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服務基層治理和鄉村振興?河南省睢縣人民法院河堤人民法庭積極借鑒新時代“楓橋經驗”,融合法理情,堅持以“調”為先、以“調”促和、以“調”止爭,通過靠前指導調解、全過程調解、“再調一次”調解等方式,既解法結又化心結,把調解作為“最解憂”的“最優解”。
靠前指導,矛盾就地化解
“趙、白兩家簽字了。要不是法官指導,說不定還要鬧到什么時候……這下可以安心夏收了,謝謝!”近日一大早,河堤法庭轄區白樓鄉白樓村的村支書便給河堤法庭負責人袁玉潔打來電話,聲音中難掩喜悅之情。
趙某和白某本是前后院的鄰居,兩家祖輩交情還比較深厚。不久前,趙某翻建房屋,白某還主動將空置老宅打掃出一間供趙某母親暫住。不料,趙某施工時卻將門樓屋檐壓在了白某家后房檐上,西側圍墻也圈占了白某家的宅基地。
“借住之情”就此演變為“越界之怨”。雙方劍拔弩張,各自數落對方的不是,誰也不肯讓步,村委會多次調解均告失敗。
袁玉潔了解到這一情況后,馬上帶人趕到現場,適逢趙某和白某正吵得不可開交。面對僵局,袁玉潔沒有急著搬出法條,而是指導村干部先把二人分開,開始“背靠背”談話,讓雙方先敞開心扉,講出心里話。
慢慢地,雙方情緒開始穩定。袁玉潔趁熱打鐵,梳理出矛盾糾紛的前因后果、發展過程、利弊得失。最終,經過一下午的努力,雙方達成一致協議:趙某整改越界的建筑,并為白某家日后翻建房屋提供方便。
第二天一早,趙某、白某分別在協議書上簽了字。村支書如釋重負。“農村糾紛像老樹盤根,錯綜復雜,不能硬砍。”這是袁玉潔處理農村糾紛的心得體會。
河堤法庭在轄區內成立了12個指導調解工作站,由法官指導調解工作,開展調解員培訓,協調縣、鄉、村三級聯動,充分發揮鄉村干部和網格員人熟、地熟的優勢,及時發現矛盾,就地化解糾紛。2024年至今,河堤法庭已組織開展6場調解員培訓,線上線下指導調解農村土地糾紛60余件。
全過程調解,結案件安民心
“走,咱們去一趟平崗鎮,看一下被告的房子。”2025年春節前夕,河堤法庭法官李廣福一行前往被告祖某家勘驗現場。臨近年關,人們沉浸在春節歡樂祥和的氣氛中,可劉某和祖某卻深陷農村建房官司。怎樣讓兩家過個好年,這件事一直壓在李廣福的心頭。
2022年12月,祖某家翻蓋房屋,請來了劉某的施工隊,劉某完成施工后要求祖某支付剩余的工錢,祖某卻認為劉某未完成全部施工,以劉某主張的施工面積與實際不符為由,拒絕支付。劉某遂將祖某訴至法院。
開庭時,二人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要想做好調解工作,首先得找準突破口。”李廣福反復琢磨,決定從勘驗現場和鑒定著手,制定了一個科學、細致的調解方案。
小年那天,李廣福帶領法庭干警來到現場。由于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約定了單價,只要測量出施工面積,就能夠計算出總價款,但雙方又對施工范圍和建筑質量產生了新爭議。
眼見爭議無法當場解決,回到院里,李廣福又聯系了技術部門詢問能否對雙方爭議的部分進行技術鑒定,技術部門反饋鑒定費用大概在3萬元到4萬元之間。
技術部門的答復讓雙方開始動搖。李廣福迅速抓住戰機,耐心對雙方進行釋法說理,幫助雙方分析利弊得失,講明可能承擔的最終費用,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尋找利益平衡點。最終,劉某同意按未完成的工程量扣減相應部分工程款,祖某不再主張質量問題并當場支付了剩余的錢款。
農村的案件雖然標的額不大,但如不能妥善處理,很容易留下矛盾隱患。河堤法庭將調解貫穿審判執行工作始終,堅持調解優先,法理情結合,目的就是要既結案件又安民心。
2025年1月至5月,河堤法庭調解率達45.5%。同時,河堤法庭建立了調解案件臺賬,設定節點提醒,由法官督促被告及時履行,從源頭降低調解案件進入執行的數量。
“再調一次”不放棄,有信心更有耐心
“他家的狗把俺孩子咬傷了,這么長時間連醫藥費都沒拿,太氣人了。我不同意調解,我要求判決。”河堤法庭特邀調解員王毅剛詢問李某是否有調解意向,就被掛斷了電話。
2月底的一天傍晚,李某夫婦帶著孩子外出就餐。在路過王某家時,孩子被拴在門口的大型犬咬傷。因賠償問題,李某將王某訴至法院。
案情清晰,焦點在于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王毅決定先聽聽雙方的意見:李某怨王某處事態度差,王某嫌李某索要費用高;王某有意向調解,但李某卻異常抵觸。
但多年的辦案經驗告訴王毅,這個案子還有“再調一次”的可能。她從李某的話中聽出,對李某來說賠償款是次要的,是王某不聞不問的態度讓李某堅持要打這個官司。如果能平復李某的情緒,這件案子并不難調成,這樣一來就可以一次性實質化解糾紛。
在后續的溝通中,又出現了更棘手的問題,王某白天在工地干活,抽不出時間參與調解。
“群眾有困難,我們就要想辦法。”考慮到王某白天事務多,王毅開啟了“夜間調解”模式和“背靠背”調解法。王毅通過電話和微信一面安撫李某的情緒,引導其理性維權,一面向王某解釋法律規定,核算好賠償金額。
4月18日晚上9點,李某終于收到了王某轉賬的4000元。
調解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不斷溝通、平衡的過程,“多見幾次當事人、多發幾個信息、多打幾次電話,即使最后調解不成,當事人對裁判結果也會有一個合理的預期。”王毅對調解既有信心更有耐心。
“調解對法官的要求越來越高,既要善于傾聽,又要能夠共情、換位思考,更要具備過硬的法律素養,合法合理合情化解糾紛。”睢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馬法會說。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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