矛頭對準了中方,認為是中方的軍備援助,給了巴基斯坦和印度對抗的底氣。
在這樣的背景下,日前我國一大使館突然發出了一則通告,稱多名中國公民在邊境地區,被印度邊防部隊給抓了。
然而這次,卻也不能全怪印方。
(在邊境巡邏的印度士兵)
日前,中國駐尼泊爾大使館就發文表示,尼泊爾和印度近兩年都在強化對邊境地區的巡邏和檢查,在這樣的背景下,中方多次提醒赴尼泊爾旅行的中國公民,避免前往這一敏感區域。但是屢次勸告下,仍有個別中國公民執意前往,這才導致發生了多起中國公民被印度邊防部隊拘捕的事件發生。
站在客觀的角度來看,這類事情的發生,其實是多方面因素綜合導致的結果。
首先是與尼印邊境的特殊性和高風險性有關。
尼泊爾和印度實行的是開放的邊界政策,兩國公民只要有身份證,就可以自由往來,但是這個政策不適用于第三國公民。也就是說,中國公民是不享有這一權利的。再加上兩國邊境線缺乏明確的標識,且地形非常復雜,很容易導致外國公民無意間越境。中國公民若因誤判路線靠近邊境,就會被印方以所謂“非法入境”為由進行拘捕。
再加上在尼泊爾也存在大量的“黑導游”,他們拿低價跨國游為誘餌,主動引導游客穿越邊界,甚至部分印度邊防部隊還與這些黑中介暗中配合,在約定地點設伏抓捕,以此制造“執法業績”。這類行徑,其實已超出正常的執法范疇,是一種系統性的釣魚執法。
其次,印方政策也太過于強硬,且對事件的處置存在失當之處。
過去十幾年時間里,類似的誤闖事件發生過好幾次,但印度的處理手段從來都是“一刀切”。即使能確認公民是誤入印度境內的,但印度仍會拒絕區分主觀故意與過失,直接套用重刑條款。
2011年時,就有三名中國公民在尼印邊境被指控為是“間諜罪”,印方當時直接對其進行逮捕并起訴,拒絕了中方保釋的請求;去年6月份,一名中國公民誤入印度一個邦內,被拘押期間突發疾病,而印方拒絕及時提供醫療救助,導致中國公民死亡。
(印度總理莫迪)
在出現此類事件的時候,印方總以所謂“依法辦案”當借口推三阻四,拒絕中方領事探視、拖延法律協助,甚至否認外交交涉的合法性。這不僅違反了《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更將普通案件政治化,企圖制造對華施壓籌碼。
甚至印度一些媒體還將個別游客誤入事件渲染為“中國有組織越境行動”,為其邊境增兵和地區對抗政策提供口實。這種操作與2024年莫迪政府打“臺灣牌”的邏輯一脈相承,意在挑釁中國核心利益。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印方公民誤入別國領土時,他們的態度就完全不一樣了。2021年,3名印度人進入尼泊爾尋牛,當時一人被擊斃,此事件并未引發司法追責;2015年,13名攜帶武器越境的印度士兵被尼方扣押,數小時后便得到了釋放。這種“嚴懲外國公民、寬待本國越境者”的雙重標準,也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印方執法的歧視性。
最后,中國公民個體風險意識薄弱,也是被捕的一大直接誘因。
從今年五月份開始,中國駐尼使館就多次發布警示,明確要求公民遠離尼印邊境。但仍有少數游客輕信社交媒體攻略或當地中介承諾,執意前往高危區域,甚至為“打卡拍照”故意靠近邊界。
此外,部分游客也存在誤入可向印方解釋的僥幸心理,沒有意識到印度所謂《外國人法》對非法入境者強制羈押、不得保釋、最高8年監禁的嚴苛規定。這種法律認知的缺失,也放大了行為風險。
(尼印邊境地區)
如此總結來看,這件事情非要進行責任劃分的話,需要三方共同擔責。
中國公民未遵守使館安全警示,對邊境風險認知不足,負有個人責任;尼泊爾黑中介作為非法產業鏈的助推者,存在蓄意欺騙游客越界并勾結印軍,是事件發生的直接推手;最后印方存在系統性濫用權力的問題,必須停止政治操弄,區分過失與故意越境,保障領事權利。
總之,尼印邊境已成高危雷區,中國公民在踏出國門時,要時刻謹記安全為先,國門之外每一步皆是法律與政治的雷區;安全無僥幸,敬畏邊界即是守護生命。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