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以法之名》迎來了大結局,不得不說,最終的結局著實令人感慨萬千。萬海離世,謝鴻飛也命喪黃泉,甚至連喬振興的弟弟秦鋒同樣未能幸免,這些情節的發展實在是出乎眾人的意料。更讓人始料未及的是,洪亮最終能夠成功破案,并非全憑他自身多么不懈的努力,而是得益于極佳的運氣。陳勝龍將所有關鍵內容都進行了錄音,且偏偏在那個節骨眼上,陳勝龍與禹天成徹底撕破臉皮,又恰恰是陳勝龍主動讓洪亮去找自己,這一系列巧合才使得洪亮有機會獲取那些至關重要的錄音。
僅僅是運氣太好罷了,呈現在眾人眼前的,既不是這位檢察官的能力,也不是正義的彰顯,而是憑借運氣來偵破案件。倘若沒有這些錄音,專案組真的還能成功破案嗎?還能將黑惡勢力及其背后的保護傘一一揪出嗎?恐怕最多也只能抓到孫飛這類小角色罷了。隨后,過不了多久他或許就會被撈出去,或者通過立功得以減刑。可以說,這部劇的結局并未展現遲到的正義,僅僅讓我們看到了部分真相而已。
最終,禹天成連同陳勝龍、熊磊等人被判處死刑,程子健獲無期徒刑。大小來與星子也都受到了嚴厲懲處。江遠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江旭東僅獲刑十年。孫飛同樣是無期徒刑,溫琴八年,姜紅軍十六年……而蘭景茗僅僅被免去了政法委書記一職,并未入獄服刑。這般結局著實令人深感意外,尤其是蘭景茗未入獄這一點,實在是大大出乎眾人的預料。
起初,眾人皆覺得蘭景茗行事可疑。她實在太過急切地要給萬海定罪了。要曉得,萬海一案僅有口供,并無物證。她自己從檢察官一路做到政法委書記,深諳證據鏈完整閉合的關鍵意義,又怎會不清楚萬海案錯漏之處頗多?然而,她卻執意讓手下將此案件辦成鐵案,不容置疑。甚至,面對指導組,她也表現出強烈的抵觸情緒。
隨后,指導組有所發現,她便立刻指使李人駿釋放張文菁,緊接著親自前往省里匯報,迫使指導組撤離。這尚且不說,更令人膽寒的是,她將131案交由謝鴻飛負責,而后謝鴻飛又幫著禹天成與萬海進行談判。種種跡象,著實令人不寒而栗。她必定是參與其中的,無論是萬海案還是131案,她都脫不了干系。或許沒有直接受賄,但她的行為已然妨礙了司法公正,還通過為江旭東辦事的方式對其進行賄賂。只可惜,由于缺乏確鑿證據,最終未能將她依法懲處。
相較而言,江旭東的問題實則更為嚴重。他犯下的罪行繁多且性質惡劣,除了最終因包庇縱容黑惡勢力、濫用權力等罪名被查,萬海和謝鴻飛的死都與他脫不了干系。為何這么講呢?我們先來說說謝鴻飛,此人向來貪生怕死,可為何在被專案組帶走后卻選擇跳崖自盡呢?這絕非是黑惡勢力對他進行了威脅,而是江旭東想置他于死地。
黑惡勢力雖對他構成威脅,卻還不至于取其性命。然而,江旭東的權力可就不同了。正因如此,謝鴻飛在臨終之際才會提到江旭東,并讓洪亮向其問候。這也正是洪亮最后回家質問老岳父的緣由——他已然猜到此事與江旭東有關。所以,他才會詢問江旭東和江遠在這些事情里參與了多少,江旭東究竟有沒有插手其中,只是苦于缺乏確鑿的證據罷了。
此外,萬海的死也頗為蹊蹺。萬海是在獄中被毒殺的。彼時,王華山已然打算出逃,可他為何還要在這個節骨眼上毒殺萬海呢?要知道,他借助江旭東成功阻止了萬海向洪亮等人吐露全部真相,從常理來講,根本沒必要再痛下殺手。畢竟,他有一天的時間,這足夠讓他逃往國外。然而,他還是選擇出手將萬海毒殺。這究竟是出于何種目的呢?答案很可能是江旭東的授意。畢竟,王華山與江旭東一直保持著聯系。
在131案件中,王華山參與其中,而他是被江旭東調到監獄工作的。那么,他為何要幫助孫飛呢?顯然,這背后是江旭東的授意。此外,在洪亮審訊期間,江旭東突然來電,很可能是王華山聯系了他。江旭東察覺到萬海即將將自己的丑事揭露出來,為了掩蓋罪行,便決意除掉萬海。所以,萬海的慘死正是江旭東的意思,真正的幕后黑手其實就是江旭東。
這部劇的最終結局著實出人意料。蘭景茗竟未鋃鐺入獄,這還不算什么。江旭東僅僅被判處了十年徒刑,實際上,倘若將他的罪行徹查到底,那刑期絕不止十年。他犯下的罪孽實在是數不勝數、極為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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