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智庫研究員 孫昀 陳思琦 李金萍
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5周年的歷史節點上,6月10日,中辦、國辦發布《關于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特殊的時間節點,意味著這并不是2020年深圳綜改方案的簡單延續,而是一次立足國家戰略全局的改革開放升維。
前后文件對比,并細看此次《意見》的側重,可以清楚發現深圳使命的深刻“躍遷”——從技術性突破轉向系統性創新,從要素開放邁向規則型開放,從城市試驗走向國家范例。
首先,深圳的改革正經歷從“單點突破”到“體系化重構”的質變。與2020年綜改方案聚焦土地管理、數據產權等“單點”不同,此次《方案》將“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改革”置于首位,構建了環環相扣的創新生態系統。
譬如,《方案》中提及的“探索實施科研項目經理人制度”賦予了企業、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對于技術路線的自主選擇權。
再如,“試行長周期考核”可讓技術成果轉化更有“耐心”,穿越科技周期。
又如,高職院校與應用型大學的學分互認則打破了不同教育體系間的隔閡,由此進一步培養深圳各項產業發展所需的高素質復合型工科人才和掌握硬科技的創新創業人才。
這種多鏈融合的頂層設計,直指創新領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當創新主體不必再為管理體制、考核體制、人才培養體制而消耗動能,便更有機會如硅谷般形成高效的“創新生態位”,在基礎研究與產業轉化間架起堅實的橋梁。
其次,我們從《意見》中發現,深圳正在不斷推進“制度型開放”,從著重強調要素流動便利化升級邁向規則體系的深度構建。
在數據要素市場,深圳不再滿足于跨境流通的技術通道,而是探索可信流通、收益分配等制度性成果,直指數字經濟的“規則溢價”。
在證券市場,當香港交易所的大灣區企業可回歸深交所上市,當數字人民幣在跨境領域測試適用性,中國正擁有屬于自己的國際金融新秩序話語權。
這種規則話語權,正如新加坡在全球海事仲裁中的地位,是一種核心競爭力。
同時,《意見》要求“創造可復制的范例”,表明深圳的綜合改革正在走向深水區。
《意見》提出的探索國土空間三維確權、低空經濟監管、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是中國城市治理與產業升級面臨的共性難題;《意見》中簡而言之的“鹽田港探索燃料加注結算創新”,實則是為全國港口城市在提高港口運轉效率、降低航運成本、增加透明度和安全性上做出探索,是應對目前波詭云譎的國際貿易形勢的有效手段;《意見》中提及的人工智能醫療設備的準入機制,是在人工智能大潮中主動在醫療領域進行嘗試和積累經驗。
這些綜合改革事項,事實上已部分超越了單個城市自身發展需求。如東京灣區在精細化管理領域的探索成為日本全國的范本,深圳這些綜合改革和制度創新都是在為中國的現代化發展進行嘗試和積累經驗。
但我們也需要正視,機遇往往與挑戰并存。科研長周期考核需配套科學的評價體系,數據跨境流動需構建堅實的安全屏障。體系化改革要求政策協同的精度遠超單點突破,制度型開放面臨國際規則博弈的復雜局面。深圳能否在這些高難度改革中取得突破,取決于其制度創新的系統性思維與風險管理能力。
縱觀全球城市發展史,那些成功轉型的標桿城市無不是制度創新的引領者。新加坡通過構建全球領先的知識產權證券化體系,鞏固了其科技金融樞紐地位;紐約依托“硅巷”模式推動產學研融合,實現了傳統金融中心的科技突圍。
于深圳而言,這份在經濟特區建立45周年之際發布的《意見》,是一次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的戰略升級。它標志著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進入了以“體系集成、制度型開放、范例貢獻”為特征的2.0階段,綜合改革任務的系統性、復雜性和前瞻性前所未有,提供的政策空間也更具想象力。
45年蝶變至今的深圳,或將迎來一個嶄新的、潛力巨大的機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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