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對佩林卡來說有兩項重點工作,第一妥善處理詹姆斯的去留、第二盡可能和里夫斯完成續約。
相比第一點,我認為第二點更重要。
首先,因為交易否決權,詹姆斯離開湖人的可能性不大。退一步講,就是離隊也是湖人、詹姆斯雙方都能認可的結果才行。
其次,不管詹姆斯是否離隊,考慮到年齡、合同對湖人的影響也是近一、兩年。反觀里夫斯,26歲的年齡、20+的即戰力,對湖人的影響也許會達到3-4年。
和沒有為詹姆斯提供續約合同不同,早在NBA自由球員市場開啟前佩林卡就為里夫斯送上4年近9000萬續約合同,至少被后者拒絕。不過,對湖人利好的來了。
據NBA中國官網報道:森林狼和蘭德爾正是完成續約。此前,雙方達成3年1億美元續約,只是由于處于冷凍期無法簽約。
將里夫斯和蘭德爾做個對比:
方面一:定位。拋開早期的湖人、鵜鶘時期,此后不論在尼克斯還是森林狼,蘭德爾都是僅次于布倫森、愛德華茲隊內二號人物。里夫斯一直都效力湖人,近兩季約定成俗是除詹眉、東詹外隊內三號人物。
方面二:即戰力。生涯常規賽蘭德爾場均19.0分9.1籃板3.8助攻、季后賽場均19.4分7.6籃板4.3助攻。常規賽里夫斯場均14.5分3.8籃板4.3助攻、季后賽場均16.7分4.5籃板4.2助攻。
綜上兩點,我們是否可以理解蘭德爾要強于里夫斯?
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
很重要一點,蘭德爾面臨的防守強度要大于里夫斯,在此情況下前者的數據是要優于后者的。此外,在持投、串聯、防守等分項上蘭德爾也要優于里夫斯。
考慮到蘭德爾的新合同為3年1億美元,我認為湖人可以借此很好施壓里夫斯。
理由一:隊內。如剛才所說,蘭德爾要強于里夫斯,在此情況下后者新合同的均薪不可能超過3000萬。說難聽點,里夫斯換成蘭德爾對湖人即戰力肯定是提升的。
換言之,如果里夫斯堅持索要均薪3000萬,佩林卡完成可以找“蘭德爾式”球員平替。
理由二:隊外。各支球隊總經理的眼睛是雪亮的,蘭德爾均薪才3300萬,為何要給里夫斯3000萬?
綜上兩點,有蘭德爾這份續約合同作參考,湖人就有十足底氣施壓里夫斯。
最后,我是認為里夫斯大概率還會繼續留在湖人,并且續約合同的均薪不會超過3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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