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成功調解兩起涉及一個家庭的贍養糾紛和不當得利返還糾紛案件,在挽回兄弟親情的同時,維護了家庭和諧穩定,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4年,原告郭奶奶(89歲)因手術住院,出院后生活起居需人照料,兄弟姐妹之間決定輪流贍養,按月輪換。因郭奶奶大兒子在贍養老人問題上存在心結,故推脫贍養,郭奶奶對大兒子提起訴訟的同時,郭奶奶的四兒子因村里各項補償款份額分割問題對哥哥也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后,辦案法官翻閱案卷,了解案情,分別同兩起案件的當事人進行談話,了解大兒子心結和四兒子訴求,尋求解決糾紛的突破口。鑒于這兩個案件涉及一個家庭母子、兄弟之間的矛盾,如果開庭直接判決,無助于郭奶奶養老問題的解決和親情關系的彌合,辦案法官決定組織村干部、家庭其他成員展開調解。
調解現場,辦案法官認真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的意見,在詳細了解情況后,以保障親情、維護家庭和諧為出發點,緊緊圍繞“情”“理”“法”,從父母恩情、是非曲直、法律責任等方面入手,深入淺出地進行了說法析理。村委會干部則通過舉案例、打比方等既生動形象的比喻,又樸素務實的語言進行勸說。最終,從最有利于郭奶奶日常生活實際出發,讓郭奶奶繼續在大兒子家中生活,其余子女對老人進行輪流照看。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終于解開郭奶奶和大兒子心中的“疙瘩”,郭奶奶主動申請撤回對大兒子的起訴。
在調解兩兄弟之間的糾紛時,雙方情緒失控,發生口角,導致矛盾激化。辦案法官及時調整調解思路,采取“背對背”方式,通過拉家常的方式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思想疏導,消除對立情緒,經過數個小時的調解,在村委會干部的配合下,對相關補償款項進行詳細核算,確定出小兒子應得份額,努力縮小雙方款項差距,最終,雙方都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也為自己的行為深深感到自責與內疚。兩兄弟終于解開心結,摒棄前嫌,放下爭議,達成調解,哥哥當即給付弟弟應得補償款項,至此,兩起糾紛圓滿化解。
民事審判庭法官表示,在法律層面,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更不得為此法定義務附加任何條件。同時,也呼吁所有子女要珍惜與父母的親情關系,積極履行贍養義務,這不僅是一種情感的回饋,更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家庭美德”的踐行,共同為老年人創造一個幸福、安寧的晚年生活環境。
圖文:王 慶
編輯:劉 銳
審核:張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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