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狂了!女孩漂流被高壓水槍射瞎眼,肇事者:你報警啊!
近日,山東濰坊一個漂流景區內,一名女孩在漂流時被陌生男子用高壓水槍近距離射中眼睛,當場失明。
看見女孩痛苦倒地,肇事男子非但沒有道歉,反而辱罵恐嚇,隨后迅速逃離現場。女孩報警后,警方迅速展開調查,景區也表示游客須知上寫了"禁用高壓水槍"。
肇事者到底要有多囂張,才能做出如此惡劣的行徑??
6月9日,一條令人憤怒的帖子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位女孩稱,自己在山東臨朐縣齊魯嵩山峽谷漂流時,被一群陌生男子用高壓水槍惡意攻擊,右眼當場失明。
現場具體發生了什么?景區難道沒人管嗎?高壓水槍這種危險品怎么會出現在漂流船上?肇事者為何如此猖狂?
6月7日下午2點多,這位女孩和朋友們一起來到景區,期待著一場清涼夏日的漂流之旅。她怎么也想不到,這趟旅程竟會成為一場噩夢。
下午2點50分左右,漂流艇行至一個中途停靠點,女孩下船買了點東西,高高興興地返回船上。就在工作人員準備開船時,意外發生了。
一群陌生男子突然沖過來,強行將女孩乘坐的皮劃艇拖到岸邊。緊接著,幾只高壓水槍對準了她,開始近距離猛烈噴射。
女孩被巨大的沖擊力打得抬不起頭,只能抱頭蹲下,后背和側臉傳來陣陣劇痛。她大聲呼喊制止,希望對方能停手,但一切都是徒勞。
更可怕的一幕發生了。其中一名男子,在距離不到半米的地方,竟將高壓水槍對準了女孩的眼睛,狠狠扣動了扳機。
"強大的沖擊力導致我的右眼瞬間失明。"女孩在帖子中痛苦地回憶道。
這么小的女孩,遇到這種事,該有多么恐懼和無助。而且最可氣的就是肇事者的態度,在女孩報警后,他們非但沒有一絲愧疚,反而對她進行辱罵和恐嚇,隨后迅速逃離現場。
這還有什么人性可言?
女孩被緊急送往醫院,由于傷勢嚴重,連續轉了兩家醫院。最終的診斷結果令人心碎:右眼球挫傷、創傷性前房積血。醫生告訴她,整個眼球內部就像一片血水,傷情非常嚴重,視力能否恢復都是未知數。
女孩在網上發布了求助信息,希望找到目擊證人,幫助警方破案。這條帖子瞬間引爆了網絡,得到了無數網友的共鳴。
這群人到底要多無法無天,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殘忍的事情?
隨著事件發酵,景區和官方也做出了回應。景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的游客須知上明確寫著"禁止攜帶和使用高壓水槍",登船前也會檢查。
這是什么意思?言下之意是景區已經盡到了告知義務,責任不在他們嗎?可既然有規定有檢查,那肇事者手里的高壓水槍是哪里來的?難道肇事者比景區的安檢還厲害嗎?
而臨朐縣文旅局和公安部門則迅速行動。據臨縣相關部門透露,事發當時,涉事男游客并未離開景區,警方很快就聯系并找到了他。該男子也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不得不說,警方的效率還是值得肯定的,但眾多網友的怒火并未因此平息,大家更關心的是,這個狂徒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對此,多位律師給出了專業解讀。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的謝博洪律師指出,男子的行為已涉嫌故意傷害。如果司法鑒定結果為重傷,根據《刑法》規定,最高可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盛高律師事務所的吳代月律師也表示,除了刑事責任,侵權人還必須承擔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如果造成殘疾,還要賠償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
律師同樣指出,如果景區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游客攜帶危險物品入場并傷人,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雖然警方已經介入,肇事者也已找到,但女孩的眼睛能否復明,心理的創傷能否愈合,都是一個未知數。
希望法律能給予肇事者最嚴厲的懲罰,也給所有景區的管理者敲響警鐘: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任何以"玩鬧"為名的故意傷害,都必須付出沉重的代價!
消息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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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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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澳門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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