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魚、毒魚、炸魚、網魚或者在景區水域沿岸、景區所屬跨河橋梁等非指定區域內釣魚;在非指定區域內游泳、滑冰、踢球……根據8月1日開始實施的《汾河太原城區段風景區管理辦法》,這些行為都是禁止的。汾河景區是廣大居民和游客休閑娛樂的好去處,加強管理,有助于更好保護、利用景區,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居質量。
汾河太原城區段風景區(簡稱汾河景區),是指北起汾河太原蘭村出山口,南至迎賓橋南二公里,濱河東路林帶以西,土堂村、濱河西路林帶以東范圍內的水體、綠地、景點、林木、燈飾、園路、自行車道、各類設施以及建(構)筑物等組成的區域。市政府將汾河景區的建設、開發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景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
在加強管理的同時,我市將進一步開發、利用汾河景區,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居質量。如,加強對景區河道的水質檢測,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水體清潔,達到國家、省、市有關標準;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技術措施,維護和改善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保護和發展野生動植物資源;充分利用景區資源,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游覽和文體娛樂活動,宣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愛國主義精神,普及歷史、文化和科學知識等。
經批準在汾河景區內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搭建舞臺、展臺等臨時設施的,不得影響景區景觀。舉辦活動期間,活動舉辦單位及時清除垃圾等各類廢棄物;活動結束后,及時清理場地,拆除臨時設施,恢復景區景觀、綠地、設施原狀。對景區樹木、草坪、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當賠償。在汾河景區內拍攝影視作品影響游園秩序的,應經汾河景區管理機構同意,并向有關部門報告。涉及文物的,經文物主管部門批準。
汾河景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擅自侵占水體、土地;違反景區規劃進行建設;
毀損景物、破壞綠地的地形、地貌、植被;建設有損景觀、污染環境、妨礙游覽的設施;
破壞野生動物的生息繁衍場所和生存環境;
電魚、毒魚、炸魚、網魚或者在景區水域沿岸、景區所屬跨河橋梁等非指定區域內釣魚;
在非指定區域內游泳、滑冰、踢球;
擅自設置經營服務攤點、張貼廣告、兜售各類物品;
從事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相關禁止活動等。
汾河景區自行車道除景區內部作業車輛外,僅限于非助力自行車通行,禁止電動自行車以及其他車輛駛入。
(記者 何寶國)
來源: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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