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授權和委托瀘州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人民政府行使省級用地審批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于2025年8月1日起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截圖
根據《通知》,省政府決定授權和委托瀘州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人民政府行使省級用地審批權,具體審批范圍為瀘州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所轄各縣(市、區)。
在審批事項方面,《通知》指出,授權瀘州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人民政府行使省政府權限內的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審批權;委托瀘州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人民政府行使省政府權限內的土地征收審批權、使用掛鉤指標報征審批權、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審批權。需要注意的是,授權和委托的省級用地審批權不包括國務院授權省政府行使的農用地轉用審批權。
早在2020年,四川便首次下放省級用地審批權,將省級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權下放給四川天府新區、中國(綿陽)科技城所在的成都、綿陽、眉山市人民政府。
去年12月,省政府印發《四川省授權和委托省級用地審批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授權和委托省級用地審批權,將省政府權限內的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審批權,授權給符合條件的市(州)政府行使;將省政府權限內的土地征收審批權、使用掛鉤指標報征審批權、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審批權,委托給符合條件的市(州)政府行使。被授權和委托的市(州)政府行使省級用地審批權,要確保審批結果的合法合規性,嚴格落實“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要求,不得將承接的用地審批權進一步授權、委托。
在今年3月,省政府下放了《辦法》出臺后的首批省級用地審批權給成都、攀枝花、綿陽、眉山4市人民政府。
省級用地審批權的下放,是四川進一步深化用地審批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賦予市(州)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讓各地發展擁有更高“自由度”,為“拼經濟、搞建設”提供源源不斷的內生動能。
原標題:瀘州、樂山、南充、宜賓,獲省級用地審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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