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評論員
近期,中央網信辦印發通知,部署進一步加強“開盒”問題整治工作,從阻斷信息傳播、完善預警機制、加大懲治力度、優化保護措施和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明確了工作要求。這次整治工作具有“全鏈條”治理的特征,意在從信息的收集、發布到流傳和交易等多個環節入手,切實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營造清朗有序的網絡環境。
全鏈條整治“開盒”問題
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并公開他人隱私信息的行為被稱為“開盒掛人”。近年來,部分網民甚至有組織、有目的地開展“開盒”行為,使受害者在網絡空間暴露于輿論攻擊之下。
對此,中央網信辦提出全力切斷此類信息的傳播渠道,并督促網站平臺深入清理售賣“開盒”軟件、教程或服務的信息,以及各類違法發布個人信息、引導用戶參與“開盒”的賬號或社群。
平臺在加強內容審查的同時,還需完善用戶舉報機制。通知要求,平臺要設置舉報入口,優化響應速度,幫助用戶及時識別并處理潛在風險。同時,繼續升級此前在網絡暴力整治中搭建的防護體系,落實網絡平臺企業的治理主體責任,賦能用戶抵御“開盒”行為侵擾。
整治工作還要求加大打擊懲治力度。中央網信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泄露、盜取、販賣個人信息,以及利用個人信息開展違法犯罪活動等行為。這就意味著,針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開盒”行為,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整治“開盒”亂象有據可依
近年來,我國關于個人信息保護和打擊信息泄露的制度不斷完善,有關部門也持續發力整治“開盒”行為。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從司法角度進一步明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認定標準。例如,非法獲取他人50條以上的行蹤軌跡信息,或5000條普通個人信息,即可定罪。這為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在辦理信息泄露案件時提供了明確可行的標準。
打擊力度明顯增強。2024年,全國公安機關在“凈網”專項行動中集中整治非法交易個人信息的行為,全年共破獲相關案件7000多起,查處多個黑市交易平臺,打掉一批長期從事信息非法獲取和倒賣的團伙。
此外,2024年8月施行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也為整治“開盒”提供重要依據。這一規定明確“網絡暴力信息”的定義,涵蓋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煽動仇恨等多種表現形式。換句話說,許多“開盒”后的跟風圍攻、輿論施壓、名譽攻擊等行為,均將依法受到懲處。
共筑網絡安全屏障
遏制“開盒”亂象,離不開廣大網民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個人在日常網絡行為中應加強信息保護。很多“開盒”行為都源于一點蛛絲馬跡,經過拼湊、擴散和再加工,最終造成信息曝光。在點外賣、寄送快遞、線上招聘等場景下填寫個人信息時,要學會隱去諸如居住地門牌號、身份證號等信息。
另一方面,廣大網民也應筑牢道德底線,不因獵奇心理或群體情緒而傳播“開盒”信息,更不能主動發起“開盒”行動。此外,控訴違法行為應通過正規法律渠道,而不是在網上跟風“開盒”,擴大事態影響。
只有多方協同發力,才能真正遏制“開盒”行為,減少網絡暴力,為廣大網民營造一個安全、理性、有序的交流空間。
來源:《半月談》2025年第12期內容
原標題《 “開盒掛人”使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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