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語
法者,治之端也。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黨的歷史上首次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本刊特開設專欄,以此作為展現人民法院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窗口。
本期特推出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宏偉特稿。
文 |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張宏偉
營商環境是經濟發展的軟環境,是一個地區的重要軟實力。地區之間的差距,從根本上來說,不僅僅是教育、科技、人才的差距,更重要的還是營商環境的差距。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就營商環境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指出要“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于發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并作出新的重要部署。今年3月19日至20日,習近平總書記到云南考察,對云南做好各項工作特別是推進“三個定位”建設發表了重要講話,要求云南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奮發進取、真抓實干,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開創發展新局面,強調要“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積極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等。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為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來,云南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重大決策部署,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國法治與經濟、法治與營商環境的關系,提高政治站位,結合云南省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把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貫穿執法辦案全過程各方面,做深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一、
牢牢把握“刀把子”這一政治定位,助力營造安全穩定的營商環境
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發展的基本前提。以掃黑除惡為題材的電視劇《狂飆》有這樣一個故事情節:一批投資商到“京海市青華區”考察投資環境,向市領導只提出一條要求——治安環境必須好。影視劇往往是現實生活的映射。該情節從側面反映出安全穩定的營商環境對于企業和企業家的重要性。人民法院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審判機關,是黨和人民的“刀把子”,肩負著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定分止爭、維護公正的重要職責。堅持打擊犯罪和保護人權并重,為經營主體特別是企業家提供持久可靠的人身財產保護,以有力舉措為經濟發展提供穩定有序的安全保障,是人民法院履職盡責應有之義。近年來,云南法院堅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嚴厲打擊跨境犯罪和涉緬北電信網絡詐騙及其上下游關聯衍生犯罪,依法從重打擊黃賭毒、盜搶騙、食藥環等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犯罪,對侵犯企業名譽權和企業家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個人信息、隱私權等犯罪,以及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依法予以嚴懲。2024年,云南法院審結涉黑涉惡案件36件290人,判處財產刑金額4958.4萬元,深挖徹查涉黑涉惡及“保護傘”問題線索96條,聚焦重點領域和行業監管漏洞,及時提出司法建議312份,最大限度擠壓黑惡勢力滋生空間,帶動社會環境不斷凈化向好,增強經營主體特別是民營企業家放心投資、放手創業、放膽發展的“信心”和“決心”。
依法打擊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誠實守信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貨暢其流、商行天下,靠的就是信用商譽構筑起來的經濟秩序。漠視、破壞市場規則,不僅會導致相關案件的發生,還有可能形成“破窗效應”,對健康、穩定的市場經濟秩序造成嚴重沖擊。同時,政治生態對營商環境的影響也是直接的、廣泛的、深遠的。“辦事不找關系、用權不圖好處”蔚然成風,經濟活動才能自覺在法治軌道上順暢運行。近年來,云南法院緊緊圍繞打擊、防范、保護和服務職能,一方面,依法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2024年審結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1899件3676人,讓破壞者知止、收手、不敢再犯;另一方面,依法懲處對民營企業“吃拿卡要”的腐敗犯罪,深化“受賄行賄一起查”,促進鏟除政商勾連腐敗的土壤和條件,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2024年,云南法院審結職務犯罪案件969件1120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28人,重刑率為33.5%,26名原廳級干部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
牢牢把握“公正司法”這一底線要求,助力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平等保護各類所有制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公平競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核心,平等保護是法律的精神和原則。民營企業家最期盼的不是獲得多少政策優惠,而是在投資興業過程中獲得平等法律保護,平等擁有穩定和可預期的市場環境。近年來,云南法院把依法平等保護原則融入司法政策、落到個案辦理,突出不偏不倚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不折不扣落實物權平等、契約平等、誠實信用、意思自治精神,營造“安商護企”良好生態,以法治的確定性助力提信心、穩預期、促發展。今年4月起,云南法院以“已結案件數量同比大幅增加,未結案件數量同比明顯下降,收結案總體均衡”為目標,開展“清積案·定分爭”專項行動,全面清理涉企長期未結案件,針對性加強合同糾紛和破產類案件的審判指導、質效考核,對涉企糾紛快立、快審、快結、快執,以實際措施推動減少涉企案件的解紛成本。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全省法院破產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為923.10天,同比減少289.08天;涉企合同糾紛平均審理周期為99.03天,同比減少5.96天。
依法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市場經濟要健康發展,“看得見的手”和“看不見的手”都要用好。法治作為市場經濟中“看得見的手”,既不同于市場這只完全放任的“看不見的手”,也區別于直接的行政干預,而是通過規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式保障市場機制有效運轉。近年來,云南法院始終繃緊嚴格依法辦案這根弦,堅決做到審判權不讓渡、不擴張、不缺位、不越位,公正高效辦理好每一個案件。比如,針對一度出現的破產審判立案難、辦案慢、矛盾多等突出問題,云南法院嚴格把握法律規定的破產條件,破除不合理的立案隱性門檻,積極探索完善企業破產審判機制,推進“僵尸企業”出清,加快對“有挽救價值企業”的重整,讓市場資源配置更加高效。目前,云南16個州市均已建立破產案件處置府院聯動機制,并實際運作協同辦理企業破產處置案件。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曾是中國鐵合金行業龍頭企業的云南文山斗南錳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一案時,在案件受理之初就建立起廣泛而緊密的府院聯動機制,緊緊依靠當地黨委、政府做實業務聯辦、力量聯合、數據聯通、風險聯控、社會聯治,公開透明選取破產管理人,用8個月順利完成破產重整,促使企業重新恢復生產,1700余名職工全部實現費用化安置,600余名勞動者實現再就業。該企業從連續12年虧損第一次轉變為盈利。
三、
牢牢把握“服務發展”這一職責使命,助力營造引領發展的創新環境
服務創新發展。創新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底色。司法審判服務創新發展,主要體現在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上。司法審判作為法治體系的關鍵實施機制,在保護知識產權這一“無形”的財產權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規范引領、價值引導和利益平衡作用,其意義不僅體現在個案糾紛解決,更體現在通過裁判規則確立形成創新導向的制度預期。近年來,云南法院積極探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從傳統的事后救濟向事前預防轉型,通過構建預防性司法機制,將保護節點前移至侵權行為發生前。例如,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連續三年在知識產權宣傳周期間發布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情況和典型案例,梳理法律風險點并向社會公布,發揮司法預警作用。臨滄市雙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與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簽署全國首份名茶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從源頭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同時,云南法院不斷加強科研人員的權益保護,妥善審理涉及科研人員與公司之間專利權屬或職務發明報酬糾紛,既保護了科研人員的創新積極性,又促進企業對發明專利及核心技術成果的規范管理,由此帶動產業轉型升級。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周某某訴昆明某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獎勵、報酬糾紛一案中,發現企業在職務發明創造管理和知識產權風險防范不足的問題后,專門發出司法建議,督促企業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法治意識,促進企業依法治理。
促進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傳統文化是一個地方創新發展的底蘊,如何在傳承中創新,用創新來保護,是擺在人民法院面前的時代課題。近年來,云南法院在運用司法促進傳統文化推陳出新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例如,為加強云南傳統文化、民族民間文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司法保護,鶴慶縣人民法院聘請銀器鍛制技藝國家級非遺傳承人參與調處涉銀器加工制作知識產權類糾紛;楚雄市人民法院將“梅葛民歌”“過山調”等非遺文化融入矛盾糾紛化解,讓非遺“護”得好、“用”起來、“活”下去。
四、
牢牢把握“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這一戰略定位,助力營造服務“大循環”“雙循環”的開放環境
做好涉外審判工作。涉外審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等重要職能。2015年、2020年、2025年,習近平總書記三次考察云南,都囑托云南要發揮區位優勢,努力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近年來,云南法院緊扣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戰略定位,努力推動涉外司法審判各項工作跟上、適應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要求。云南高院制定二十條措施支撐和服務云南加快建設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措施覆蓋刑事、民事、行政、知識產權、環境資源、涉外法律研究、法治宣傳等領域,貫穿“立審執”全流程。按照云南省委政法委部署,加快落實昆明中央法務區涉法院工作事項,全力支持昆明市托管西雙版納州磨憨鎮共同建設國際口岸城市,設立官渡區人民法院磨憨人民法庭,打造“國門法庭”特色品牌。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今年4月16日,云南高院出臺《關于指定基層人民法院跨區域集中管轄第一審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的規定》,明確由16個基層人民法院分別集中管轄案件,下一步將在便利中外當事人、提升涉外審判質效上狠下功夫。
加強國際司法交流和涉外審判能力建設。新發展階段,涉外審判已從民商事領域為主向行政、刑事、知識產權、環境資源等多領域延伸,一些沒有直接涉外因素的案件也在產生涉外影響。這對涉外審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須不斷更新涉外審判理念、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涉外審判法律適用能力和水平,才能緊扣對外開放大局,發揮司法審判的引領和保障作用。同時,還要在黨和國家外交外事政策統領下,積極拓展與周邊國家的司法交流合作,匯聚打擊跨境犯罪、服務經貿往來、保障各國人民合法權益的共識與合力。近年來,云南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下,注重發揮自身優勢,先后承辦中芬環境資源司法研討會等司法交流活動,特別是成功承辦世界環境司法大會,推動形成多份成果性文件,有力促進司法交流合作,廣泛凝聚法治共識;加強與高等院校合作,與云南大學合作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協同培養創新基地,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快培養高素質涉外法治人才,服務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營商環境。
五、
牢牢把握“司法為民”這一宗旨,著力營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環境
深化訴訟服務。訴訟服務是人民司法的生動“名片”。我們多次在征求企業意見建議座談會上聽到,企業最期待的是平等對待,要求的只是“無事不擾、有呼必應”。近年來,云南高院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立案訴服工作的二十條措施》,構建以訴訟服務中心為主體,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巡回辦案、訴訟服務站點為延伸的一體化訴訟服務新格局,在訴訟服務大廳集合辦理保全鑒定、現場閱卷、集中送達等50多項服務。全省法院當場立案率保持在98%以上,有效提升了經營主體和人民群眾司法體驗感和滿意度。針對網上訴訟服務需求,全省三級法院深化法院信息化建設,全部上線“移動微法院”,為當事人提供25項在線訴訟服務,實現“全天辦”“掌上辦”“異地辦”。云南高院與云南省工商聯、云南省總商會等單位聯合建立訴調服務中心、民商事調解中心以及證券、銀行、勞資等領域一系列“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讓當事人一到法院,就有多元調解方式可供選擇,推動矛盾糾紛解決更加“短、平、快”。
堅持公正規范善意文明執行。執行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涉企執行工作相較普通執行案件更加復雜敏感。一方面,涉企執行案件往往具有執行標的金額高、社會關注度高、財產處置難度大、關涉利益主體多等特點。另一方面,有的經營主體尤其是小微企業一怕“贏了官司輸了錢”,即拿到了勝訴的判決,而勝訴的權益遲遲不能兌現;二怕“辦一個案子就搞垮一個企業”的極端情況發生,面對司法總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執行難、執行亂會嚴重危害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公信力,必須著力加以整治。云南法院針對被執行人規避執行、逃避執行仍是執行工作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的情況,于今年2月組織開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重點對符合刑法規定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案件,依法加大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力度;對符合自訴條件的案件,依法及時立案審理,確保“應移盡移”。同時,建立完善“一案一賬戶”管理制度,深入整治亂保全、亂查封、亂扣押行為和執行案款管理不規范問題,堅決杜絕超標、超范圍查封財產,堅決杜絕隨意凍結、扣劃企業生產經營賬戶,堅決杜絕濫用失信懲戒措施,做到能“活封”的不“死封”,能“活扣”的不“死扣”,盡量減少對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可能造成的不當影響。對經營主體失信信息符合法定刪除條件的,及時予以刪除;對已履行義務的,及時恢復企業家信用。2024年,云南法院將全省涉企案件中13091個企業法人或組織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10973個已履行法定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失信信息進行屏蔽,做實失信懲戒、守信激勵。
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司法審判重在公開規則、明確預期,以“看得見的公正”取信于民,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權威。近年來,云南高院圍繞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定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確保中央決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委工作要求落實落細。例如,制定《關于服務和保障一流營商環境十六條措施》(以下簡稱《十六條措施》),將打擊什么、制裁什么、保護什么、服務什么具體化,引導經營主體趨利避害、健康發展。《十六條措施》成為云南法院服務保障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的司法政策指導,被列入云南省政府網站“優化營商環境 提升服務效能”文件庫,入選云南省民營經濟法治建設“十大護航行動”。云南高院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通過典型案例宣傳、以案釋法,推廣人民法院案例庫應用,引導經營主體遇到問題先找法、先看規則,產生糾紛先看案例、評估法律風險,提升誠信、守法經營意識和法律風險防范能力。針對房地產、金融貸款、民間借貸、買賣合同、追索債務、物流倉儲等案件多發、易發領域,選取典型案件示范調、示范審,提煉相同類型糾紛調解或裁判規則,切實用一案引導一批、規范一域。
法治化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實踐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審判責任。云南法院將不斷深入貫徹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完善司法服務配套措施,積極回應各類經營主體對公平競爭、平等保護的司法需求,堅定市場發展信心,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撐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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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0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68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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