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天氣熱,喝涼茶,是不少人的日常習慣。不過問題來了,如果涼茶里有別的“加料”……那還能算是涼茶嗎?
6月6日,廣東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三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為例,提醒商家守法行商。其中提到,一涼茶鋪店主銷售“加料”涼茶被起訴。
涼茶鋪店主銷售“加料”涼茶
被判刑
被告人黎某原系東莞市沙田某某涼茶店經營者。2024年,黎某在經營過程中,擅自將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的藥粉添加入銷售的涼茶中。
2024年3月11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沙田分局依法對沙田某某涼茶店進行檢查,對銷售的6款涼茶進行抽檢,并從現場起獲可疑白色粉末一包。
經檢測,上述抽檢的涼茶中,部分檢測出含有對乙酰氨基酚、氯苯那敏、布洛芬等成分,現場起獲的粉末中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成分。2024年9月5日,民警將黎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黎某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應予懲處。黎某歸案后坦白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考慮黎某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沒有再犯的危險,回歸社會服刑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且足以達到懲罰與教育的目的,可以依法對其適用緩刑。
最終,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認定黎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法官說法
涼茶屬于普通食品,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藥物屬于明令禁止在食品生產經營中添加、使用的物質。黎某的行為可能危及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擾亂了涼茶行業正常經營秩序。
該案例提醒廣大商家,不得假借“祖傳秘方”“純天然”等噱頭掩蓋非法添加行為,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加強食品安全鑒別意識,發現不法經營行為時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
新聞+
喝涼茶的“飲用禁忌”
第一,千萬不要把涼茶當水和普通飲料喝。雖說是中草藥飲料,但是中草藥也是藥,小心有副作用。
第二,千萬不要喝太多。即便是水,喝多了也會“水中毒”。更別說是可能有腎毒性的中草藥植物性飲料,喝太多反而會加重肝腎的負擔。
第三,千萬不要以為越苦、顏色越深的涼茶效果越好。口感、顏色和所用的藥材有關,和藥效沒有直接關聯。
第四,千萬不要把涼茶當作“神藥”。畢竟那種一碗就生效的涼茶,很可能是兌了西藥。如果你更信賴中醫,生病時不如去正規中醫館找醫生開中藥。
原標題:《可怕!常喝的飲品里加進了布洛芬》
欄目主編:孫欣祺 文字編輯:程沛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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