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護航 溫情執法
近日,我局在執法過程中,查處了一起經營過期藥品、過期醫療器械案件。此次執法在充分考量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認錯態度等因素后,打破以往 “機械式” 的處罰模式,創新地融合了 “治病救人”“教育承諾” 的柔性執法理念,將原本對涉及經營過期藥品企業的 10 萬罰款降至 1 萬。今年以來,行政處罰案件數54起,其中從輕處罰24起,減輕處罰8起(減輕金額30.25萬元)。這種執法方式的轉變,既維護了法律的權威與剛性,又彰顯了市場監管人的擔當與作為,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貢獻了市場監管力量。
積極作為 把控 “罰” 與 “教” 的平衡
近日,我局在執法過程中發現某藥店存在管理疏漏,其貨架上出現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執法人員立即依法對過期藥品、醫療器械進行扣押。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執法人員秉持著 “罰” 與 “教” 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檢查結果,幫助藥店排查根源問題、提升合規經營能力;同時,通過詢問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流程,查閱藥店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記錄,深入了解藥店的經營狀況和管理難點,分析藥店的銷售數據和庫存情況,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綜合判斷藥店違法行為的主觀性,力求得出公平公正的處罰結果。最終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危害后果等情況:對經營過期藥品的違法行為處沒收過期藥品,處罰金額從 10 萬降至 1 萬;對經營過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處沒收過期醫療器械,不予罰款處罰。
縣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梁羨鋒指出:藥品安全是不可逾越的底線,守護這一底線的方式卻并非一成不變。此次執法實踐充分表明:剛性監管與柔性處理并非天然對立,教所蘊含的 “溫度” 與法所彰顯的 “力度” 完全可以有機融合。這不僅體現了市場監管部門主動適應企業發展需求的積極姿態,更彰顯了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創新服務理念的堅定決心。
理念轉變 彰顯擔當
近年 “小過重罰” 現象時有發生,這些案例都在警示我們:在堅守法治底線的同時,還需具備跨越思維局限的視野與擔當,始終不渝地堅守 “過罰相當” 信念。唯有如此,方能彰顯法治溫度與力度的平衡,維護法律的公信力與權威性,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決定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真正實現執法為民的宗旨。也唯有如此,營商環境才能得到持續優化,才能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與創造力,企業才能在公平競爭、規則透明、預期穩定的環境中穩健成長,為經濟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這就是我們市場監管人的責任與擔當。
來源:藤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太平微資訊;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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