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以法之名》大結局一段時間了,對于這部劇的大結局,只能用意難平三個字來形容,原因很簡單,最后雖然似乎是善惡有報,似乎是惡人得到了懲罰,黑惡勢力以及保護傘因為陳勝龍的錄音,所以最終得到了懲罰,先不說對黑惡勢力的懲罰力度和對保護傘的懲罰力度的區別之大,就說這部劇最后大結局里面死了的人不明不白的,令人難以接受。
秦鋒的死好歹是為了證據而犧牲,為了保護洪亮,但是謝鴻飛這樣的人貪生怕死,為什么要跳崖自盡?這點不清不楚的,沒有人說出個一二三來,劇末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解釋,要知道謝鴻飛是131案的重要人證,也是萬海案的主辦檢察官,而這位貪污的那些錢呢?留下來了還是被他轉移了?這些都不清楚。
但真正令人感覺到意難平的是萬海的死,這部劇開頭就是張文菁當庭喊冤,萬海無罪,萬海不是黑社會,事實上證明萬海的確不是黑社會,萬海也的確無罪,但是他卻死在了黎明之前的黑暗,這合理么?從萬海無罪到萬海死了,這說明什么?是刀刃向內的成功,還是失敗?其實已經不言而喻了。更為可悲的是到了最后,沒有查清楚萬海的死。
王華山為什么無緣無故的要殺萬海?洪亮去見萬海的時候,萬海差點說出了當初131案的真相,差點說出了那個領導的名字是江旭東,是王華山突然出現打斷,這件事洪亮不察覺有問題,鄭雅萍難道察覺不出來?還能不品出味?王華山打斷萬海供述,打斷他供出江旭東,這也正常,畢竟他要爭取時間逃走,可是萬海沒有說出口,他完全可以逃走,為什么這位又要安排護士殺人?
最終護士判了十二年,王華山逃亡,給自己多背了一條罪,難道真的是為了報答江旭東?這顯然不合理也不科學,江旭東沒有那么大的恩情給他們,不至于讓王華山和謝鴻飛為了他冒著殞命的風險一個為他殺人,一個為他自盡,這背后必然是江旭東出手了的,毫無疑問,只有江旭東有殺人動機,也只有江旭東有這個能力,禹天成他們辦不到。
萬家無疑是這一場風波里面最大的受害者,13年前,萬海差點被殺,三個財務被殺,江旭東出面才賠了一座礦山,而這一座礦山發現了銅鎳礦,沒想到又被惦記上了,萬海直接打成了黑社會,所有風光一朝散盡,萬海不屈兩年半,結果還是被迫低頭,因為司法的不公讓他不得不為了自己的兒子而認罪,甚至還得被迫背一些“超綱”的證詞。
萬潮好幾次被暴打,被王彧差點切成兩半,又在礦山被打,他依舊不服氣,到處躲藏,后來更是被陳勝龍和熊磊的手下給抓了,和萬宏一起被打的十分凄慘,但他依舊不屈服,就算差點被人發電了,他也不帶慫的,直接吃飽了掀桌子,當著陳勝龍的面說自己舉報的礦難案,陳勝龍沒有殺他,因為留著他還有一點作用,那就是萬海還在獄中。
可是令人沒想到的是萬潮好不容易被宋隊的人給救出來了,在醫院和親爹萬海視頻,萬海也準備說出當年的真相,卻沒想到王華山打斷,后面萬海被毒殺,萬潮心心念念的盼著父子重聚,盼著自己的舉報能夠救出自己的父親,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而最后專案組只是抓了那個換藥的女護士,但是罪魁禍首是誰?
罪魁禍首是王華山么?顯然不是,萬潮到死都不會知道,自己的父親之死的真兇是誰,不是王華山,而是江旭東,而江旭東只是判了十年,以他在政法系統的影響力,立功減刑,再過幾年可能就可以出來了,而且這位別看年紀大了,但是身體還行,畢竟養尊處優的,萬海卻是永遠死在獄中了。
江旭東殺了萬海殺了謝鴻飛,目的就是為了保自己,同時也是為了防止江敏參與131案的事情被泄露出去,知情的人都死了,或者都閉口,江敏自然不會被影響,而且洪亮和鄭雅萍等人明明發現疑點卻沒有查下去,案子沒查徹底沒查清楚,萬潮到死都不知道真相,更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父親死的有多冤枉。
而且萬海死了,萬宏是一個目光短淺的,萬潮單純,萬家的那些東西守得住么?還有物資集散中心以及娛樂城最后回到萬潮的手里?這些都得打問號,只能說這部劇的結局意難平,萬家輸的很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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