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 題:“盜用”人聲、網暴“掛人”、窺探居家攝像頭……這些案例值得你我警惕
新華社記者馮家順、羅沙
互聯網時代,出現了不少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侵害他人肖像權、名譽權等人格權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12日發布6件相關典型案例,強化人格權司法保護力度,也提示公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刷短視頻時發現配音竟然是自己的聲音,這是怎么回事?
一起案例中,殷某某曾為甲公司錄制錄音制品,后者將錄音制品提供給乙公司,乙公司以該音頻為素材進行AI化處理后形成軟件產品并對外出售,丙公司購買該軟件產品后又包裝成自有產品提供給用戶使用……就這樣,殷某某的聲音被層層銷售,本人卻一直被蒙在鼓里。
聲音作為一種人格權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審理法院認為,三家公司未經殷某某許可AI化處理其聲音,構成對其聲音權益的侵害。法院判決乙公司、丙公司向殷某某賠禮道歉,甲公司、乙公司連帶賠償損失25萬元。
AI換臉,是侵權問題多發地帶。某軟件運營公司未經彭某某同意,自行在軟件上架彭某某的肖像,利用AI技術供會員“換臉”并牟利。法院對此認為,公司侵害了彭某某的肖像權,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判決公司向彭某某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3千元。
網上“掛人”,煽動網暴……網絡暴力污染互聯網環境,令人深惡痛絕。
一起案例中,陳某觀看某相聲演員演出后,通過自己的社交賬號發布觀后感,因意見不合與演員粉絲在網絡社交平臺發生爭執。該演員的粉絲超話賬號發布多條信息,將陳某的社交賬號等個人信息置頂公示,并號召其他粉絲投訴陳某社交賬號。陳某社交賬號還收到眾多粉絲的私聊辱罵。
法院對此認為,該粉絲超話賬號借維護相聲演員聲譽為由,號召其他粉絲投訴陳某社交賬號,持續對其網暴,嚴重侵犯陳某的名譽權。孟某、高某作為賬號的共同使用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判決二人刪除涉案相關信息、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陳某損失。
隨著智能家居逐漸普及,不少家庭安裝了網絡攝像頭,也讓某些人打起了“窺探”的主意。
2020年,韓某非法獲取他人家中網絡監控攝像頭賬號、密碼等信息,獲取攝像頭控制權限,遠程觀看他人家中畫面,并將部分畫面截圖保存。
非法控制智能家居設備的行為,嚴重挑戰公民隱私權和個人信息安全,必須嚴懲不貸。檢察機關對韓某提起公訴,審理法院認為,2020年至2022年5月,韓某非法控制監控攝像頭設備193個,窺探他人隱私,保存了大量其窺探到的他人家中畫面影像的截圖,屬于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韓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
法官表示,該案彰顯了司法機關對非法控制智能家居設備行為的零容忍態度,也充分提示公眾加強對智能家居設備賬號密碼的保護,防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