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小姑子小雅氣呼呼地從我們家摔門而出,臨走時扔下一句話:"姐,你這是什么意思?我寧愿不要這套房子!"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樓道里,我癱坐在沙發上,心里五味雜陳。明明是我主動提出要給她分房子,怎么最后反倒成了我的錯?
這事兒還得從三個月前說起。婆家的老房子要拆遷了,按照面積能補償三套房。我和老公商量,既然小雅還沒結婚,我們主動提出給她分一套,剩下兩套我們自己要。當時小雅高興得不得了,還專門買了我愛吃的蛋糕來感謝我,說我這個嫂子真是沒得挑。
那時候我心里也美滋滋的,覺得自己做了件好事,家庭和睦,皆大歡喜。可誰知道,這才是麻煩的開始。
拆遷款下來后,三套房子的選擇權在我們手里。我和老公跑了好幾個樓盤,最后看中了兩個地段。一個是市中心的老小區,雖然房子舊點,但地段好,升值空間大;另一個是新開發區的高層,房子新環境好,但位置偏了些。
我們自己選了市中心那兩套,想著給小雅留個新區的。可小雅一聽就不樂意了:"嫂子,你們怎么能把好地段的都挑走,留個偏的給我?我以后結婚生子,難道不需要考慮交通和配套嗎?"
我當時就覺得不對勁了。明明是我們主動分房給她,現在反倒像是我們占了她便宜。但想著一家人,我還是耐著性子跟她商量:"那這樣,你從三套里任選一套,我們要剩下兩套。"
小雅立馬就選了市中心最大的那套,140平的三居室,市值得有500萬。我和老公面面相覷,剩下的兩套加起來也就400多萬。但話都說出去了,總不能反悔,我們只好咬牙答應了。
本以為這樣就結束了,誰知道更大的麻煩還在后面。過了一周,小雅突然找到我,說房子雖然給她了,但她一個人住不完,能不能把其中一間房租出去,租金歸她。我當時就愣了:"小雅,這房子是給你的,你想怎么處理是你的自由,為什么要跟我商量?"
她卻理直氣壯地說:"雖然房子給了我,但拆遷款是從咱家的補償里出的,我租房子賺的錢,是不是也應該拿一部分出來貼補家用?"
我聽了更糊涂了:"那你的意思是什么?"
"我覺得這樣,房子歸我,但每個月租金收入的一半要上交給婆婆,作為養老費用。另外,我們三家人應該輪流照顧爸媽,每家一年。"
我當時就火了。這哪里是分房,簡直是套路!房子給了她,還要她承擔養老責任,那我們圖什么?況且照顧老人本來就應該三個孩子一起承擔,現在倒好,房子給了她,責任還是大家分攤。
我忍著火氣跟她說:"小雅,既然這樣,我們重新商量一下分配方案吧。房子可以給你,但我們也有個條件。"
"什么條件?"她眼睛一亮,以為我要妥協了。
"第一,房子給你了,那爸媽的養老就主要由你負責,我們會定期給贍養費,但日常照顧你來;第二,如果你以后結婚了,這房子算是我們送給你的嫁妝,但你老公家不能提出要求說這房子要寫他的名字;第三,萬一將來爸媽有什么急事需要用錢,你要無條件拿出來,不能說房子是你的就不管了。"
話音剛落,小雅的臉色就變了:"姐,你這是什么意思?說得好聽是給我房子,實際上是把我當保姆使喚?還有,我結婚后房子為什么不能寫我老公名字?這不是限制我的自由嗎?"
"你剛才不是說要承擔義務嗎?既然要房子,總得有相應的責任。"我也不客氣了,"再說,這本來就是從我們家的補償里分給你的,不是你應得的。"
小雅當時就急了,聲音都提高了八度:"什么叫不是我應得的?我也是這個家的人,爸媽也是我父母,我憑什么不能分房?"
"那你憑什么分了房還要我們承擔所有責任?"我也不示弱,"要么你拿房子承擔責任,要么就不要房子,大家公平。"
結果就是開頭那一幕,小雅氣得摔門而去,說寧愿不要房子。
現在冷靜下來想想,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對是錯。主動分房給小姑子,結果搞得像是我占了便宜。但如果不提條件,那以后的麻煩更多。現在小雅在家里到處說我刻薄,連婆婆都開始對我有意見了。
有時候我真的很困惑,做人怎么就這么難呢?明明是一片好心,最后卻落得里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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