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宿州種植戶曾先生遭遇的土豆被哄搶事件,刺痛了社會的神經。曾先生承包的500畝土豆地,在收獲時被大批村民哄搶,最多時一天有數百上千村民趕來,從6月10日哄搶加劇到15日,損失土豆預計近100萬斤 。目前,宿州警方雖已立案調查,但曾先生反映當地政府以“法不責眾”為由推諉,著實令人憤慨。
這起事件中,村民的哄搶行為令人痛心。曾先生辛苦耕耘,投入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和成本,盼望著豐收帶來回報,可這些村民卻無視他人的勞動成果和合法權益,將他人的財富據為己有。這種行為不僅是道德的缺失,更是對法律的公然踐踏。每一顆土豆都凝聚著曾先生的心血,卻在哄搶中成為村民滿足一己私欲的“戰利品”,這對曾先生來說是巨大的災難。
而當地政府以“法不責眾”為由的推諉態度,更是錯上加錯。“法不責眾”從來都不應是執法的阻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社會的基石。無論違法者人數多少,都不能成為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如果因為人數眾多就放棄執法,那法律的尊嚴何在?公平正義又如何體現?這種錯誤的觀念和做法,不僅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性,更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曾先生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他的損失無人承擔,這讓他情何以堪?
類似的哄搶事件并非個例,從過往的經驗來看,這類事件往往都是風聲大雨點小。究其根源,就是“法不責眾”的錯誤思想在作祟。當地政府和執法部門擔心執法難度、成本,害怕引發不穩定因素,或是想掩蓋丑聞平息輿論,就選擇了息事寧人。然而,這種做法無疑是飲鴆止渴。對哄搶行為不加以嚴懲,只會讓更多人產生僥幸心理,認為可以肆意違法而不受懲罰,從而導致類似的事件不斷上演,社會秩序也將受到嚴重破壞。
要杜絕此類現象,首先必須摒棄“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執法部門要嚴格公正執法,對于哄搶事件中的違法者,不論人數多少,都應依法追究責任,讓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對于首要分子和積極參與者,更要從重處罰,形成有力的震懾。同時,要加強農村的法治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識,讓他們明白哄搶行為的違法性和嚴重后果。通過開展法律講座、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將法律知識普及到每一個角落。
此外,完善基層治理機制也至關重要。在事件發生初期,基層組織應及時介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哄搶行為,而不是等到事態嚴重才被動應對。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保障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讓類似的“丑聞”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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