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終化解 為民解憂獲錦旗
土地糾紛是鄉村常見的民事糾紛,關系著群眾的切身利益,處理好該類糾紛有利于基層社會和諧穩定。近日,絳縣人民法院橫水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長達數十年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引發糾紛的案件,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案情基本情況
該起案件的原告系柳泉村第四居民組,被告是自然人,案涉19.8畝土地涉及村民小組近百戶人家的利益,近百戶人家聯合署名,委托居民組負責人及律師起訴。
從2015年農歷秋分開始,當地鎮政府、村委會等各部門多次組織調解無果。立案后,為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我院干警多次深入糾紛現場,實地查看土地狀況,與雙方當事人及當地村民深入溝通,全面了解各方訴求和實際困難,先后組織了十余次調解,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最終雙方和解。同時,為了保證調解效果,不給調解工作留后遺癥,現場督促被告當庭履行,從根本上解決了基層組織困難,維護了近百戶家庭的合法權益。
法官說法
土地承包,應注意哪些事項呢?
一、合同條款的明晰與規范是重中之重:包括承包土地的面積、位置、邊界等具體信息,必須準確無誤地在合同中明確表述,以防日后產生邊界糾紛或者面積爭議。比如,曾有案例因合同中土地位置描述模糊,導致承包方與發包方在土地歸屬問題上爭執不休,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二、承包期限的設定要合理:過長或過短的承包期限都可能帶來不利影響。期限過短,承包方可能無法充分實現土地的價值和效益;期限過長,則可能因未來的不可預見因素而引發風險。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的約定也不容忽視:租金的數額應參考當地市場行情,確保公平合理。支付方式要明確,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還是按年支付等,以避免因支付問題產生矛盾。
四、土地用途的限制: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規劃,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避免造成土地資源的破壞和浪費。
另外,對于承包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和責任分擔,也應當在合同中有所體現。比如,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土地質量下降的責任歸屬等。
對此,提醒廣大群眾,在進行土地承包時,對這些事項的充分考慮和妥善處理,將為承包雙方的權益提供堅實的保障,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農業生產的穩定發展。
“路漫漫其修遠兮,唯理想信念不變”,一面錦旗,一封長信,一個故事,一段情誼。字句雖不長,卻表達了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肯定。接下來,絳縣人民法院將以更加務實的作風,一如既往的把解決群眾問題放到首位,以“如我在訴”的情懷,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繼續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用實際行動踐行公平與正義,讓人民群眾從司法工作中體會到滿滿的獲得感和暖暖的幸福感。
來源:絳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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