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劉律師(北京市東友(深圳)律師事務所)
不久前,我在深圳代理了一起關于社保漏繳維權的案件。
當事人李先生,50多歲,在某制造企業干了十多年。最近身體不好想提前退休,一查社保賬戶,卻發現——他入職以來,單位一分錢社保都沒給他交過。
他說:“我不是不想交,是根本沒人問我要不要交。我也不懂。現在公司還在,難道我就認栽?”
他找我時眼圈發紅:“你說我們干了十幾年,到頭來一場空?”
這個案件讓我印象深刻的,不只是時間跨度,而是我后續帶他走的那套行政流程,社保局的真實回復,可能顛覆很多人對‘違法就能追責’的想當然。
【案件背景】十幾年的社保沒交,但單位竟然說“員工自愿”
李先生是2010年前后進廠的,當時公司沒簽合同,工資全是現金發放,單位也從沒為他辦理社保登記。他說自己文化不高,“看人家發現金,我也就沒多想”。
直到2024年初,公司搬遷清退人員,他才準備查養老情況,結果發現賬戶是空的。
更氣人的是,公司竟然給他回復:“你當年說不交也行嘛,我們沒強制你。”
我接手后第一步就是調集所有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且單位未盡繳費義務”的材料:
- 其他員工繳費明細(對比)
- 工資卡流水
- 工廠門禁和考勤
- 部分老同事證言
材料準備完畢后,我們向深圳市人社局正式投訴申請補繳。
【關鍵節點】人社局認可了“違法”,但只讓公司“倒追補繳兩年”
調查持續了大約3周,人社局最終認定:單位存在用工事實,確實未依法繳納社保,屬于違法行為。
但在決定如何處理補繳范圍時,工作人員給了一份書面回復:補繳時限不超過倒追2年,超過1年限部分需企業同意補繳,繳費時需補足滯納金。
簡單說:
- 違法可以確認,但
- 只強制補繳近2年的社保;
- 剩下的十幾年怎么辦?公司不同意補就無法補
李先生當場臉都白了:“他們違法十幾年,就賠這點?”
我只能說:這是政府平衡企業與勞動者利益所做的考慮。
【法條是支持的,但現實不給你機會】
你可能會問:
《社會保險法》第63條不是說“單位不交就必須補繳”嗎?也沒規定追溯期限啊?
對,法律確實沒限制追繳時效。
但現實中,各地社保局在經辦過程中往往制定了“操作邊界”。深圳是以立法形式確認“倒追2年”,其他多數地區也多為2年左右。超過部分:
- 一是需要單位“自愿申請”補繳;
- 二是必須繳納高額滯納金(年化約18%)甚至滯納金高于本金;
- 三是經辦窗口往往拒收“個人單方面補繳申請”。
這就讓問題變成了:你要追,得單位配合。但單位為什么要配合?年化18%的滯納金誰受得了?
在沒有刑事、行政強制的情況下,單位完全可以拒絕。
【我能做的】不是讓他“追回全部”,而是保住他“未來養老資格”
我最后幫李先生做了兩件事:
- 走通人社局補繳近2年社保
- 建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仲裁提出“未依法繳納社保”所致損失賠償,并額外申請經濟補償
他最后說:“我晚了十年,但總算不是空的。”
【劉律師建議】社保沒交,想追回,關鍵是這三個字:趕·緊·報
我特別提醒過很多客戶:
社保沒交別拖,拖得越久,越難全補,單位越不認賬。
你該怎么做:
? 一旦發現問題,立即向人社局提出補繳申請,不要僅靠“仲裁”或“法院”;
?保留證據:工資轉賬、出勤、群聊記錄、打卡照片、勞動關系證明;
? 如果已離職,別等單位注銷才報——那時候連法人都找不到了。
單位違法不交社保,的確是違法;
但你想追回所有損失,不能只靠一句“法律支持我”。
因為現實是:單位違法,公司活著你能追回;公司消失,你連證明都難找。
你發現公司沒交社保,或對方拒絕補繳、不配合辦理流程,歡迎關注后私信我劉律師。不要等你五十歲才開始補前二十年,那是最難追回的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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