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間的關系不是以“權力”為中心
而是以“價值”為中心
陳來先生在2025年第十一屆尼山論壇主旨講演上的講話
芝加哥大學的國際政治學者漢斯·摩根索1948年出版了《國家間政治》一書,該書提出了國家間應以“權力”為中心的體系,影響廣泛。冷戰結束后的1992年哈佛大學的亨廷頓提出了“文明的沖突”,它本來是為美國在冷戰后的戰略提供一種政治學的包裝,但無可避免地把文明的觀念帶入國際關系的中心,把文明的沖突帶進國際關系的討論。亨廷頓仍然受權力為中心的觀念所影響,所以認為文明之間必然走向沖突。而在儒家的立場來看,文明間的關系不是以“權力”為中心基點,而應當以“價值”為核心基點,定義文明及其間的關系,才能引導世界的和平發展。
(陳來先生在2025年第十一屆尼山論壇主旨講演)
因此中國政府在中華文明的基礎上,提出了“全人類共同價值”,以構建合理的世界秩序,推動全球治理體系的變革。全人類的共同價值,以文明的多樣性共存為基礎,以六大理念為核心,即“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主張這些價值不僅是不同意識形態、不同制度形態的國家共同追求的普遍價值,更是世界各個國家、各個文明之間的關系價值,可稱為“世界價值”。這些價值及其實踐,以文明對話超越文明沖突,不追求一元的主導主宰,而是追求多元的共存共生,以國家為單位,指向國際關系、文明關系的價值引導,將改變以“權力”為基礎的強權主義、霸權主義和單邊主義,走向“和而不同”的文明關系,走向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協同構建。
來源:人文日新陳來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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