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向擔保人出具借條是生效的。借條主要內容包括: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借條是由債務人來進行書寫的,在書寫借條的時候,需要按照法律所規(guī)定的格式來進行處理,如果沒有寫上落款時間的話,但是借條的內容有表述清晰,那么雙方的權益同樣也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因此借條沒有落款日期也是屬于有效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點擊下方圖片直接進入律師咨詢中心,咨詢本地律師!
法妞問答∣3分鐘100%解決法律問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