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的陽先生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他在電商平臺“逐本”官方店鋪購買了數十款產品,發現其中高端“墨紅”系列產品的實際成分和備案不符,疑似使用月季凈油冒充玫瑰精油進行備案和生產經營;“不染茉莉白茶”系列等多款產品疑似添加未收錄進《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原料目錄》的植物、生物技術新原料,并套用已使用化妝品原料進行備案生產;一些未經備案、非“妝字號”單方精油香薰,在產品頁面和品牌社交賬戶上卻宣稱具有護膚功效。
6月23日,陽先生將投訴內容、購買憑證等材料,發至國家藥監局受理和舉報中心郵箱。24日,國家藥監局受理和舉報中心回復稱,相關舉報情況已分別轉上海市、浙江省、江蘇省等相關部門進行辦理。26日上午,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郵件回復稱,相關舉報已轉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
對上述情況,25日上午,澎湃新聞多次致電“逐本”母公司“杭州舒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及關聯的“上海逐本化妝品有限公司”,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澎湃新聞記者 馮茵倫 剪輯 張兆億(00:44)
6月25日下午,“逐本”創始人劉倩菲在她的小紅書進行品牌年中促銷直播,她在宣傳介紹其多款產品時,暗示能“長小毛毛”育發,宣稱可以調節月經不規律等女性生理問題,可化痰止咳,抗病毒等。
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廣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截自逐本官網
高端墨紅系列被質疑用月季凈油冒充玫瑰精油
對于“玫瑰”和“月季”,目前社會上普遍存在名稱混用的現象。
月季(拉丁文:Rosa chinensis)原產于我國,后被引入歐洲被培育成觀賞花卉,但在我國社會上又習慣將月季冠以更好聽的名字“玫瑰”。
而玫瑰與月季同屬于薔薇科薔薇屬,主要有大馬士革玫瑰(拉丁文:Rosa damascene 廣泛用于香水、化妝品和食品)、法國玫瑰(拉丁文:Rosa gallica 常用于香水和化妝品)、皺葉玫瑰(拉丁文:Rosa rugosa 在亞洲常用于食用和藥用)。
兩者的區別在于,月季多用作觀賞植物。北京市園林綠化科學研究院首席專家馮慧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玫瑰大多數都是9片小葉,葉片無光澤,刺多且密;月季多為5片小葉、葉片光澤,刺相對少一些。
陽先生稱,他在“逐本”品牌店鋪購買的多款高端“墨紅”系列產品,包含面膜、潔面乳、卸妝油、單方凈油等,均宣稱加入產自云南的“墨紅玫瑰”精油,但收貨后發現,備案成分信息中顯示的卻是玫瑰(Rosa rugosa)花油等,疑似虛假宣傳,或使用月季凈油冒充玫瑰精油進行備案和生產經營。
如,“逐本墨紅玫瑰煙酰胺精華面膜”的產品包裝上寫著,配方中甄選的“墨紅玫瑰精粹”為玫瑰(ROSA RUGOSA) 花油、玫瑰草 (CYMBOPOGON MARTIND)油和玫瑰(ROSA RUGOSA)花提取物。但記者詢問天貓店客服,其稱產品添加的是“墨紅玫瑰”。
記者查詢發現,墨紅玫瑰其實是月季的一種栽培品種。
據云南省地方標準《食用玫瑰生產技術規程》(DB53/T 671—2015),墨紅玫瑰(Rosa chinensis Jacq ‘Crimson Glory’H.T.),又名朱墨雙輝、香紫、深紅光榮。從其拉丁語國際名稱可以得知,其與月季(Rosa chinensis)的種屬關系一致。
目前,《原料目錄》中收錄有月季(Rosa chinensis)“提取物”和“花提取物”這兩種原料。但記者查詢發現,“墨紅”系列產品備案信息中,并沒有月季(Rosa chinensis)相關成分。
記者搜索發現,“墨紅”系列產品在線上銷量頗高。僅淘寶“逐本”旗艦店,墨紅卸妝油已售出10萬件,150毫升售價168元,比該品牌其他同規格卸妝油產品貴了40元左右。
逐本墨紅系列產品實拍圖
多款產品被指添加新原料后套用舊備案信息
陽先生稱,他購買的“逐本晚香亮采煥活眼部精華油”“逐本高山火絨草高濃精華液”“逐本空山植萃舒緩馥潤身體乳”,以及“逐本不染茉莉白茶”系列產品,疑似非法添加未收錄進《原料目錄》的植物新原料、生物技術新原料等,并套用已使用化妝品原料進行備案和生產,無法保障產品的安全性。
《原料目錄》明確規定,對于打星號的類別原料,使用的具體原料未收載于該目錄時,應提供該具體原料“已在我國注冊或備案產品中使用的證明材料”。
陽先生和逐本客服的聊天截圖,以及逐本不染茉莉白茶肌源修護精華液的備案包裝截圖
陽先生舉例稱,“逐本不染茉莉白茶”全系列產品,成分表中均顯示添有“蘭科植物(Orchid)提取物”,但產品詳情頁上均未明確提取物的具體植物基源。他咨詢“逐本”小紅書旗艦店客服,對方回復稱,蘭科植物(Orchid)提取物均“來自手參的根部”。
澎湃新聞搜索發現,在國家藥監局的備案系統中,“逐本不染茉莉白茶肌源修護精華液”的包裝平面圖上特別標注,蘭科植物(Orchid)提取物為“蘭科手參屬植物手參的根提取物”。
不過,截至目前,《原料目錄》中未收錄蘭科(Orchidaceae)手參屬(Gymnadenia)的任何植物。
與上述情況相似,已注銷備案信息卻仍用在多平臺熱賣的“逐本不染茉莉白茶修護精華油”上,頁面詳情中宣稱“專研4大植物愈傷組織”——茉莉花愈傷組織、茉莉葉愈傷組織、海茴香愈傷組織和高山火絨草愈傷組織,可以幫助平滑柔韌肌膚、提升修損動力等。
愈傷組織(callus),是指原植物體的局部受到創傷刺激后,在傷口表面新生的組織。通過細胞工程,可以獲得相應的植物愈傷組織。
就上述“4大植物愈傷組織”,《原料目錄》中僅收錄“海茴香(CRITHMUM MARITIMUM)愈傷組織培養物濾液”“高山火絨草(LEONTOPODIUM ALPINUM)愈傷組織提取物”和"茉莉花(JASMINUM SAMBAC)葉細胞提取物"這三種生物技術原料,符合備案信息。
“茉莉花愈傷組織”疑似套用《原料目錄》中"茉莉花(JASMINUM SAMBAC)提取物"進行填報備案。
逐本晚香亮采煥活眼部精華油的頁面介紹、品牌創始人介紹晚香玉愈傷組織
另一款主打以油養膚的“逐本晚香亮采煥活眼部精華油”, 于2025年3月注銷備案信息,目前已在全平臺短暫下架。6月11日,“逐本”品牌創始人劉倩菲在她的小紅書賬戶上介紹,該產品將在近期的品牌活動期間最后一次“翻單”上架,以79元的清倉價上架8000瓶。
劉倩菲在視頻中介紹,該產品最核心的成分是“晚香玉愈傷組織”,價格是“普通植物提取物的10倍以上”,能解決眼周暗沉、松垮等眼周問題。
不過,該產品的備案信息中卻寫的是,“晚香玉(POLIANTHES TUBEROSA)提取物”,而非愈傷組織。此外,澎湃新聞注意到,該產品的備案功效,僅為“保濕”。
非“妝字號”單方精油香薰產品宣稱護膚、功效
陽先生表示,他收到的 “逐本香養生姜凈油”“逐本香養小花茉莉凈油”以及“逐本香養墨紅玫瑰凈油”這三款非妝字號精油,執行標準為Q31/0120000377C005-2021《香薰》,屬于普通香薰精油產品。但在產品詳情頁面,均明示產品具有“煥亮賦顏”“芳香泡浴”等護膚品功效。同時,客服也回應其稱,這些單方精油經過稀釋后“可護膚”。
劉倩菲在小紅書發布的多個精油相關視頻中,多次提到精油產品可用于皮膚。逐本官方小紅書賬戶也科普稱,精油需用基礎油稀釋后,適用于頭發、全身皮膚(不包含口唇、眼部)。
陽先生認為,如果該品牌將單方香薰精油用作護膚產品銷售,則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備案生產。
澎湃新聞注意到,6月5日,劉倩菲發布視頻,宣布即將上新意大利永久花、佛手柑等6款單方精油。她逐一介紹這些精油的功效,提到意大利永久花“對舒緩修護、對抗時光的效果特別好,特別適合用于皮膚護理。”
記者搜索發現,這幾款產品同樣沒有進行妝字號備案。
逐本創始人發視頻介紹新品單方精油
“如果三個月密集地用這套頭療套餐,我可以跟你們保證,你們一定能看到自己的頭皮非常健康,油的不油了,癢的不癢了,掉發會減少,還能長出那種小毛毛,這些都是真實的口碑,童叟無欺。”
6月25日下午,“逐本”創始人劉倩菲在她的小紅書進行品牌年中促銷直播,她力薦一款售價399元的進階舒緩頭療套裝,包含“逐本香養”系列的迷迭香、大西洋雪松、茶樹、真實薰衣草、葡萄籽、生姜這幾種單方精(凈)油。
“迷迭香是讓頭發‘草長鶯飛’最關鍵的成分。”在近20分鐘的講解過程中,她多次提到,這些精(凈)油針對頭癢、油屑、干澀問題,還對斷發、掉發、脫發,甚至白發問題有效。
但“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信息”系統中,澎湃新聞未找到上述迷迭香精油備案信息。除了葡萄籽單方精油,其他幾款單方精(凈)油均已在2024年12月注銷備案。
根據“生姜凈油”最新包裝上顯示的企業執行標準,該產品目前只屬于普通香薰精油產品,不得宣傳育發、防脫等功效。
直播期間,劉倩菲還推薦購買兩款“妝字號”按摩油產品,宣稱可以調節月經不規律等女性生理問題,可化痰止咳,抗病毒等。“不舒服的時候,一定要用它。”劉倩菲稱。
而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廣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逐本” 是杭州舒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成立于2016年,以卸妝油起家,后迅速成為新銳品牌。
據逐本官網和媒體報道,2019年,逐本天貓旗艦店上線后,與李佳琦合作34場,創下單場1分鐘賣出5萬瓶卸妝油的紀錄;2020年,全網商品交易總額(GMV)超2億元;2021年,完成A輪、B輪融資;2022年雙11期間,全網銷售額3.4億,卸妝油銷量近350萬支,多次占據天貓卸妝油類目銷售第一。在今年618促銷期間,逐本居淘寶天貓、抖音平臺的卸妝類目第一。
就前述情況,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分析指出,若化妝品產品備案信息和實際成分不一致,涉嫌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應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并可處以罰款等行政處罰。
趙良善表示,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生產化妝品。
此外,若被認定為發布“虛假廣告”,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以罰款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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