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2025年6月2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受賄案,對被告人劉躍進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劉躍進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2年至2020年,被告人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公安部禁毒局局長、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融資借款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億余元。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躍進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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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此前報道,劉躍進1959年1月出生于廣西桂林,湖南寧遠人,早年曾任廣西桂林大河公社生產隊長,廣西人民廣播電臺編輯。從西南政法學院刑偵系畢業后,進入公安系統工作,歷任天津市公安局刑偵處干部、團委書記、政治部副主任、河北分局副局長、塘沽分局副局長、刑偵處副處長、刑偵處正處級偵察員、刑偵處處長、副局長等職。此后,劉躍進上調公安部工作,先后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武警學院副院長、黨委副書記,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長(正局級)、公安部禁毒局局長等職。
2014年,劉躍進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2015年兼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國家禁毒委辦公室主任。2015年12月,任公安部反恐專員(副部長級)、黨委委員,2020年卸任。
據媒體報道,劉躍進曾主辦轟動一時的“湄公河10·5案”。2011年10月,東南亞緬泰邊境的糯康集團制造“湄公河10·5案”,殺害“華興號”和“玉興8號”兩艘貨船的13名中國船員,時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出任專案組組長。2012年9月20日,“湄公河10·5案”開庭,該案首犯糯康當年被判處死刑。
這一案件后來還被改編拍攝成電影《湄公河行動》,電影中張涵予扮演的人物高剛,原型就是劉躍進。2016年2月1日,劉躍進在北京會見電影《湄公河行動》主創人員并進行座談。2016年9月,電影《湄公河行動》舉行首映式,劉躍進還出席了活動。
2024年3月18日,劉躍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2024年9月11日,劉躍進被開除黨籍。
極目新聞綜合央視新聞、上觀新聞等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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