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中,張文菁曾說:“遲到的正義不能算正義,頂多是真相,正義沒有遲到的資格。”
一開始我不是很認同這句話,覺得“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這樣的理念才是對的。
可隨著劇情的深入,當看到周梅的一系列遭遇時,我逐漸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
1
周梅,為檢察官喬振興的妻子。喬振興因查辦萬海案被人害死,還被誣陷成畏罪自/殺。
她痛失丈夫,還被扣上了貪官家屬的名號。這還不夠,隨之而來的還有各方輿論的壓力。
她身為多年的優秀教師,卻被家長們紛紛質疑要求學校辭退。
她的孩子,為了維護自己的爸爸而與歧視嘲笑他的同學打架。
最后,她失去了工作,孩子也不得不從學校退學。走投無路的她,不得不來到省檢察院向領導討個說法。
幾經輾轉,她終于在洪亮的引薦下見到了省專委孫向群。
她向孫專委訴說自己的遭遇,還告訴他,自己家里搜出來的那300萬現金,是自己的弟弟周彪,受人威脅被逼無奈才偷偷放進去的,純屬栽贓陷害。
然而當她要一個答案的時候,孫專委卻只說會進一步調查會向上級匯報,需要時間,讓她再等等,卻始終沒給她一個明確的回復。
案子結了,沒人給自己死去的丈夫伸冤,甚至沒有人再記得老喬,但她們卻得一直背負著貪官家屬的罵名,躲躲藏藏地過著。
誰知道還要等多久?誰知道還能不能等到?
即便等到了,那周梅和孩子因此所受到的傷害又拿能拿什么來彌補呢?
正義遲到了,那便不算正義了,因為苦難已經讓好人受夠了。
2
而據說,劇中周梅最后的結局也是因掌握了一些黑暗/勢利的證據而被害死了,如果是這樣,那她到死都沒有等到丈夫沉冤昭雪、正義到來的那一天啊!
這樣遲來的正義,對周梅和她的親人來說,又有多大意義呢?
充其量不過就是真相大白了,而卻無實際的作用。對于受害者,遲到的正義永遠抹不去曾經的那份不公。
心疼周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