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期待每一個共鳴的你,關注、評論,為學、交友!
援蔣集團事實上并不是一個固定的集團,而是在美國國內外一批出于不同動機而積極鼓吹援蔣反共的人,有的只是在某一個具體問題上暫時加入此行列,自始至終頑固堅持的是少數核心人物。
1、院外援華集團
威廉·蒲立德,1933年美蘇建交后第一任美國駐蘇大使。他早年為新聞記者,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后為當時美國威爾遜政府派往蘇聯(lián)的兩名記者之一,見過列寧。1936年調任駐法大使,在任期內力圖緩和德法矛盾,促希特勒把矛頭轉向蘇聯(lián),使其“兩敗俱傷”,未成功。1939年德國占領法國后離任返美,以后未再出任公職,但是一直以“知名公民”身份進行政治活動。1934年他在駐蘇大使任期內曾奉羅斯福之命訪問過中國,見過蔣介石,對蔣產生好感。
1947年應《時代——生活》雜志老板亨利·魯斯之請,訪問內戰(zhàn)方酣的中國,又見了蔣介石。回國后在10月13日《生活》雜志上發(fā)表長文,鼓吹美國制定三年計劃,以13.5億美元幫助蔣介石打敗共產黨,以大量美國剩余武器供給蔣軍,并由麥克阿瑟指揮蔣軍作戰(zhàn)。蒲立德由此而在中國進步人士中獲“戰(zhàn)爭販子”之名。
1948-1949年間,他是美國國會“外援監(jiān)督小組”成員(他本人不是國會議員,該小組包括國會外人士),在《1948年援華法》討論過程中,以及爭取1949年《援外法》包括中國條款中出了很大力氣,充當了國民黨使館與國會之間的聯(lián)絡人。
此外,據陳之邁自稱,蒲立德以自己的地位和交游廣泛,對他“協(xié)助最多”,經常告以“什么人位居要沖,什么人可交,此事應如何應付,彼事應加小心”,等等,并“從旁促成了許多事”。
阿爾弗萊德·柯爾伯,加州人,定居舊金山。他以經營中國的抽絲花手帕生意起家,與中國發(fā)生關系。自20世紀第一個10年起就多次來過中國,從中國的廉價勞動力中牟取暴利,成為百萬富翁,號稱“手帕大王”。
中國抗日戰(zhàn)爭期間他參加了美國的“中國救濟聯(lián)合會”和“美國援華醫(yī)療會”,并以該會會長身份結識了孔祥熙等人和國民黨高級將領,從那時起就致力于在太平洋地區(qū)反對共產主義。他1943年曾訪華,到了大后方各省,回國后宣傳蔣政府并無貪污現(xiàn)象,指責美國駐華人員所說不確,并聲言要調查這類說法的來源。這樣,他把矛頭指向美國的“太平洋關系學會”,因為該學會的刊物發(fā)表過拉鐵摩爾、斯諾等對中共給予積極評價的文章。
美國的一些遠東問題專家以及國務院的范宣德等也曾是該學會成員。他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進行準備,于1944年提出指控“太平洋關系學會”為“國際共產黨所滲透”,當時被該學會駁回,未能得逞。到1951年,美國情報機關又重新調查該學會,柯爾伯在其中又出了很大力,最后“太平洋關系學會”被迫停止活動。
“太平洋關系學會”創(chuàng)立于1925年,是一個成分廣泛、有影響的學術團體,一開始就有中國分會,包括各方面政見不同的知名學者,如胡適、蔣夢麟、王世杰等都在內。1944年柯爾伯提出指控后,中國分會成員并未退出。
“太平洋關系學會”一案在美國是牽涉很廣、引起較大社會影響的事件,是麥卡錫主義的產物。柯爾伯對此起了重要的作用。
另外,柯爾伯一身兼任幾個以扶蔣反共為宗旨的組織的負責人,這些組織會址就在他的辦公室,文件都由他簽署,實際沒多少人。他先后創(chuàng)辦或與人合辦了兩家專門宣傳這方面觀點的刊物,先稱《直言》,后稱《自由人》。他還出巨資助親蔣議員競選。
1949年7月,他曾訪問臺灣,與蔣介石“長談三日”。新中國成立后,繼續(xù)從事詆毀新中國,反對美國承認新中國的活動,直到1974年去世。
陳納德,這是中國人所熟悉的名字。他于抗日時期來華,幫助蔣介石建立空軍,當時對幫助中國人民抗日有一定功勞。抗戰(zhàn)結束后,陳納德在宋子文幫助下,用“聯(lián)合國救濟總署”給中國救災的款項創(chuàng)辦了“中華航空運輸公司”(簡稱CAT),以十分之一的廉價購得美國的飛機裝備,并在中國得到種種優(yōu)惠條件,使該公司大賺其錢。在解放戰(zhàn)爭中CAT利用其民間身份幫助蔣軍運輸物資,特別是在后期蔣軍在各戰(zhàn)場遭解放軍包圍時,負擔很大一部分向被圍地點空投物資的任務。
1949年3月太原解放前夕,曾應李宗仁之請派飛機將閻錫山及部分人員偷運至南京。重慶解放前夕,陳將飛機全部調到重慶,高價搶運國民黨軍政人員逃離,發(fā)了一大筆橫財。所以,從政治上到經濟利益上,陳的“事業(yè)”都與國民黨政權聯(lián)系在一起。因此他是援蔣集團的骨干之一不足為怪。在南京解放后,他還曾力主美國扶植西南與西北的地方反共勢力,并曾提過詳細方案。他回到美國后成為堅定的“義務游說人”,自稱曾與96名參議員中的85名談過話,爭取他們支持國會通過援蔣的立法。由他署名、別人代筆在報刊發(fā)表過幾十篇這類內容的文章,有的納入國會記錄。
陳納德的助手偉勒沃(CAT副經理)和法律顧問柯克蘭也是積極的院外游說者,柯克蘭一直為宋子文服務。
亨利·魯斯,《時代——生活》雜志的創(chuàng)辦人之一,長期擔任該雜志社的社長。他的父親是19世紀后期來華的老傳教士,在華任職30年,“義和團”事件時曾逃到朝鮮。亨利·魯斯本人在中國度過童年。他是虔誠的“長老會”信徒,20年代辦雜志致富,在政治上是強烈的共和黨人。因此,他自稱他所“偏袒”的就是“上帝、共和黨和自由企業(yè)制度”。
另外,他是美國至上主義者,1941年在《生活》雜志發(fā)表了著名的文章“美國世紀”,宣稱美國要爭得自己的船只、飛機,在任何時候任意出入世界各大洋的權利;應該把亞洲看作每年可為美國賺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的地方;同時,美國應該向世界各地的饑民廣施糧食。
他對中國的態(tài)度就是以上這一套思想的集中表現(xiàn)。他是“亞洲第一”論者,反對羅斯福的“先歐后亞”戰(zhàn)略。早期,他支持中國抗日,反對美國向日本出售戰(zhàn)略物資,也曾支持過中國的“工合”運動。后期他堅決支蔣反共,成為“援蔣集團”中堅定的一員。他于1941年重訪中國,在重慶受到相當于國賓的款待。這次訪問更促使他對蔣政府產生極大好感。
從宗教信仰出發(fā),他支持號稱基督徒的蔣介石和宋美齡,反對無神論的共產黨;從維護“自由企業(yè)”出發(fā),他反對共產主義;更重要的是他相信20世紀是美國世紀,認為美國有權對全世界進行干涉,按照它的需要決定他國人民的命運,并以恩人自居。
他的雜志在為援蔣反共造輿論方面起了不少作用。著名記者和作家白修德曾是《時代》雜志駐中國記者。
他關于史迪威事件、國共和談的報道以及其他有關中國情況的文章發(fā)回去后常被改得面目全非,甚至與作者原意完全相反,中心思想都變成鼓吹美國援蔣反共。為此,白修德與魯斯和編輯部多次發(fā)生爭論。
1946年,白修德回美國,根據其在中國收集的材料,寫了《驚雷起自中國》一書,為魯斯所不容,從此白修德脫離了《時代》雜志。魯斯除利用其所辦刊物宣傳其觀點外,與共和黨參議員范登堡關系密切,在有關中國問題上常對范登堡施加影響。
前駐華大使赫爾利,以及還在軍隊和政府中任職的魏德邁、麥克阿瑟、約翰遜等,都是著名的親蔣派。約翰遜過去曾任孔祥熙的律師,因此與蔣家集團有特殊關系。他與麥克阿瑟都是在臺灣問題上對杜魯門施加壓力的主要人物。還有前海軍上將柯克,以“國際新聞社記者”名義于1949年到臺灣,表面上受雇于一家美國在臺貿易公司,以該公司名義雇用了十幾名退伍軍官,成立了變相的軍事顧問團。為此,國民黨政府為該公司捐贈了數十萬美元。
此外,還有一些在舊中國得到過各種特權的商人和冒險家,留戀過去的天堂,都加入了這一行列。例如前面提到的鋁業(yè)巨頭雷諾茲,與蔣介石關系很好,當時他已簽訂合同與國民黨政府合營在臺灣從日本手中接收的鋁廠,他自然關心把臺灣留在美國勢力范圍內。
至于以高價雇來的代理人,更不在話下。如受雇于宋美齡、陳之邁的威廉·古德溫,經常在豪華的飯店大擺筵席,請國會人士與國民黨人士會面。他自稱一年之內宴請過100名議員,爭取到他們之中50名支持增加對蔣的援助。這一數字可能有所夸大,但可見其活動規(guī)模。
2、國會中的“中國幫”
在國會中有兩名最“堅定”的著名親蔣議員,也是“中國幫”的核心,一個是參議院的諾蘭,一個是眾議院的周以德。
威廉·諾蘭是代表加利福尼亞州的參議員(1945年當選)。是“亞洲第一”的積極鼓吹者,竭力反對“重歐輕亞”政策。他同時也是狂熱的反共分子。此二者結合,使他以維護蔣政權,反對中國革命為己任。他從馬歇爾調停時就反對調停,主張放手助蔣打共產黨。
在國會中不斷發(fā)起對杜魯門政府政策的抨擊和質問。1949年11月重慶解放前不久,他專程到重慶會見當時正在重慶的蔣介石。蔣退居臺灣后,他又力主美國助蔣保臺灣,并多次訪臺。新中國成立前以及成立后,他多次聯(lián)合其他議員要求杜魯門政府發(fā)表聲明宣布不考慮承認新中國,還要美國在聯(lián)合國“擔起自由世界領導的責任”,保證在中國席位問題上反共立場的勝利。
他把援蔣反共置于一切之上。作為代表加州的議員,他對加州企業(yè)界人士要求與新中國建立貿易關系的愿望一貫不予置理。新中國成立后,舊金山商會曾通過決議要求承認新中國,諾蘭對其成員嚴加斥責,指責他們把貿易利益置于“安全”之上。諾蘭這種不顧一切維護蔣的立場使他獲得了“來自福摩薩(臺灣)的參議員”的綽號。他于1974年去世,直到去世前,對美國政府改善對華關系一直持反對態(tài)度。
周以德,于1925年作為醫(yī)務傳教士來華,在福建開辦醫(yī)院多年。抗日戰(zhàn)爭時他在美國大力宣傳援蔣抗日,主張美國對日本實行禁運。1942年進入眾議院。在周以德心目中,蔣介石就是中國的化身,而共產黨則是洪水猛獸。戰(zhàn)后他以一種宗教的狂熱鼓吹美國援蔣反共。
他曾經說,如果蔣介石犯過錯誤的話,只犯了兩個錯誤:一是沒有在抗戰(zhàn)三個月之后就投降日本;二是沒有在1938-1939年間就把中國共產主義運動徹底消滅掉。
他強烈反對民主黨政府的對華政策,以至于與國民黨人勾結起來,共同策劃對付本國的政府。他和參議員諾蘭一起,向陳之邁等人透露許多美國政府內部制定遠東政策的機密情報。在麥卡錫掀起“扣紅帽子”運動時,周以德還準備赴臺向宋美齡收集有關拉鐵摩爾等人“親共罪行的材料”。
約翰·弗雷斯,眾議院另一名“中國幫”成員。他和周以德情況相似,是在華傳教士的兒子,本人與耶魯大學在中國創(chuàng)辦的湘雅醫(yī)學院有過關系。他對中國問題也帶有某種宗教狂熱,企圖通過蔣介石實現(xiàn)其按美國形象改造中國的意圖,認為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打破了他們的夢想,因而恨之入骨。
斯泰爾·布里杰斯,參議院撥款委員會主席,是對批準援助數目起關鍵作用的人物之一。柯爾伯曾為他的競選捐款。1948年他曾派一個參議員調查小組到中國考察,回來提出報告,建議立即給蔣以大規(guī)模的、直接的軍事和財政援助。該考察團的部分費用是國民黨支付的。每當國會討論援助問題時,國民黨的各種人員就是他辦公室的常客。
帕特·麥卡倫,參議員,是“中國幫”中幾乎唯一的民主黨人。他就是迫害進步人士的《麥卡倫法》發(fā)起人。1949年他曾在國會提出一項以15億美元援蔣的法案,未獲通過。
此外,還有參議員羅伯特·塔夫脫,(反勞工的《塔夫脫-哈特萊法》發(fā)起人之一),參議員肯尼思·惠利,參議員亞歷山大·史密斯等。史密斯在分離臺灣上特別積極。
當然不止上述這些人物。所謂“中國幫”,本無固定成員,他們或出于切身經濟利益,或出于黨派斗爭的需要,或出于意識形態(tài)的狂熱,匯成一股逆流。
有的美國學者指出:國民黨巧妙地利用了這些美國人的“恐懼(共產主義)、野心、傳教士的熱誠和尋求有利可圖的市場的欲望。”
總的說來,所謂“中國幫”也還是在“冷戰(zhàn)”加劇,美國政治向右轉的形勢下應運而生的一種現(xiàn)象。
3、援蔣集團的活動
援蔣集團的活動主要圍繞以下幾項內容:
在1947年下半年,中國全面內戰(zhàn)爆發(fā)后,不斷要求給蔣以大規(guī)模軍事和經濟援助;為蔣政府的腐敗辯護,把它的失敗和垮臺歸咎于杜魯門政府的政策;在1948年秋美國政府有意從中國內戰(zhàn)中“脫身”時竭力加以阻撓,特別是鼓吹美國“保衛(wèi)”臺灣;在新中國成立前后阻撓承認新中國;挑起所謂“誰失去了中國”的指責,并與麥卡錫配合,發(fā)動對國務院工作人員及與中國問題有關的專家的政治迫害。
突出的影響表現(xiàn)在以下幾件事上:
(1)1947年的“緊急”援蔣撥款
1947年11月,顧維鈞向美國國務院提出要求6000萬美元的“緊急”貸款。遠東司司長巴特沃思告以暫時不可能。顧說,如果國會先提出,諒國務院不至于不同意吧?巴特沃思說,國會未經政府建議而主動撥款,從而使國務院為難,這樣的先例還未有過。結果11月25日眾議院外事委員會果然主動通過以6000萬美元緊急援蔣的提案。
當時國民黨赴美討論美援的“技術代表團”團長貝祖詒在報告中說:“此項國家支出之立法,未經行政當局提送,而由國會自動建議者,實為創(chuàng)舉。”
最后,參眾兩院撥款委員會聯(lián)席會議將此數減為1800萬美元。事實是,當時國民黨方面已通過蒲立德向國會進行活動,比較有把握,才有顧維鈞向巴特沃思的問話。
(2)《1948年援華法》的軍援部分
《1948年援華法》提出時,馬歇爾已決心援蔣。美國內部的分歧只是在是否公開給予軍事援助。這不僅是實際問題,主要是對美國拋棄中立的姿態(tài)有象征意義。所以“援蔣集團”竭力爭取明文給予軍援。在國會辯論這項法案時,會場上唇槍舌劍,而會場外,議會走廊上也很緊張熱鬧。貝祖詒及其部分代表團成員經常出入參院撥款委員會主席布里杰斯的辦公室。顧維鈞更是以此為使館的中心工作,親自守在國會。蒲立德則充當國會內外的聯(lián)絡員。
《援華法》文本的兩段修正案,一段關于軍援,一段關于經援,競是顧維鈞起草,由蒲立德交給國會內的“朋友”提出的。
甚至法案通過的方式把援華部分與援歐部分合在一起提出,以便一攬子通過,也是顧維鈞建議的,剛好與一些國會議員的想法不謀而合。在那幾天中,美國報刊發(fā)表文章披露了美國已經給國民黨政府的大量援助,顧維鈞當天就打電話給布里杰斯,提供不同的說詞,供他在議會發(fā)言中使用。
在通過《援華法》的那天上午,這位大使工作緊張到11點鐘尚未吃早飯!
最后,《援華法》包括了1.25億美元的軍事援助。關于通過這項決議的國會報告中原來有一段對國民黨不利的話,在范登堡主持下,也被刪去了。
(3)1949年用于“泛指的中國地區(qū)”的撥款
1949年8、9月間,美國國會討論新的《對外軍事援助》法案時,國民黨使館事先了解到原草案中不包括中國。于是在顧維鈞親自主持下,連夜趕出要求軍援、經援的清單,趕在國會討論之前分送國務院、國防部等有關單位,同時,將副本私下交給諾蘭等親蔣議員供其掌握,并派人及時了解國會兩院辯論的進程,以及修正案的表決情況。
與此同時,國防部長約翰遜在內閣會議上也竭力爭取,并將情況通報國民黨方面。這一問題在國會中辯論激烈,諾蘭提出要增加1.25億美元作為對中國“非共產黨力量”的軍援,遭到多數民主黨議員反對。于是“中國幫”又采取“一攬子交易”的策略。
當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剛剛成立,美國政府急需通過援歐撥款。最后達成妥協(xié),增加7500萬美元用于“泛指的中國地區(qū)”,以為這批共和黨議員投票贊成援歐撥款的條件。盡管對于這一“地區(qū)”何所指,各自還可以有不同的解釋,但是通過這樣一項條款,在政治上意味著阻止美國從中國“脫身”。這是“援蔣集團”的勝利。顧維鈞自稱,有些國會議員的發(fā)言稿都是他起草的。
(4)反對《白皮書》,全面抨擊杜魯門政府對華政策
《白皮書》發(fā)表之前,國務院將其中1937-1945年國共談判的材料摘要印成絕密文件,于5月間就發(fā)給有關議員參考。參議員惠利立即將陳之邁請到辦公室,供其閱讀。在此以前,杜魯門與艾奇遜約布里杰斯和惠利密談,解釋當時美國對國共和談的政策,說明這次談話對外應嚴守機密。
但是兩星期后即有人向陳之邁通報談話情況。杜魯門方面的主要意思是,當時國共之間已有組織聯(lián)合政府的協(xié)議,并非美國促成,美國政府不能為此負責;而惠利等人的意見則謂,即使國民黨政府“自愿容共”,美國非但不應促成,而且應“采取有效辦法阻其實現(xiàn)”,因此仍對杜魯門政策不諒解。
陳之邁在及時了解到這些內幕后,有針對性地在一個月之內趕制了反映國民黨觀點的題為《國共關系歷史的敘述》的英文小冊子,分送給有關議員,供其反駁杜魯門和國務院政策之用。由于對《白皮書》的內容事先已掌握,顧維鈞遂能事先準備好聲明,在《白皮書》一發(fā)表時立即作出反應。
另外,國民黨由于還需要依靠美援,自己不敢公開作強烈的表態(tài),卻由其雇用的代理人古德溫出面宴請一批國會議員,席間陳之邁出面演講抨擊《白皮書》,為國民黨辯護。據說這一發(fā)言給布里杰斯、諾蘭、麥卡倫等人在國會的辯論中提供了三天的彈藥。這些“彈藥”涉及自羅斯福政府以來美國的整個遠東政策,中心意思是美國對蘇聯(lián)讓步過多,支蔣不夠,反共不堅決。
(5)反對承認新中國
1949年夏,由孔祥熙的次子奔走聯(lián)系,以“中國銀行”名義高價雇了一家公司為其服務,其任務是阻止美國政府承認新中國,手段之一是通過一些報刊在原美國駐沈陽總領事華德被拘留案件上做文章,并大肆渲染美國在華人員如何受“虐待”。
與此同時,諾蘭等議員一而再、再而三,通過各種方式要求美國政府表態(tài),保證目前不考慮承認新中國。7月1日,艾奇遜致函參議院外委會,保證在就此問題作出決定前一定與之磋商;10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剛一成立,國務院發(fā)言人又作同樣保證;12月29日,維護政府政策的民主黨參議員康納利發(fā)表聲明,表示在中國共產黨保證“遵守國際法”之前不主張承認新中國。
(6)推動重新干涉臺灣
除了以上發(fā)生了作用的幾個方面之外,還有一些沒有獲得成功的活動:
其一是關于“白銀貸款”的要求和麥卡倫提案。國民黨自1947年5月以后就積極要求美國給予貸款購買白銀作為穩(wěn)定貨幣的基金。他們認為這一要求可以得到美國國會內“白銀集團”強有力的支持,這些議員可能對此比對其他項目的援助更感興趣。美國財政部長斯奈德認為國民黨政府曾考慮貨幣改用銀本位制與這一打算有關。但是美國政府始終未同意此項貸款。
1949年2月,麥卡倫在參議院提出給國民黨15億美元貸款的提案,其中5億用于購買白銀,另外7億用于購買軍火,3億用于購買一般物資。
有50名參議員聯(lián)名簽署一封艾奇遜稱之為“古怪”的信,表示支持該法案,其中有半數是民主黨議員。經杜魯門批準,艾奇遜于3月15日復函參院外委會主席康納利予以拒絕。通過康納利做工作,參院外委會以多數投票支持政府意見,麥卡倫提案遂被擱置起來,白銀貸款亦始終未成。
另一動議也在1949年2月,51名共和黨眾議員聯(lián)名上書杜魯門,提出對華政策七點質問,并要求總統(tǒng)任命一個“杰出的美國人”組成的小組,配備第一流軍事、經濟、政治顧問,立即對中國局勢進行調查,并向國會及總統(tǒng)提出建議。
同時,諾蘭也在參議院提出要求成立“調查美國在遠東的外交政策委員會”。這些都未被采納。由艾奇遜到國會與部分簽名議員談話,解釋政府對政策的考慮。“等待塵埃落定”之說就是在那次談話中提出的。
此外,陳納德于1949年5月到國會發(fā)表演說,鼓吹以7億美元援助中國西南、西北地區(qū)反共勢力,也未被采納。
但是,“中國幫”更重要的影響還不在于這些具體的提案之通過與否,而在于制造一種氣氛,形成一種經常的壓力,使政府有關制定政策的人事先就得把這一壓力考慮在內。更不用說,他們的宣傳在美國群眾中造成的對中國真相的誤解所產生的深遠影響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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