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的華語劇王,第二季跌到了8.2。
崩了?
目前已經完結,沒有如Sir的預測那樣,復制上一季的爆火。
但評分也恰恰爬升到了8.4。
《我們與惡的距離2》。
追完了的Sir仍然要說,這是今年最被低估的一部華語劇。
開篇節奏緩慢,人物眾多,故事線龐雜,時間跨度大且采用跳躍式敘事。
這些無疑在挑戰觀眾的耐心與記憶力。
但它并不追求做一部爆劇。
而是挑戰更禁忌、更復雜的社會問題。
因為前幾集“看不懂”就打低分,的確是一個巨大的遺憾。
今天Sir想要帶你來看到它的全貌。
01
要為殺人犯辯護嗎?
“為殺人犯辯護,豈不是等于洗白?”
Sir相信,這是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
但是,真的如此嗎?
不妨先來看看《與惡2》的最后一集,一場法庭審判戲。
更準確地說,是一堂我們缺失的法律教育。
被告人:胡冠駿,超市縱火案的元兇。
案發過程——
與超市店長發生爭執后,一氣之下,他朝店長的機車潑灑機油。
隨后,點燃了打火機……
蔓延的火勢,席卷了超市。
五人死亡,十二人受傷。
放火、燒車、有人員傷亡。
這不是板上釘釘的死刑?
為什么還要為被告辯護?
辯護律師要為被告脫罪嗎?
并非如此。
辯護律師當然知道,被告有罪。
△ 這次的辯護律師,依然是吳慷仁所飾演的王赦
但他依然要站出來——
一,殺人犯也有人權;
二,這是必要的程序正義;
三,比起滅殺“惡人”,更應該了解“惡為何產生”。
王赦的出現,還并不只是為了“政治正確”“保障人權”。
這一場庭審,也不只是執行程序正義,或是平復民憤。
他的辯護,他的質疑,檢察官與他的辯駁,受害者家屬的不同訴求,加害者的人生經歷,加害者家屬的痛苦與愧疚……
這些都在撬動我們大腦里的思想鋼印,也在讓更多社會潛在風險浮出水面。
來,讓我們先沉浸式進入這場庭審。
第一個問題,判什么罪?
這關涉的,是胡冠駿的放火動機問題。
檢察官認為,這是預謀殺人罪。
胡冠駿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做出了放火的行為,并導致了人員的傷亡。
王赦反駁,這是放火燒毀他人物品,過失致死罪。
胡冠駿放火的本意,只是燒店長的機車。
這當然是犯罪,但不至于到“預謀殺人”的程度。
火勢的擴大化,與大批人員的傷亡,還源于超市前門堆積的易燃物,和后門故障鎖死的安全逃生門。
悲劇不是一個人釀成的。
匆忙地定罪,是不是一種集體的甩鍋,并為下一個悲劇繼續埋下隱患?
第二個辯論的議題,是否要因被告的精神狀況而減刑?
這關涉的,是社會要不要給胡冠駿一個機會。
經過精神科專科醫生鑒定,胡冠駿是典型的反社會人格。
注意,反社會人格,不完全等同于殺人傾向。
而是個體長期處于嚴重焦慮、抑郁的狀態,挫折忍受度低,容易有情緒起伏,會采取沖動不合宜的攻擊行為。
這源于他童年時期分離焦慮導致的ADHD(注意缺陷與多動障礙),以及缺少恰當的、系統化的家庭教育、長輩關懷和醫療支持。
換而言之。
如果他能得到家人、社會集體的理解和包容,與長期的醫療保障。
他會不會有教化成功、重新做人的可能?
這是一個假設性問題,也是一個可實操性問題——
給胡冠駿減刑,并且提供相應的措施,有可能會看到一個人改邪歸正。
有人直呼“這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殘忍”。
檢察官與部分受害者家屬,堅持認為要判重刑。
不然,沒法給無辜的冤魂交代。
我們就是要讓他知道這是他的錯
要他負起責任
請給位國民法官
給這些死者一個交代
但也有受害者家屬,選擇了“后退一步”:
我永遠無法原諒這個人
但是我也不想殺人償命
既是覺得,胡冠駿的命,無法抵過自己妻兒的命。
也是因為妻子牛祐荷生前的話:
我們做旁人的
只要有那么一點點該做的理由
我們就不應該放棄
我們就應該要再給他們一次機會
如果是你。
你會選擇,是,或者否?
最后一道題——
是否要判被告死刑?
也就是說。
一個人的生與死,就掌握在你的手上。
你要他死,還是要他活?
02
是誰在培養殺人犯?
這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父母、家庭、學校、社會、天生壞種?
對此,《與惡》系列從來不會“不懂裝懂”。
更多的,是呈現,并且在呈現中向觀眾拋出問題。
第一季,它瞄準的是,事發后加害者家屬的愧疚、自責,與不解:
我的孩子為什么會變成殺人犯?
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
要花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第二季,它更進了一步,縱橫交叉著深挖培養出殺人犯的土壤。
其中,尤以胡冠駿的經歷最為詳實,對胡冠駿的成長進行了持續跟蹤。
可以說,這個過程,《與惡2》在進行一場十分立體的教育實驗,而不是簡單化、標簽化、扁平化。
胡冠駿,出生在一個中產家庭,有一個哥哥。
6歲前,跟著外婆生活,是一名留守兒童。
6歲時,被父母接了回去,出現了分離焦慮情緒。
經過醫生診斷,患有ADHD,癥狀以注意力不集中、過度活動和情緒沖動為主。
一開始,母親很重視——
她給孩子吃藥,尋找能培養專注力的興趣班。
但是,父親大發雷霆——
小孩子都調皮、不聽話,吃什么藥!
等孩子上學后,發現孩子的成績跟不上同齡人,父母從著急,到崩潰,然后破罐破摔。
劇中有一幕令人印象難忘。
母親輔導小胡冠駿做作業,發現他無法集中注意力后,氣得把他鎖在陽臺上。
陽臺外,孩子在哭,在仇恨;陽臺內,母親也在哭,也在仇恨。
互相都處于一種痛苦、抑郁、敵對的情緒當中。
這一幕,便是胡冠駿的成長常態,也在加重他的ADHD癥狀。
很長一段時間里,胡冠駿是一名“精神孤兒”。
他沒人管,沒人理,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給人“闖禍精”“不良少年”的印象。
直到遇上牛祐荷和馬亦森。
牛祐荷,少年調保官;馬亦森,精神醫師。
在他們的引導與幫助下,胡冠駿也曾改變過,自救過,學著控制情緒,學著跟父親溝通。
胡父同樣地,重新學習如何當一名合格的父親,跟兒子一起生活。
但,并不是所有的和解,都會迎來大團圓,而是會造成彼此更決絕、更破碎的分裂。
缺愛又敏感的兒子,和霸道又獨斷的父親,再一次分開。
胡冠駿,再一次成為“精神棄兒”。
直到兒子闖下彌天大禍,父子倆才再次見面。
在這個過程中,很難說,誰是惡人——
從父母到孩子,從學校到社會,每一方都盡其所能地付出努力,而胡冠駿,也并非是“天生惡種”。
怎么還是一步步滑向悲劇?
怎么社會還是養出了一個“殺人犯”?
是不是早一點介入,會更好?是不是不中途放棄,就能避免?
《與惡2》沒有給出一錘定音的答案。
正如現實里的未成年人教育與親子溝通,時時刻刻都存在著難題與挑戰。
教育,是一項馬拉松長跑。
不是一次長談、一次和解、一次擁抱,便能高枕無憂的。
只是,我們常常忘了一點。
03
要把潛在殺人犯逐出社會嗎?
既然難以從根源上杜絕。
那么,能不能防患于未然,將“潛在殺人犯”趕出去、關起來?
比如,胡冠駿這樣的“反社會人格”;或者,發作時難以自控的精神病患者。
不必假裝正確與人道,這的確是大眾的隱憂,甚至是期待的解決方案。
就像這個豆瓣提問:
社會是否應該允許胡冠駿這樣的人的存在?
《與惡2》也不掩藏大眾的擔心與害怕。
就像劇中康復之家選址的情節。
普通的民眾,都在強烈反對:
萬一跑出來傷人了怎么辦?
《與惡2》也不將精神病患者,包裝成無害的傻白甜。
相反,它甚至多次出現了精神病患者傷人的情節。
一次,是患有思覺失調癥的出租車司機,在病發時捅死了警察。
另一次,是有躁郁傾向的破產老板,在車上拿刀威脅妻子,結果與妻子、兒子一同車禍喪生。
污名化精神病患者?加重大眾的恐慌情緒?
非也,《與惡2》是在正視精神病患者的防治問題。
每一次出事,幾乎都因輕視與忽視——
患者輕視病情,拒絕吃藥;家屬忽視異樣,沒有及時處理;
社區、醫院乃至于社會輕視病情,沒有及時送藥、沒有及時關訪、沒有完善醫療體系。
往往等到不受控的時候,才有人跳出來處理、聲討、審判。
于是,大眾總是看到,犯錯的精神病患者,卻看不到出了錯漏的社會相關體系。
而且,在精神疾病常見,心理問題泛濫的當下。
誰能保證自己,不會有一天變成精神病人呢?
我們總是忘了。
“精神病人”,在生病之前,是跟你我一樣的普通正常人。
他們不是天生惡人,更不是與生俱來的“精神病”“殺人犯”。
他們往往是因外界的壓力與創傷,突破了心理防線,導致情緒的失調,與精神的崩潰。
看似在正常生活的人,內心又是否完全純白無暇?
就像馬亦森。
妻兒被害后,他獨坐著,都會落淚。
看到搶救場面,他會驚恐癥發作,整個人蜷縮一團。
得知胡冠駿即將出現,他心里盤算的,都是如何殺人。
他的大腦里,似乎只剩下最后一絲理性,來阻止他的失控。
《與惡2》,沒有將他塑造成完美圣人,同樣正視他心中的惡。
因為人性當中,本來就有惡。
這不是個人的問題,也不是群體的問題。
而是存在你我每一個人身上的人性深淵。
隔離了“惡人”,驅逐了“惡人”,假裝惡便不復存在。
這才是最大的惡。
可惜很多時候,我們采取的,正是這種方法。
就像胡母將小胡冠駿關在玻璃門外——
這也像我們,與犯下惡性事件的人。
互相憤怒,互不理解,將彼此都視為仇人、惡人。
結果永遠是將問題懸置,將情緒蔓延。
《與惡2》的終極拷問在于:
一個健康的社會,不在于它能多么高效地驅逐“深淵邊緣的人”。
而在于它是否有勇氣照亮深淵本身,并奮力構建不讓普通人輕易滑落、以及滑落后能被穩穩接住的堤岸。
我們這個社會
是不是有一些基礎的運作的體制
可以去“接住”
每一個在往下墜落的人
其實整個《與惡2》在做的事情
就是“社會安全網”
而這,或許也是劇難以爆火的原因。
因為今天的主流情緒——
一方面凝視惡,欣賞暴力奇觀;另一方面再反殺惡,作為一種自我麻痹的放松。
“惡”,永遠是他者的。
好像我們只要不斷地鏟除、鏟除,就夠了。
唯獨不愿意看看,惡到底是怎樣生長出來的。
我們與惡的距離。
其實,更是我們與誠實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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