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式燒臘作為傳統經典粵菜
其部分制作技藝
已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廣州法院日前審結一起
關于“燒臘”的商標權糾紛案件
認定偷偷申請注冊商標的原告
有違誠實信用原則
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
屬于權利濫用
判決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鄉味燒臘”商標
被前女婿偷偷搶注
20世紀90年代初,李某及其家人以“鄉味燒臘”(化名)為名開了一家飯店。為了做出有自家特色和風味的燒臘,夫婦兩人起早貪黑,一邊運營飯店,一邊則在基本的燒臘制作方法上不斷探索、實踐、改良,奔波多地尋找上乘的調味材料。
經過李某的用心研發及一家人的苦心經營,飯店的燒臘得到了許多食客的喜愛與認可,2013年,當地政府向李某頒發十大特色農家菜“鄉味燒臘”獎牌。“鄉味燒臘”的生意也因此蒸蒸日上,在當地頗具知名度。
資料圖 圖片來源:城事特搜
2002年,王某與李某的女兒結婚。婚后,王某便與李某一家共同經營飯店。十多年間,王某也漸漸學到了李某夫婦研發的燒臘制作技藝,并在2015年以自己為注冊商標權利人,申請注冊“鄉味燒臘”商標。
后來,王某與李某女兒離婚。不久,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鄉味燒臘”飯店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李某答辯稱,王某的行為屬于惡意搶注商標,不正當地攫取了其一家多年苦心經營所積累的商譽,侵害了飯店及經營者的在先權利,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判決:駁回王某的全部訴訟請求。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搶注“鄉味燒臘”商標
有違誠實信用原則
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均具備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我國實行商標注冊制度,經核準注冊的商標享有專有使用權,他人在全國范圍內不得在注冊商標核準使用的范圍內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需要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
以上在先使用權抗辯成立需滿足四個要件:同一商標存在在先使用的事實、在先使用系善意持續不間斷地使用、在先使用的商標具有一定的影響、在先使用的商標沒有超出原有的使用范圍。
本案中,李某一家使用“鄉味燒臘”商標的時間早于王某申請注冊“鄉味燒臘”商標的時間,且未注冊的“鄉味燒臘”商標經過李某一家多年持續、不間斷地經營、使用,已在當地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同時,李某一家將“鄉味燒臘”商標使用在涉案飯店上,并未超過原有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也未超過原有的地域范圍,更沒有超過在先商標知名度的輻射范圍。王某明知李某一家在先使用“鄉味燒臘”這一未注冊商標,仍以自己為注冊商標權利人搶先注冊“鄉味燒臘”商標,有違誠實信用原則。
因此,本案依法認定李某及其家人的商標在先使用權抗辯成立,并駁回王某的全部訴訟請求,避免因單純強調注冊原則,導致在先使用人因他人搶注商標而喪失長期經營積累的市場優勢,切實保護了該飯店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使其能夠在法治化營商環境中潛心研發、放心經營。
法官提醒
誠信是市場之基、立業之本,經營者應當恪守公德、誠信經營。任何企圖鉆制度漏洞、不正當攫取他人成果的不誠信經營行為,法律必然對其做出否定性評價。
網友評論
此事引發網友熱議。
有網友表示:
這讓人想起
《溏心風暴之家好月圓》
可謂
“現實版溏心風暴之燒臘世家”??
有網友說:
法官判得好!
有網友覺得,
應該反訴并要求賠償。
你怎么看?
評論區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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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 | 廣州花都法院、廣州日報
編輯 | 胡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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