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4月公開征求意見后,《佛山市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于日前正式印發,將于今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佛山市交通運輸局解讀指出,伴隨自動駕駛、人工智能等技術的飛速發展,功能型無人車日益成熟,在物流、零售、環衛、安防等領域展現出巨大潛力,成為智慧城市發展的重要方向。佛山正積極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將功能型無人車視為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和運行效率的關鍵一環。通過探索無人車與城市協同發展,利用夜間道路資源拓展特定場景應用,有望優化城市資源配置,提升服務質量。
為構建政策框架、規范測試應用、支持企業商業化探索并保障安全,佛山結合實際制定了這份細則。細則共7章37條,明確了無人車的定義、管理機制、申請條件流程及運行規范等核心內容。
其中,細則首次明確定義:功能型無人車是指未列入機動車管理、無駕駛艙/座、不配備傳統駕駛員、具備高級別(GB/T40429-2021 4級及以上)自動駕駛系統、僅在地面行駛的低速輪式車輛,主要包括無人物流車、無人售貨車、無人環衛車、無人安防車等。
嚴控主體資質是細則的關鍵。 要求申請道路測試或商業應用的主體必須是具備技術研發、運營及風險賠付能力的境內獨立法人或聯合體,并建立數據安全、遠程監控和應急預案機制。安全員則需持有效駕照,無嚴重交通違法或犯罪記錄,經申請主體培訓合格,具備操控無人車及應急處置能力,并能在緊急情況下現場或遠程協助控制車輛。
車輛本身也需滿足嚴格標準:必須通過第三方檢測,配備人工/自動駕駛雙模式切換功能,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45km/h,投保不低于500萬元的責任險,并能實時將位置、速度、故障等數據上傳至政府監管平臺,確保數據存儲至少1年。
明確“一車一碼”制度,發布車牌樣式。 在佛山進行道路測試或商業應用的無人車,將獲得一個終身唯一的車輛編碼。編碼前8位由代表佛山的“FS”、兩個代表區名稱的大寫字母及4位數字組成。最后一位則根據活動性質標注:“試”代表道路測試(如:FS·SD0001試),“營”代表商業應用(如:FS·NH0001營)。
功能型無人車車牌樣式。
據解讀,細則的施行將帶來雙重積極影響:
一方面,填補佛山在無人車領域的政策空白,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管體系,為行業提供清晰指引,實現對測試應用活動的全流程閉環管理,有力保障交通運輸秩序與道路安全。
另一方面,營造公平有序、安全可控的發展環境,增強企業投資信心,加速無人車商業項目落地。同時,為佛山無人車產業創造新機遇,通過推動技術創新,加速無人物流、無人環衛等場景的規?;\營,打造產業發展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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