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7日晚間,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上一如往日般燈火輝煌,繁華而不喧囂。
當晚9時多,長安鎮沙頭管區的陳某家來了一位老板。時值小暑,南方的夜本已溽熱難消,來人卻更是熱急交加,如同熱鍋上的螞蟻,抓耳撓腮,心神不定。
老板是為找一位相好而來的,相好是川妹子,叫羅萍,租住在錦廈新村的一幢商住樓里,房東就是陳某。好幾天了,老板打電話去沒人接聽,呼羅萍也不見復機,去其住處按門鈴也沒人開門,老板急了,找到房東,讓他去看看。
陳某也覺得奇怪,7月4日和6日,他兩次去羅萍處收取租金,也是在樓下單元防盜門按了401房的門鈴卻沒人應答。
兩人拿上鑰匙,來到商住樓,打開單元防盜門,直奔4樓。到了401門前,一股惡臭從門縫內散發出來,敲了幾下門也無人回應,兩人心里“咚咚”直打鼓,聯想到失蹤數日的羅萍,頓覺毛骨悚然,趕緊到長安邊防派出所去報案。
當晚值班的指導員于偉強接到報案,立即帶領值班民警趕赴現場。打開401房門進到室內,一陣陣濃烈的惡臭幾乎令人窒息。于指導員一邊指揮人保護現場,一邊向長安公安分局報告了情況。
幾分鐘后,分局刑警隊長陳熾權帶領一分隊刑警迅速趕到。很快,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分局長陳國祥、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盧偉琪(現為東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及一中隊中隊長謝國通也先后率領技術人員趕到了現場。
現場401房為三房一廳結構,技術人員“循臭”直入大廳北面小房,只見床邊地板上一攤發黑發臭的尸水,床上卻十分整齊。
翻開床墊、床板,一股濃烈的惡臭撲面而來,幾乎將人熏倒。法醫張雨等人強忍住五臟六腑都要嘔出來的難受,一絲不茍地細細勘查。只見一具女尸俯臥床下,頸部系有一白色窗簾帶,帶子吊在大床的支撐架上,尸體已高度腐敗。房間內衣柜及抽屜被翻動并有軟布的擦痕。現場發現14件首飾包裝物。
經房主等人辨認,死者正是失蹤了數日的租住者羅萍。
24歲的羅萍系四川瀘州人,自1997年11月起在長安金唐宮當三陪小姐,7月2日后再沒去坐臺。
經法醫檢驗,死者遇害時間在四五天前,即7月2日至7月3日,與其失蹤時間吻合。
根據勘查情況分析,現場門窗牢固,樓下有電控防盜門,401房外又有一道防盜鐵門,所有門窗均無撬痕,估計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此房系羅萍與表弟張帆同住,現場僅發現羅萍尸體,張帆卻無影無蹤,會不會是表弟殺死表姐后逃離?據說,羅與張不太像姐弟關系,兩人共處一室,羅穿著十分暴露,毫無顧忌,外出吃飯飲茶時,兩人當眾打情罵俏,動手動腳,儼然一對情人。
倘若不是表弟作案,那么另一種可能就是他也遇害,但地點不在此出租屋內。
不論哪種可能,目前最重要的,是找到張帆的下落。
當天晚上,由東莞市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盧偉琪、長安分局局長梁振國、副分局長陳國祥掛帥指揮,從市公安局和長安公安分局抽調20名精兵強將組成的偵破專案組,研究案情后迅速作出了行動方案,如同射出一支支利箭,穿過月光下的夜空,直撲一個個目標,去獲得與此案相關的信息。
從7月7日晚上10點開始,直到8日上午,專案組沒人合過眼、打過盹,調查、走訪……一切都在緊張進行之中。
有耕耘便會有收獲。
當晚,專案組民警找到了羅萍的生前好友也是四川老鄉阿英。據阿英反映,阿萍已被兩個老板包了起來。民警當即找到這兩人進行調查。可笑的是,兩人接到通知前來,竟然互相不知自己與對方包了同一個“二奶”,用盧偉琪的話說,是“糊里糊涂便成了親戚”。其中一人還觸景生情,哭哭啼啼,一個勁地責怪自己最近沒給阿萍錢,才會發生這些事情。看那兩人傷心痛苦的模樣,也不像要殺羅萍的,倒像是一對憐香惜玉的“癡情郎君”。何況這兩人均無作案時間。
這條線斷了,民警們毫不氣餒,繼續從羅萍的社會關系上去找突破口。
據阿英說,阿萍除了被兩個人包了以外,還與一個叫“老大”的東北人來往密切,“老大”花了許多心思追阿萍,請她吃宵夜、唱卡拉OK等,討她的歡心。阿萍看不上“老大”,但請吃請玩她照樣會去。“老大”與合伙人“老三”曾去過阿萍住處,幫她修抽水馬桶。阿萍失蹤前,阿英還見到“老大”與“老三”在長安,阿萍失蹤后,兩人也不見了。
阿英不知道“老大”姓甚名誰,但知道他在長安烏沙酒店后的馬路對面與人合伙開了一家“豐園肉面館”。開店的錢是“老大”的前妻給的,其前妻現在也在長安當“小姐”。肉面店從1月開業到5月,基本虧本,“老大”及合伙人只好將店子頂給別人。
1998年初,“老大”的前妻還給過他兩萬元炒股,聽說也虧得差不多了。
6月底,“老大”說要回大連,托阿英將他的空調機和小冰箱賣掉,阿萍知道后,叫“老大”不要賣,送給她算了。
“老大”到底是什么人?與此案有無牽連?
查找“老大”真實身份的工作進行得很順利。由于長安鎮外來人口申報戶口的制度十分嚴格,通過電腦流動人口管理檔案很快查明,“豐園肉面館”1998年1月申報經營者戶口時,共登記有費潤勝、梁宏鋒、房、辛等4人,其中房為費潤勝的前妻,費、辛、梁按年齡大小依次為老大、老二、老三。4人均為遼寧人。
令人感到失望的是,4人此時都已不在長安且去向不明。
根據張帆來長安前曾在順德打工,但派去順德尋找線索的民警也無功而返。
第二天的案情分析會上,分局刑警黃遠儀提供的一條信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7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發出一宗碎尸案協查通報。只是通報的內容與失蹤者張帆的情況完全不符,通報上的死者為32歲左右,圓臉,而張帆是23歲,長臉。
將登有死尸照片的通報拿給所有認識張帆的人看,均說不像,阿英也覺得不是他。
專案組民警一次次前往深圳去辨認尸體,都未能從被肢解成4塊的尸身上找到與張帆相同的特征。盡管如此,專案組仍未放棄對張帆的尋找。
為了弄清尸塊到底是否張帆,專案組派員四赴深圳,并請來省公安廳刑偵局法醫歐惠生一同前往深圳驗尸。經用放大鏡仔細檢查,發現碎尸眉中傷疤依稀可見,而手腕皮膚雖然腐敗脫落,但剝開腐爛的表層,左手腕上三個煙頭燙的疤痕仍可見到,以此特征,可認定尸塊即系張帆。
查明張帆的下落,這是一個突破點,下一步是必須找到碎尸現場。根據分析,兇手碎尸應是在室內,且在出租屋內的可能性較大。
長安不大,但要在居住著幾十萬外來人口的出租屋內查找可能已被兇手破壞了的分尸現場,又談何容易!
偵查破案,刻不容緩。刑警的歲月,就是在和犯罪分子爭奪時光中度過的。
從尸塊被水沖洗過的情況來看,碎尸現場應是有衛生間的較為高檔的出租屋。
專案組分析:“老大”費潤勝在羅萍被害后也不見了,這中間有不少疑點,只要找到費的住處,可能即是殺害張帆的現場。
專案組決心將所有可能殺人碎尸的出租屋全部查清。尋查目標放在帶沖涼房的出租屋。
10日下午7時多,民警查到錦廈新村一高層出租屋的501房時,發現人去屋空,地板已沖刷干凈,墻壁也用白色油漆噴過。
“人已搬走,為何還要用白漆噴墻?”民警蹲下身子細細查看,突然發現墻裙瓷磚上有一些不易察覺的點狀噴射狀血跡存在,洗手間里有一節墻紙刀片,洗手間與套房間的地板磚縫里均發現有血跡。
經法醫化驗,證實此處即為碎尸現場。
保安員反映,7月3日凌晨2時半,租住501房的兩名男青年租了一輛紅色出租車,將兩個包裹放入車尾箱里,保安員上前盤查,對方說是搬家,車便開走了。
“又是紅色出租車!”刑警們想起在調查羅萍情況時,有人反映常常有一輛紅色“的士”來載她外出。
專案組分析:死者的關系人可能即是兇手。
一定要找到那輛紅色出租車!
民警只能一輛輛查找,一直查到第200多輛,終于找到羅萍生前較為固定乘坐的紅色“的士”。
司機楊某說:羅萍有一個朋友,是遼寧人,與他的關系也很好。7月2日晚上2點多(實為3日凌晨),此人呼他用車,說要拉東西去深圳。楊開車至樓下,羅的男朋友與另一年輕人從樓上搬下兩大袋東西,看樣子很重,楊見他們搬得很辛苦,急忙上前去幫忙,那年輕人卻躲閃著不讓他幫忙。他無意中碰了下袋子,感覺到里面的東西軟軟的。
袋子放進車尾箱,就往南駛去,半個多小時后,他們來到了深圳寶安新橋加油站旁邊的一塊空地,對方叫他停車,卸下兩個大編織袋,說是已約了朋友來接他們,叫楊可以回去了。楊看見車燈所照之處均是一片曠野,不禁覺得奇怪:他們把東西拉到這里來干什么?
此處正是深圳警方發現尸塊的地方,看來這里就是拋尸現場。
找到了殺人碎尸現場以及運送尸體的交通工具,案情逐漸明晰起來。
下一步的偵破重點,就是迅速查明兇手逃跑的方向、藏匿的地點,以及兇手的關系人等有關情況。
經調查,發現“老大”費潤勝另有一女友許某,系江蘇人,在深圳寶安某桑拿浴室當“小姐”。費與許于1998年3月勾搭上后租屋同住,兩個月后便又分手,費所住的房子即殺人碎尸現場是以許某的名義租的。
7月11日,緝捕行動開始。
專案組分三路出兵,一路直奔大連追捕“費老大”,另兩路分頭在東莞、深圳,尋找費的前妻以及前“女友”許某,從中了解費的去向。
赴大連緝逃的民警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很快了解到費潤勝并沒在大連家中,倒是其前妻在案發前回過大連。
魚兒已沉入潭底。緝捕小組研究決定,暫不驚動費的家人,放長線釣大魚。
與大連警方交換意見后,對方同意配合廣東同行,對費潤勝可能落腳的地點實行監控。
該小組撤回長安。
此時,東莞、深圳的兩個組也未發現費潤勝和梁宏鋒的影子。
漫長的一個多月過去了,南國夏日烈日炎炎,炙烤著人們的肌膚,更炙烤著“7·02”專案組每一個人的心。
大連方面一直沒有新的消息傳來,莫非費潤勝會遁地術,或是已遠走他鄉,脫離了警方的監控?
8月18日,緝逃小組二上大連。
大連市上空彌漫著一層霧靄,在房的父母家附近伏擊了一晚的緝捕小組發現,費潤勝的前妻房某與繼母帶來的妹妹一起回到其父母家。為了不驚動其他人,他們馬上將情況通報給了當地派出所,請求予以協助。
上午9時,房某被上門“核對戶口”的當地戶籍警請到了派出所。
走進派出所辦公室,見到3位廣東來的警察,房某的心里一下子明白了:“我知道我是被姓費的事情給牽連了……”
指揮部命令:馬上將房某帶回廣東。
不知是舊情未斷,還是怕說出來會連累自己,在長安公安分局,房某面對民警們的詢問,怎么也不開口。
盧偉琪決定親自出馬。那幾日他被膽結石折磨得疼痛難忍,正準備住院治療。他用手摁住腹部,疼得變了臉色,但仍不急不躁,耐心地給房某講道理、做工作,分析她的內心想法。房某服了,她被那張蠟黃的臉上流露出的真誠深深打動,第二天晚上9時終于開了口:“對不起,我說。”
房某交代,費曾回過大連,并默認了他就是殺人兇手,房某說要報警,費恫嚇她,如果報警,連她一起殺掉。
上大連破案指揮部經過重新研究,基本排除了房某參與作案的可能性,決定以房某為“魚餌”,“釣”出殺人兇手。
房某有肝病,已到了肝硬化的程度,民警買來藥物為其治療,生活上更是十分關照。房某打消顧慮,表示愿意配合民警“釣”出殺人兇手。
指揮部果斷決定,派出緝捕小組三上大連。
9月2日中午,赴大連的緝捕小組接到東莞破案指揮部反饋來的信息:費從沈陽打電話給房某的手機。
下午兩點半,費再次打通房某的手機時,被告知房某已住院。費在電話中說,他從新疆回來,在沈陽找工作,不準備回大連。并稱:晚上再打個電話回來。
緝捕小組得知此信息,馬上飛往沈陽,在沈陽警方的配合下,判斷費潤勝很可能就住在火車站附近的旅店里。
當天晚上,緝捕小組與沈陽民警一道,將沈陽火車站附近的兩百多家大小旅店、出租屋像篩子般過了一遍,卻未發現費的蹤影。
莫非費潤勝僅僅是路過沈陽,而并未在此落腳?“在沈陽找工作”之說,說不定正是他故意施放的一枚煙幕彈。民警馬上意識到,費有可能已乘車返回大連。
3日上午,緝捕小組返回大連。大連警方被東莞同行鍥而不舍追捕殺人兇手的頑強拼搏精神所感動,即刻行動,投入大量技術力量進行監控。
消息很快傳來:費已回到大連,并已與其妹妹接觸過。
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一定要在大連將嫌疑人抓獲!
時間在焦急難挨中一分一秒地過去。
5日下午,情況終于出現了:費告知家中,他準備晚上回家。
下午6時20分,謝國通接到在房某父親家布控的小組來電,稱費已去了房某的父親家。
兩名民警聞訊馬上出發,快速趕到房父住的單元。正好在三樓堵住了剛從六樓下來的費老大,兩人一個箭步沖上前去,手到擒來,將費潤勝捉拿歸案。
9月12日上午9時至下午3點55分,被押回東莞的費潤勝寫下了長達13頁的犯案供詞:
1998年7月2日下午5點,費潤勝與梁宏鋒來到羅萍租住的出租屋。談話中,費提到急于想將自己的一部空調機和一臺小冰箱賣掉,然后回家。此前,羅萍曾提出過要費將小冰箱送給她,費雖然口頭上答應,心里卻不樂意。
此時羅萍又一次提出,如果冰箱、冷氣機賣不出去,不如搬來給她用。費答應了。貪心的羅萍怕對方變卦,馬上要表弟張帆和梁宏鋒跟費一起去搬冰箱、冷氣機。
3人來到費放置冷氣機的房間,費的心里很不高興,沖著張帆說:“你表姐太不夠義氣,我現在就要回家了,她還好意思張口要我的東西。”
張帆毫不示弱:“你答應過給人家的,現在如果不給,是你不夠義氣!”
費一聽火了:“我很討厭你們四川人!”說著推了一下張帆的臉,張帆伸手揪住費的衣服,兩人廝打成一團。
“混戰”之中,費潤勝從地上拾起半塊紅磚,向張帆的頭上砸去。張帆死拉著他不松手,費又用磚對著其頭部猛擊兩下。張帆輕輕地“哎喲”一聲,倒在地上。費潤勝一看,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來個殺人滅口。
他從地上撿起一根白色的細棉繩,緊緊勒住張帆的脖子,打個死結,將其吊掛在梳妝臺抽屜的拉手上。
“我們完蛋了,等一下羅萍發現我們時間久了沒有回去,她一定會到我們這邊來,到那時我們肯定就跑不掉了!”殺了張帆,費潤勝開始害怕。
梁宏鋒聽了也十分害怕,說:“我們現在趕緊跑吧!”
“跑不掉的,”費說,“羅萍知道我們在烏沙街開過飯店,烏沙治安隊有我們的身份證登記。事到如今我們只能把羅萍一起殺掉,也許還有一線生機。”
兩人洗凈身子,換掉衣服,又來到羅萍的住處。羅萍見費潤勝神色慌張,便問:“你干嗎?我表弟呢?”
費沒回答,突然出手勒住羅的脖子,惡狠狠地說:“我想你死!”
大約七八分鐘,羅萍停止了呼吸,費潤勝找來一根窗簾繩,捆住羅萍的頸部,再打結將其吊掛在臥室的門把手上。
在費的吩咐下,兩人分頭找到羅萍與張帆的證件、現金等,又趕緊回到他倆住的地方去處理張帆的尸體。
分割完張帆的尸體,用床單、棉被等包裹好,裝進從小店買來的3只尼龍編織袋里,時間已到了夜里11點30分。
兩人沖洗干凈室內的血跡,又來到羅萍住處,用鑰匙打開房門進去,將羅萍的尸體藏入床底,關好房門,再回到分尸現場,找來平時相熟的的士司機楊某,假稱運東西去深圳沙井一個朋友處,將裝尸塊包裹運至沙井一處工地扔掉,又將包裹尸塊的床單、棉被以及血衣等丟進一個水坑。
回到出租屋,費將室內的血跡又擦了一遍,然后自作聰明地對梁宏鋒說:“這件事情已經發生了,公安局遲早要發現,我們是跑不掉的。如果被公安局抓住,肯定會槍斃。現在好在羅萍和張帆都是外地人,我們把他們的身份證等證明銷毀掉,也許公安局會查不到。”說到這里,他趕緊將羅萍、張帆兩人的身份證、暫住證以及張帆的駕駛證等用剪刀剪碎,扔到樓下的垃圾堆里。
次日早上8點,兩人又來到羅萍住處搜尋財物,掠走了羅萍的手機、BP機、收錄機及全部首飾,連幾件衣物也沒放過。
清除了殺人掠財留下的痕跡后,費、梁返回住處,又仔細處理了作案現場的血跡,梁還用白色的汽車油漆噴了墻面。
此后的日子里,2人在樟木頭、北京、大連到處東躲西藏,很害怕被公安抓住。
“老三”梁宏鋒雖然年輕,卻很有心計,他認為兩個人住在一起太危險,便于7月下旬與“老大”費潤勝分了手,此后再也沒露面。
費潤勝于8月6日潛往沈陽躲了一段時間,9月4日偷偷回到大連,5日晚便落入了警方早已布好的羅網之中。
至此,此案真相大白。不久后,兩惡魔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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