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稅務領域信用建設工作,促進企業合規經營,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在保持評價目標原則、制度框架和評價結果基本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拓展評價范圍、優化評價規則、加大修復力度、強化結果應用,并按照“稅費皆重、稅費一體、稅費協同”理念,將全國統一征收、具備條件的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納入信用評價范圍,實現稅費信用同評和制度集成升級,不斷提高納稅繳費信用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規范納稅繳費行為,提升稅務管理效能,促進經營主體的合規經營,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為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特聘導師柏文喜表示。
△圖為稅務工作人員發放宣傳手冊,介紹數電發票和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圖片由CNSPHOTO提供)
拓展評價范圍
辦法對《納稅信用管理辦法》進行迭代升級,將全國統一征收、具備條件的社保費和非稅收入事項納入信用評價,結合經營主體評價年度內按期申報和繳費情況,綜合評價納稅繳費信用級別,更加全面地反映經營主體信用狀況。同時,將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納稅人繳費人統一納入信用評價,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其他類型納稅人繳費人可自愿申請納入納稅繳費信用管理。
“從經營主體的角度來看,辦法的出臺為其提供了更加明確的信用指引。”新智派新質生產力會客廳聯合創始發起人袁帥表示,辦法將全國統一征收、具備條件的社保費和非稅收入事項納入信用評價,這意味著經營主體的信用評價范圍更加全面。以往,納稅信用評價主要側重于稅收方面,此次將社保費和非稅收入納入其中,使得信用評價能夠更綜合地反映經營主體的信用狀況。對于依法誠信納稅繳費的經營主體而言,這無疑是一種激勵。良好的納稅繳費信用級別將成為其一張閃亮的“名片”,讓經營主體在市場競爭中能夠獲得更大的優勢。
柏文喜也表示,將社保費和非稅收入納入信用評價體系,擴大了信用管理的覆蓋面,使稅務機關的執法手段更加多樣化。這不僅有助于減少稅務違法行為,還能增強經營主體對稅法的敬畏感。
“此外,將個體工商戶等納入信用管理體系,使他們在納稅繳費信用方面與企業處于同一競爭平臺,促進了市場公平競爭。”柏文喜說。
優化評價指標
辦法進一步優化了納稅繳費信用評價指標。比如,優化評分規則,給應當為職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營主體預留容錯空間;將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等指標的扣分頻次由“按稅種按次計算”調整為“按月計算”,避免單一指標對整體評價結果影響過大;優化不能評為A級的情形,明確因存在未抵減完的增值稅留抵稅額、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等情況,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增值稅應納稅額為0,不影響經營主體評為A級。
柏文喜表示,辦法能夠激勵守信行為:良好的納稅繳費信用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A級納稅人可享受多種激勵措施,如發票領用便利、綠色通道服務等。這將鼓勵企業更加重視納稅繳費信用,主動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
此外,辦法還有利于促進合規經營。“辦法優化了評價指標,如調整扣分頻次、預留容錯空間等,引導經營主體在日常經營中更加注重合規操作,避免因小失誤而導致信用受損。”柏文喜說。
完善修復標準
辦法進一步完善了納稅繳費信用修復標準,加大了輕微失信行為修復力度,建立了欠稅指標漸次修復機制,新增了“整體守信修復”情形,細化了直接判為D級的指標修復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允許其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作出信用承諾等方式修復信用。
袁帥說,辦法為經營主體提供了信用修復的途徑,鼓勵失信經營主體主動改正錯誤,重新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這種“獎優罰劣”的機制,有助于營造一個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促進經營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
“通過明確的信息采集、評價指標和結果應用,稅務機關能夠更精準地識別和管理不同信用等級的經營主體,對A級納稅人提供便捷服務,對D級納稅人加強監管,從而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稅務管理的整體效率。”柏文喜說。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稅務部門將多措并舉抓好新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廣泛開展宣傳解讀,并通過新電子稅務局、征納互動等渠道,更好地為經營主體提供納稅繳費信用的查詢和提示提醒服務。
“辦法在實施過程中也有可能面臨一些挑戰。”袁帥表示,比如,如何確保信用評價的公正性和準確性,如何保護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如何加強與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協同合作等,這些問題需要稅務部門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建立健全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確保辦法能夠順利實施并取得預期的效果。
來源 | 中商視點
責任編輯 | 洪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