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律師都有錢,原來吃的都是“人血饅頭”!
孩子去世后,父親韋先生拿到近89萬賠償款,但其中55萬被律師收走,一筆原本用于慰藉痛失幼子的巨款,最終卻引發了更大的爭議。
法律規定最高只能收取18%代理費,這筆買命錢為什么一半多進了律師的口袋?
悲劇的底色,是一張兩萬元的支票
2019年,故事的起點是一個無法挽回的家庭悲劇,六個月大的男嬰在醫院的急診室門口,還沒等到救治,生命就戛然而?止。
尸檢報告指向“呼吸道異物吸入”,而一份醫療過錯鑒定則認定醫院存在“未盡到急診負責義務”的過錯,但參與度不高屬于次要因素。
孩子的父親韋先生,一位從廣西來廣州打工的男人,文化程度只有小學,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橫禍他能想到的維權方式樸素而直接。
他曾將另一家小診所告上法庭,為孩子的死討回了兩萬元的公道,在遇到鄧律師之前,兩萬元,或許就是他對“正義”的全部價格想象。
2022年6月,就在韋先生向涉事醫院遞交投訴材料的第二天,一個陌生的電話打了進來,打電話的人正是鄧律師。
他不僅對案情的來龍去脈了如指掌,言語間還透著一股能把事情辦成的篤定和專業,這份“神兵天降”般的精準,讓韋先生看到了希望。
對于一個深陷悲痛、文化水平不高且求助無門的父親來說,這通電話不啻于一根救命稻草,他沒去深究這位律師是如何在24小時內,就拿到了他的私人電話和案件細節的。
他只知道,一個看起來能幫他討回公道的“能人”出現了,鄧律師的出現好像是漫漫長夜中的曙光,但是這份曙光的代價是極其昂貴的!
88萬的“勝利”,與55萬的“代價”
之后的一年中,鄧律師確實展現了他的“能力”,他介入后案件的走向遠超韋先生的預期,按照那份“醫院負次要責任”的鑒定,賠償金額本應在一個相對有限的范圍內。
在2023年秋季,鄧律師憑借他口中的“努力、技巧和水平”,最終為韋先生爭取到了88.8萬元的賠償款,這無疑是一場巨大的“勝利”。
可是,勝利的果實尚未捂熱,一張驚人的賬單就擺在了面前,88.8萬元中有約55萬元作為“費用”流向了鄧律師一方,正義的天平看似穩穩地落在了韋先生這邊,但抬起一看秤砣竟比黃金還重。
這是什么概念?
行內律師一針見血地指出,此類涉及人身傷亡的案件,法律明文規定禁止風險代理,即便參照其他案件的風險代理費率,上限撐死也就18%。
按此計算,這筆88.8萬的賠償,律師費的“天花板”應在16萬元左右,55.5萬已經是這個數字的三倍還多。
律師真的騙人了嗎?
支撐這筆天價收費的,是一份處處透著蹊蹺的合同(2022年),簽約主體并非律師事務所,而是一家“科技咨詢公司”。
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為何要用一家科技公司的名義來簽約?
這本身就是個巨大的問號,像一層刻意披上的迷彩服,試圖模糊服務的法律性質,并且合同的條款簡單到近乎粗暴:“賠償金23萬元以上的部分,作為乙方的咨詢費”。
這意味著韋先生一家只能保底拿23萬,多出來的每一分錢都成了服務方的囊中之物,這與其說是代理,不如說是一場結果對賭。
更令人心驚的細節是,韋先生承認自己曾在賠償金額空白的《承諾書》上簽過字,這份書面承諾書規格并不完整,上面的金額沒有填補,而是一個可以任由甲方支配的空白!
信任的裂痕,早在簽字的那一刻就已埋下,當韋先生事后得知,當2024年賠償款真的下來以后,更可笑的事情發生了,家屬分得25萬,律師這邊拿走54萬巨款。
兩人拿到的錢,雖說總數與88萬照不上,但實際上家屬這邊是占了小便宜,因為比他們預期的賠償多出兩萬塊,看似是律師做了好人,可家屬已經墜入一場謀財的套路當中!
律師起初告知他的總賠償額是79萬,而非實際到賬的88.8萬時,兩方的矛盾徹底爆發,面對韋先生的投訴和輿論的質疑,鄧律師堅稱自己“問心無愧”。
他認為這并非違規的風險代理,而是雙方協商一致的“協議收費”,他將韋先生的舉動歸結為“見錢眼開”和“不知感恩”,并強調若非自己的專業能力,這筆錢根本無從談起。
可是,廣州市律師協會已經正式立案,案件進入聽證階段,值得注意的是律協在調查中,還發現了鄧律師“其他涉嫌違法違規執業行為”,這暗示著天價收費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結語
這場風波的最終裁決,將不僅僅是對一筆費用的定性,更是對一種行為模式的審判,它試圖在“高超的專業服務”與“無度的貪婪索取”之間,劃下一道清晰的界線。
參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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