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轉來一條視頻,說有人批判“冒充回族開清真餐廳”,認為這是一種道德底線的崩塌,是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不尊重。
看完之后,說實話,我很震驚,但不是被這個所謂的“行為”震驚,而是被這種邏輯驚到了。
這里需要先板正一個概念:其他民族能不能開和“冒充”其他民族開,是兩回事兒。
比如誰都能乞討,但“冒充”殘疾人祈禱就是欺騙了!但是,顯然視頻陳述的不是冒充這個意思,而是非回族不能開清真餐廳。如果,連開一家清真餐廳也得看“民族出身”,那我們真的離“身份原教旨主義”不遠了。
一、清真餐廳≠民族特供
我們先把邏輯厘清。
所謂“清真餐廳”,其“清真”代表“清真食品”,后者的定義非常關鍵。這里有個時間節點,那就是2016年5月31日。
2016年5月31日之前,中國的清真食品暗中與伊教、與特定民族捆綁,變成了伊教與特定民族壟斷了清真食品的生產、經營和解釋權。
2016年5月31日那一天,國家民委對清真食品做出了群眾飲食習俗的權威界定,雖然沒有明示具體怎樣的食品算清真食品,但是對清真食品做了排除法定義:第一,不是符合伊教教義的食品;第二,不是與特定民族捆綁的食品。
所以,現在的清真餐廳或清真食品,就是一種群眾飲食習俗,群眾想怎么定義都可以,只要不違反國家民委的界定。既然是群眾說了算,自然不可能被回族或其他特定民族壟斷。
這是最基本的市場邏輯,也是現代社會的常識,也是宗教中國化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
二、誰在“消費”身份標簽?
視頻里講的是“冒充回族開清真餐廳”,但它真正批判的,不是食品安全、不是宗教侮辱,而是一種對“身份歸屬”的越界——好像“清真”這兩個字,只能被特定民族“持有”。
這背后其實是一種越來越普遍的“身份化傾向”:你不是這個群體的,就別碰我們的文化、別來經營我們的東西,否則就是“冒犯”。
聽起來是保護少數群體,其實是變相地給“身份”建了一堵墻,一堵誰也別想跨越的墻。
試想:非漢族能不能開中餐館?不是藏族就不能賣酥油茶?海南人不能做新疆大盤雞?一個美國人學二胡,是否“文化挪用”?照這種邏輯推演下去,我們所有人遲早都會被框進“文化牢籠”里,誰也別想自由流動。
清真餐廳和清真食品,不是宗教儀式,而是市場供需——誰做得好,誰就能生存。清就做到清潔衛生,真就做到真材實料,這是最基本的要求,還要再加上美味可口和價格合適,就能在市場上立足,不需要扯其他概念。
三、真正該警惕的,是以清真壟斷市場的思維
批判“冒充回族不能開清真餐廳”,本質上是把群眾飲食習俗轉化為市場壁壘,一種變相的“軟壟斷”。
抱歉,這是公開的民族身份歧視,是在破壞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如果說以前大家礙于敏感不愿點破,現在必須說清楚:這是利用狹隘的民族主義搞身份特權,違反《憲法》第4條之各民族一律平等,是對社會公平的破壞。
真正的清真,不是用來排斥他人的,而是服務人民群眾的,與民族和信仰無關。
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清真食品,就是陽光大道;排斥人民群眾的清真食品,只會自取滅亡。
“非某族不能開清真餐廳”這種說法,看似保護少數群體,實則煽動對立、制造封閉。
每一個民族都有權利參與市場,每一個中國人都有經營飲食的自由。只要你守規則、講良心,哪怕是漢族人開清真餐廳、維吾爾人做日料、白族人炒韓餐,這都不是問題。問題在于有沒有依法、誠信、尊重地做事,而不是你是誰、你從哪來。
請不要再讓身份成為市場的邊界,也不要把文化標簽變成輿論的鐐銬。
我們要為理性發聲,也要為公平發聲。
如果你看到這樣的言論,別猶豫,點個舉報,不是因為它“冒犯”,而是因為它“誤導”。
這才是真正對清真食品的尊重,也是對這個國家現代文明的守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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