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7月15日訊(通訊員 安孝鵬 記者 趙天)7月12日晚,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泉山大隊在開展酒駕夜查時,蘇堤北路點位的執勤民警們發現一輛新能源SUV在檢查點前走走停停,還企圖靠邊停車,民警上前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測酒棒果然報警提示其涉嫌飲酒。
面對民警的問詢,駕駛員李某承認自己喝了兩瓶啤酒。隨后民警在向副駕男子了解情況時驚訝地發現,副駕男子才是車主,駕駛車輛的李某竟是車主叫來的代駕。面對李某酒駕的事實,車主也是一臉懵,表示自己喝了酒,所以通過軟件叫了代駕回家,完全沒想到給自己代駕的李某也喝了酒。李某解釋稱,自己與朋友聚會喝酒結束后,看到手機平臺派單地點離自己很近,想著自己就喝了一點啤酒沒啥感覺,就抱著僥幸心理接了單。
最終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代駕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1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李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暫扣其駕駛證。李某將面臨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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