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典型案例。其中:工程師崔某,因自感工作壓力大,為提高工作效率,通過某社交軟件聯系境外人員購買“聰明藥”入境。2024年8月,崔某兩次通過支付虛擬幣先后購買利他林200粒共計27.837克、“阿德拉”50粒共計24.92克。隨后,崔某購買的“阿德拉”在福建泉州海關入境時被查獲,從中檢出氯胺酮(俗稱“K粉”)、咖啡因、曲馬多成分。公安人員將崔某抓獲,從其住處查獲其吸食剩余的利他林70粒,從中檢出哌醋甲酯成分。
近年來,個別青少年及其家長、個別高學歷從業人員為提高學習、工作效率,迷信“聰明藥”。事實上,所謂“聰明藥”主要包括利他林(主要成分哌醋甲酯)、阿德拉(主要成分苯丙胺)、莫達非尼等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不僅不會讓人變“聰明”,長期服用反而會產生依賴性,出現萎靡、狂躁等精神癥狀,嚴重損害服用者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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