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再見他》劇照
我不執任何偏見,但針對輿論熱傳的幾點可疑之處,其實有合理解釋。
第一,關于錄音里的“3-5歲、6-9歲的男女各3例標本”。通報表示:
經鑒定為2021年4月20日腎臟移植科科研秘書宋某在電話里向即將入學的羅某宇介紹科研標本采集要求及經驗,并鼓勵其多學多看。其中談到“3-5歲、6-9歲的男女各3例標本”,系該科室擬與外校團隊開展科研合作的課題所需標本采集要求,研究內容合法合規。
這個解釋應該比陰謀集團去逼迫一個剛剛進入實習的醫生去找6個孩子的器官供體可能性高。
第二,還是一段錄音:關于切掉腸子的。錄音里有“錢不到位”的表述。但有醫學方面的網友推測,這里實際可能是醫生說“牽不到位”,懷疑是做剖腹探查,羅醫生是被要求拉勾,帶教醫生說“牽不到位”。后面錄音里的那還活不活,是和病人本身的情況有關,而不是說切掉腸子后還能不能活。
事實上這段錄音通報里沒有解釋,而且目前羅帥宇爸爸媽媽的抖音號也都能正常發布。這段錄音沒有成為雙方爭執的焦點,我個人認為應該是羅帥宇家人接受了合理的醫學解釋。
第三,關于墜落點離開墻根7米。很多網友認為這個距離太遠,不正常。實際上只需要簡單計算一下,從15樓高度掉落到地面,用自由落體公示計算,大約落地時間是3.03秒,如果平行移動7米,那么從15樓跳下時,平行速度大約是2.31米/秒。
事實上,成年男性立定跳遠起跳速度通常約為 3.5~4.5米/秒,從通報的情況看,羅帥宇墜落點的起跳位置是一鏤空長方形孔洞(洞口長3米,高0.8米),必須稍微躬身后跳出,速度比正常略低是合理的。
2.31米/秒大約是8.3公里每小時,介于人的步行速度(5公里每小時)和跑步速度(10公里每小時)之間。
事實上,成年男性立定跳遠起跳速度通常約為 3.5~4.5米/秒,從通報的情況看,羅帥宇墜落點的起跳位置是一鏤空長方形孔洞(洞口長3米,高0.8米),必須稍微躬身后跳出,速度比正常略低是合理的。
當然,通報說“在距1棟墻壁4米處的地面上有呈放射狀血跡及腦組織殘渣遺留,該處為羅某宇墜落至地面時頭部的接觸點,羅某宇觸地后反彈至發現位置”。意思是著地后又彈出3米,這個確實不好理解。
但是,警方顯然并不是以死者著地后彈出來解釋落地7米遠的詭異之處。因為從15樓落下,離地7米遠并不詭異。
第四,關于死前還有打斗和現金。通報是這么說的:
經對羅某宇居住的房間進行勘查,房門及門鎖均未發現有破損變形。房間內物品完好,未發現打斗、搏斗、拖拽等異常痕跡。房間書柜內有一單肩挎包,包內有現金24540元。房間床頭枕邊發現有一副眼鏡,未見折斷、變形,框架表面可見明顯磨損,鼻梁架處有銅綠,左側鏡框固定線有陳舊性缺失,眼鏡左側鏡片與鏡框分離脫落,符合羅某宇自己使用后閉合眼鏡腿,并放置在床頭的情況。室友彭某反映2024年4月發現羅某宇眼鏡框有破損,沒有去修。
首先帶有現金的包還在宿舍里,并不是出現在死亡現場,不是羅醫生掛著帶有現金的包跳下,我發現很多朋友沒有寫清楚這個情況。導致不少人以為一個自殺的人還帶著現金。但是,一個人自殺并不需要花完所有的錢再自殺;一個持有現金鈔票的人決定去自殺,仍然屬于可以理解的情形。
其次眼鏡片沒有碎裂,而是因為鏡框有陳舊性缺失,于是鏡片與鏡框分離脫落。有些自媒體視頻呈現一個鏡片碎裂的眼鏡,讓人感覺似乎有搏斗痕跡。實際上鏡框略微缺失,于是鏡片與鏡框分離,然后用的時候又把鏡片鑲嵌到框里是容易理解的行為。
警方還給出了一個證明人:室友彭某反映2024年4月發現羅某宇眼鏡框有破損,沒有去修。像這樣明確指出姓氏和關系,完全有條件質證,而且這一條關系如此重大。合理推測應該是比較審慎的。可以相信死前確實并無搏斗痕跡。
實際上,我們也不妨做個推測,假定是一起謀殺案,犯罪分子不必選擇四人合租的宿舍作為第一現場,完全可以是通勤路上等他一個人的時候。
第五,羅帥宇醫生收集的1119頁舉報材料。迄今為止,網上都沒有這些材料露出。
羅爸爸羅媽媽也沒有展現其中的關鍵證據,但是從網絡上能夠廣泛流傳兩段引發輿論海嘯的錄音(本文前面兩條)來看,如果有更加有力的證據,羅爸爸羅媽媽是有動力呈現的。如果沒有呈現,合理懷疑是證據效力不足。
第六,羅帥宇與劉翔峰的交集。據媒體報道,羅帥宇家屬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舉報材料,其中顯示羅帥宇曾在與其舅舅的聊天記錄中稱,他曾在劉翔峰手下實習一個月。然后,同樣是羅帥宇家屬自己的證據顯示,羅帥宇在微信里告訴舅舅,當時他們受劉翔峰事件影響,“搞得很慘”,“是我們集體舉報的,不過后來事情發展失控了。”
羅帥宇家屬自己的信息恰恰證明了羅帥宇不太可能因為舉報劉翔峰受到院方打擊。原因很簡單,第一,他不過實習一個月,越是暗黑的世界越不可能讓他這種一個月的實習生去接觸;第二,劉翔峰是他們集體舉報的,說明劉翔峰的行為并不是湘雅二院的組織行為。湘雅二院和劉翔峰是切割的。
事實上,我們多說一句。越是大型的建制派組織機構,犯愚蠢的可能性是很高的,但是,犯組織性邪惡的可能性真沒有那么高。因為相對于高級領導層來說,組織性邪惡的成本收益比太低了,參與人越多,暴露風險越高。而且擔驚受怕一個器官倒賣幾十萬百萬收益,不就是正常運營里工程項目、器械項目、藥品項目一句話的事么?
據衛生部主管、中國醫學科學院主辦的心血管病學核心期刊《中國循環雜志》數據,2024 年中國心臟移植手術1062例。媒體曾經報道湘雅二院的心臟移植團隊年均手術量在省內領先,2023 年曾在一個月內完成 4 例心臟移植手術。因此,就心臟移植而言,湘雅二院大約一年50例左右。這量級是非常小的,極其容易監管和追查,大器官移植不至于成為建制派組織機構的體系性邪惡。除非,全國各大醫院都是這樣做。但這個顯然不可能。
而且,要知道湘雅二院一年的預算收入極大,高達63億元。這么金貴的身價,好好過日子不香嗎?
事實上,官方媒體半月談就報道過湖南警方打擊地下器官買賣。
第七,羅帥宇究竟為什么死亡?
1、2024年4月底為學校集中提交畢業論文送盲審時間,但直至5月8日事發前,羅某宇仍未提交論文。
2、截至2024年5月8日事發前,羅某宇未與任何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還有信息說羅帥宇還是村子里第一個研究生,這個我們姑且不論。但比起謀殺,羅帥宇因為學業問題自殺顯然是更合理的原因。
第八,有人質疑羅帥宇父母屢屢投訴均求告無門。其實,通報的回應是基本合理的,有著漫長但合情合理的溝通過程:
1、羅某宇墜亡后,湘雅二醫院積極協助家屬處理后事,表達慰問;考慮到其家庭實際困難,給予了人道主義慰問金。
2、2024年10月31日,律師伍某某代表家屬向湘雅二醫院提出不合理的巨額補償要求,醫院予以拒絕。
3、2024年9月以來,湖南省衛生健康委、湘雅二醫院、長沙市公安局等部門多次前往四川內江、眉山等地與家屬溝通。
4、調查結束后,聯合調查組于2025年2月25日、3月26日、4月23日三次前往四川,擬向羅某宇家屬當面通報調查結果詳情,但家屬予以拒絕。
5、針對羅某宇家屬2025年3月提出的要求刑事立案調查的信訪訴求,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經過核查調查后,于4月27日向羅某宇家屬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
6、4月30日,羅某宇家屬向雨花分局申請刑事復議,5月12日,雨花分局作出維持原決定的結論,并將刑事復議決定書當面送達代理律師及家屬。
7、5月20日,羅某宇家屬向長沙市公安局申請刑事復核,5月28日,長沙市公安局作出維持原決定的結論,并于5月29日將刑事復核決定書當面送達代理律師及家屬。
我非常理解父母失去孩子之后的痛苦和艱辛,但有時候現實就是痛苦的,并沒有其他人應該對我們自己的苦難負責。除了堅強面對,沒有出路。
近年來一開始喧喧嚷嚷以為驚天密謀,其實最后反轉的案例非常多,比如“被精神病”的李宜雪,“被消失的”李佩霞,還有自殺的胡鑫宇(這個案子可能還是很多人存疑)。
但我并非是說我們應當信任官方報道,恰恰是現場報道的缺位引發了廣泛的不信任,信息危機催生信任危機。網絡的喧嚷便成為非常有意義的存在,讓我們得以盡力去追求客觀、追求公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