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府海外就業機構已發布相關通知,2024年通過EPS制度赴韓務工的人員需提交匯款證明。
據了解,通過EPS制度在2024年9月、10月、11月和12月期間前往大韓民國的務工人員必須提交向家屬匯款的證明。
在此期間出國的務工人員需在2025年7月期間將向家屬匯款的證明發送至VIBER號碼:959401993746。提交材料時需包含匯款憑證截圖、匯款人護照號碼以及從緬甸出發的日期等信息。
對于勞務中介機構,相關部門已放寬要求,只需提交務工人員向家屬匯款證明的最低比例41%。
緬甸勞工部此前于2024年9月發布通知稱,自8月起,對未能按國別提交務工人員向家屬匯款清單的勞務中介機構,將暫停其勞務派遣業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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