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對番禺區洛浦街海珠灣項目“7·8”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
番禺區人民政府:
7月8日12時許,番禺區洛浦街海珠灣隧道施工項目發生一起高墜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發后,張銳副市長針對近幾年發生過幾起類似情況,批示要求各單位要落實安全措施,壓實企業責任,依法嚴懲規避責任、弄虛作假的行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以下簡稱《通知》)、《廣東省較大及以下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工作指引(試行)》(粵應急〔2021〕190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有關要求,現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具體落實以下督辦事項:
一是請你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建議,分析事故暴露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并部署相關部門舉一反三,嚴查嚴控風險隱患,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二是請按照《通知》《工作指引》等規定要求,在收到本督辦通知7日內提交初步調查報告,并每15天向市安委辦報告一次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
三是事故調查報告經你區安委會審查同意后,在規定期限內以區安委會文件上報市安委辦。經市安委辦同意后,再由你區政府批復結案。
此函。
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5年7月9日
(發布機構:廣州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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