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難受了,
誰能想到,
高能拉扯了近30集的《以法之名》會在大結局崩盤。
超點結局播出的當晚,
“大結局爛尾”的詞條瞬間登頂熱搜,
豆瓣評分從7.8分的高位回落,
憤怒的觀眾甚至要求平臺退還18元超前點播費。
一部開篇封神的法治大劇,
最終在結局陷入了倉促與混亂。
《以法之名》的結局有多離譜。
首先是敘事邏輯的全面潰敗,
全劇核心人物,
冤案當事人萬海居然會在監獄中被殺。
在專案組即將為他洗刷冤屈之際,
反派僅僅通過調換藥物就讓萬海心臟病發身亡。
諷刺的是,
作為專案組組長的鄭雅萍早就發現監獄監控有異常,
卻沒有采取任何保護措施。
而秦峰的死更是荒唐,
咱就是說洪亮打電話給秦峰干什么。
直接打給警隊不好嗎,
多帶些人至于死人嗎。
難不成就要給秦峰寫沒了搞煽情?
正派沒了邏輯,
反派更是降智成鬧劇。
精明狠戾的律師程子健,
面對洪亮等人的審訊滴水不漏。
卻因為未婚妻的幾句勸說就全盤認罪。
黑惡頭目禹天成不組織反擊,
全程嘴遁坐等警方圍捕。
而更離譜的是,
警方的破案全靠反派內訌,
王大有當眾殺人,
警察都包圍過來了,
卻愣是沒抓到他。
警方得到的關鍵錄音證據全靠陳勝龍主動上交,
專案組在案件偵破中算是徹底隱身。
其次,
該劇挖坑太多,填坑太少。
《以法之名》的前32集,
都在講洪亮等人為了成立專案組開始查案子。
到了33.34告訴我們,
成立完了行動了。
35集是看著干著急,啥也沒干的,
36集該死的死,該傷的傷,該沒用的沒用,
然后就結局了。
李人駿辦錯的案沒說明。
李人駿媳婦兒犯事兒,
也沒說明。
洪亮的小舅子要弄死姐夫,
一家人默認也沒有解釋。
洪亮的媳婦兒最后一點事兒沒有。
至于張文菁母女安危,
周梅母女處境等支線更是石沉大海,無人問津。
結局洪亮雖然贏得了掌聲,
但他間接害死了三個人。
坐牢全集的萬海被他審問后死在了監獄,
謝鴻飛被他不守紀律搞得自殺了。
抓捕陳勝龍時,
秦峰也被洪亮間接害死了。
其實,
導演之所以寫出這樣的結局是有自己的一番用意的。
他試圖以犧牲渲染悲壯感:
將秦峰之死設定為“贖罪”(13年前瀆職放過真兇),
萬海三次放棄抗爭暗示“司法因果”。
但是當正直者接連慘死(萬海、秦峰、喬振興),
而幕后黑手江旭東僅判10年、蘭景茗僅撤職。
正反人物的結局讓所謂“因果”徹底淪為空洞的口號。
《以法之名》的潰敗不是法治劇的終章,
而是一聲刺耳的警鐘。
當觀眾為萬海未能等到的黎明扼腕,
為秦峰無謂的犧牲憤懣,
他們憤怒的根源并非對暗黑現實的不接納,
而是對藝術真誠性的守護——真正的現實主義從不應是邏輯崩壞的遮羞布,
而該是刺穿黑暗的精準刀刃。
或許唯有當創作端真正敬畏那“堆積如山的案卷”與“檢察官口袋里隨時可取的胃藥”,
熒屏內外的正義天平才能不再傾斜。
畢竟,
司法的重量,
載得動黑暗,卻容不下一粒敷衍的塵埃。
那么,
各位親愛的朋友,
你們怎么看《以法之名》的大結局呢?
歡迎留言討論,我們一起交流。
我是榕樹洞里看世界,小小樹洞縱論天下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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