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江西”7月10日消息,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對崇仁縣委原書記、二級巡視員周國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周國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周國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規借用車輛;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為親友謀利;損害群眾利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貪欲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編輯: 董亞歡
責編: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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