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126萬的補稅通知飄然而至,山東的張先生看著手機屏幕,才意識到自己在新加坡的股票收益早已被國內稅務部門精準鎖定。
2025年3月25日,湖北、山東、上海、浙江四地稅務機關在48小時內同步發布公告,針對中國居民的境外收入申報問題開展集中核查。這是中國稅務機關首次多省市協同作戰追繳海外稅款。
在山東,張先生因境外股票投資收益未申報,補繳稅款及滯納金126.38萬元;上海居民陳先生的香港賬戶美股投資股息未申報,補繳18.48萬元;浙江的陳先生因虛擬貨幣交易收益多年未報稅,追繳12.72萬元。
這些案例只是開始。隨著金稅四期系統全面運行,中國公民的海外財富版圖正變得前所未有的透明。
01 全球追稅風暴來襲
2025年初春的這場跨境稅務稽查行動,標志著中國稅務機關對海外收入的監管進入全新階段。與以往重點監管高凈值人群不同,此次核查對象已擴大至中產階級群體。
在浙江案例中,補稅金額僅為12.72萬元,顯示稅務機關開始關注中等收入群體的境外所得。
核查范圍的協同互補同樣值得關注:浙江聚焦民營資本跨境流動,上海緊盯離岸金融交易,山東監管傳統制造業出海,湖北則覆蓋新型制造業領域。四地協同形成了一張覆蓋中產階級境外收入主要來源的監控網絡。
“境外收入的‘隱秘性’已成為歷史。”一位稅務顧問在平安私人銀行VIP群發出警示,“CRS與大數據監管的雙重壓力下,拖延申報只會導致滯納金累積、風險升級。”
全球征稅原則在中國并非新規。自1998年《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出臺以來,中國已確立對稅收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稅原則。2020年,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3號公告,進一步明確了境外所得的稅務處理細則。
關鍵認定標準只有兩條:在中國有戶籍或家庭聯系;或在一個納稅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83天。符合任一條件即需就全球所得納稅——前一條規定相當隨意。
東莞市地稅局早在2021年就上演過一場海外追稅大戲。稅務機關發現S公司申報的20名境外人員平均月工資僅1萬多元,顯著偏低。經調查,其中一人實際年薪高達1000多萬元,最終該公司補繳個人所得稅3608萬元。
02 征稅的隱形網絡
稅務機關如何發現這些“隱形”的海外財富?答案是一張由三股力量交織成的監控網絡。
稅收大數據是首要利器。依托金稅四期系統,稅務機關構建了覆蓋“資金流-合同流-信息流”的立體監控網絡。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外匯收支數據篩查等手段,能精準識別異常交易。一旦發現境內居民存在境外賬戶大額資金往來,系統立即觸發風險預警。
CRS(共同申報準則)機制則是全球監控的核心。截至2025年,中國已與106個國家和地區建立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機制。涵蓋范圍包括銀行存款、理財產品、股票基金等八大類金融資產。
“若中國稅收居民在澳大利亞持有存款賬戶,當地金融機構須向澳稅務當局報送賬戶信息,再經CRS通道傳回中國。”一位跨境稅務專家解釋。賬戶余額、投資收益等關鍵信息均無所遁形。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地區對賬戶余額低于25萬美元的賬戶可免予盡職調查,但小資金賬戶被報告交換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稅務舉報成為第三條通道。經濟糾紛、股東爭議、勞動仲裁等場景中,知情人士提供的境外賬戶信息成為重要線索。一旦線索具體,稅務機關便會啟動核查程序。
“比特幣也不安全了。”上海家辦圈內人士透露,“在香港和新加坡持牌的數字貨幣服務機構,其加密貨幣賬戶信息今年也開始與大陸進行CRS交換。”
03 征稅的現實難題
當監管觸角伸向全球,實際操作中的爭議點集中爆發。比如,海外股票收益征稅成為最大難點。
中國約250-350萬美股散戶面臨新稅務現實。美股股息需按20%稅率繳納個稅,資本利得(買賣差價)則歸入“財產轉讓所得”,同樣適用20%稅率。
北京稅務部門2024年明確答復: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港股免稅,但炒美股必須申報納稅。具體執行中,三個技術難題凸顯:
股票原值如何確定?當投資者分批買入、不同價位建倉時,成本計算缺乏統一標準。稅法對境外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的規定尚不明確。
盈虧能否跨期抵扣?中國稅法未明確境外股票虧損能否結轉以后年度抵扣。反觀境內A股,虧損尚可結轉五年。
按筆還是按年計算?“稅法對個人買賣境外股票是按筆計算,還是按月或者按年計算沒有明確規則,容易引發爭議。”一位稅務律師指出。
加密資產征稅存在更大模糊地帶。商業化挖礦可能被視為經營所得,允許扣除設備、電力等成本。但個人礦工面臨兩難:若按偶然所得處理,無法抵扣成本導致稅負畸高;若參照財產轉讓所得,又因加密資產缺乏穩定估值基準,難以核定增值部分。
高頻加密貨幣交易者則面臨被“升級”為經營所得的風險,適用稅率最高可達35%,遠高于普通投資者20%的稅率。
信息獲取同樣存在盲區。美國尚未加入CRS體系,中國稅務機關暫時無法通過自動交換機制獲取稅收居民在美國的賬戶信息。但稅務部門通過其他渠道彌補:稅務總局與金融監管總局、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協作,整合支付數據、出入境數據、對外付匯數據。這些非CRS渠道在實務中反而更為關鍵。
04 應對策略與合規路徑
隨著全球稅務透明化進程加速,中國稅務機關對境外收入的監管正從“被動接收信息”轉向“主動精準出擊”。2025年四地協同稽查只是一個開始,未來監管將呈現三大趨勢:
一是監管門檻逐步降低。目前CRS信息交換以100萬美元以上賬戶為重點,但后續門檻將進一步下降。更多中小額海外投資者將被納入監管視野。
二是追繳年限可能延長。實務中目前多數追繳2022-2024年度的稅款,尚未超過五年追征期。但隨著數據積累,不排除稅務機關追溯更早年度的可能。
三是加密資產監管強化。香港、新加坡的數字貨幣服務機構已開始與大陸交換賬戶信息。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可能被要求提供用戶交易記錄,為稅務核查提供數據支持。
面對日益收緊的監管網絡,專業機構建議采取三步走策略:做好海外資產統計和憑證留存;主動申報海外收入;針對稅務身份問題提前規劃。
稅收抵免成為降低稅負的關鍵工具。根據稅法,境外已繳稅款可在抵免限額內抵免中國稅收。具體規則復雜:綜合所得抵免限額=(全球綜合所得應納稅額×該國綜合所得收入額)÷全球綜合所得收入總額。
“保留境外完稅憑證原件至關重要,”上海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強調,“完稅憑證五年內可追溯抵免,但錯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不在抵免范圍。”
針對法律風險防控,稅務機關采用“五步工作法”: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立案稽查→公開曝光。在收到初步提醒時及時應對最為關鍵。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未按期申報將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偷逃稅行為可能面臨50%-5倍罰款;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將被移送司法機關。
恒通國際在給客戶的警示函中這樣寫道:“稅務透明化時代,唯有主動落實合規義務、前瞻布局稅務策略,才能全方位守護財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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