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天地不仁,世風日下。
曾經,哄搶是見不得人的偷竊。
現在,哄搶已經演變成了“光明正大”的“集體活動”。
胖胖覺得,今年的哄搶新聞真是層出不窮。
前段時間,成都某地的花圃成了“免費花市”,市民如潮水般沖進花田,任意采摘;廣西南寧280畝西瓜地也沒能逃脫命運,被人哄搶一空。
現在,又輪到了安徽宿州的土豆。
據浪潮新聞報道,6月15日,安徽宿州的種植戶曾先生向媒體反映,他承包的500畝土豆地,在還沒來得及收完的時候,被大批村民哄搶。
從6月10日開始,哄搶加劇,最多時,一天有上千人趕來搶挖。
人擠人,車擠車,大家伙還自帶被子、干糧,就差沒支帳篷了。
每天被搶走保守20萬斤,四天下來,就是60萬斤起步。
曾先生估計損失近100萬斤。按照市價,一斤土豆1塊錢都不為過,這可是實打實的一百萬損失啊。
哎,我們越來越習慣于集體喪失底線,然后還覺得“人多就不犯法”。
而這種事,還不是第一次發生。
它成了一種集體無意識的惡。
一種心安理得的,成群結隊的,合法感十足的犯罪。
我們可以窮,但不能沒有廉恥。
這次事件最諷刺的地方,是這個事情根本就沒有多少人覺得“搶東西”丟人。
哄搶的群眾帶著飯、推著車,像是來趕集,不是做賊。
臉不紅、心不跳,這不是“民風淳樸”,而是“恥感淪陷”。
如果還有點羞恥感,哪怕你真窮得揭不開鍋,雖說“偷”不對,也是違法,但“偷”這個字至少還有點羞恥感。
可這群人大白天招呼左鄰右舍,拉著電三輪,帶著飯盒被子成群結隊地“搶”,這已經不是“窮”,而是“貪”,是“兇”,是“無恥”。
人性怎么可以墮落成這個樣子?
搶菜的、搶瓜的、搶花的,現在又來搶土豆的。
說句不好聽的,這不就是變相的“搶劫”嗎?
“法不責眾”這個詞,已經成了很多人違法時的遮羞布。
可別忘了,法不責眾,不是說法律對一群人就無能為力,而是執行者不敢、或者不愿意去動手。
宿州的哄搶,已經不是幾個人的小動作。一天上千人,帶著工具,帶著交通工具,明確知道不是自己家的地,明確知道這些土豆有人承包、有人種、有人投資……還搶。
媒體報道說,6月14日警方已經立案調查。
可曾先生說,哄搶是從6月10日就開始的。
四天時間,沒人來。
四天時間,一百多萬斤的土豆,被拉走,沒人攔。
你說,群眾敢不敢來第二次?敢不敢下次換一個地繼續搶?
要是長時間缺位,違法就會成為一種“合理”。
曾先生承包地種土豆,說不定貸款種下去的,錢就打了水漂。
如果這事不處理好,你讓他以后還敢種嗎?
誰還敢下地?誰還敢投資農業?
搞到最后,是誰受害?
還是這片土地上的人。
這是一個自我吞噬、自我瓦解的過程。
很多事一旦成群結隊,就變得“理直氣壯”。
一個人做,是偷;十個人做,是小偷團伙;一百個人做,就是“群眾行為”。
這種思維不能再繼續縱容了。
“人多就有理”,是最危險的思維陷阱。
“哄搶文化”,本質上是對規則的踐踏,是對底線的嘲諷。
這些哄搶,已經不僅僅是個地方新聞。
它是一個信號。
是對法治信任的測試,對人性底線的試探,對未來秩序的挑戰。
如果這件事不了了之,如果哄搶者無一問責,那我們可以預見,下一次還會繼續。
成都花圃,南寧瓜田才過去多久?
不管是種地的、養豬的、養魚的……他們都會成為“獵物”。
很多時候,真不能用“理解”來原諒“違法”,不能用“貧窮”來替代“道德”。
正義不是要對弱者仁慈,而是要讓所有人都知道:底線不可越。
如果這個世界變成了“人多就能搶”,那還談什么公正?還談什么文明?
最終被搶走的,不只是土豆,是法治,是信任,是秩序。
難道只要人多勢眾,占有就能變成正義?
如果“人多”就可以決定“對錯”,“人多”就可以代表“正義”,那又會有多少荒唐事都成了“智慧”。
如果這個邏輯真成立,那以后誰還講理?誰還講法?
如果“多數”就代表“合理”,那這個世界早該沒底線了。
很多事,一旦湊齊了人頭,就開始變得振振有詞,甚至自帶一種“正義感”。
可道理從不是靠人多堆出來的,錯的事,做一千遍也還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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