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里出烏龍:結婚證辦成了離婚證!
原創 李萬卿
服了,服了,真的服了!
7月21日,有網友發布視頻稱:自己在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政局領結婚證,結果領到的是“離婚證”。
沒看錯,就是“離婚證”。
這位網友自嘲:“婚還沒結呢,先給我倆辦離了?!?/strong>
視頻里,新娘邊翻證邊問:“我們倆是來結婚的???”
隔著屏幕,都能感受到那份荒誕和懵圈:甜蜜的領證現場秒變“離”場,民政局這波“超前服務”,直接讓新人提前體驗了一把離婚的“快感”。
想象一下那畫面:填表、拍照、按手印......小兩口滿心歡喜等著接過象征幸福的紅本本......
結果呢?工作人員遞來的竟是離婚證!
笑容,瞬間凝固在臉上。
畫面萌點滿滿,網友紛紛留言調侃:
“結婚沒成,還先體驗了一下離婚!”
“民政局一步到位,幫你們省去中間環節,貼心不?”
“我們這人生進度條,被誰偷偷按了快進鍵?”
“要是新人沒細看,揣著離婚證回家了,后續得多麻煩?”
“神邏輯,還沒開始‘結’,就直接‘離’了?這算不算‘薛定諤的結婚證’?”
“第一次見離婚證上的合影照片?!?/p>
民政局工作人員也懵了:新人信息沒錯、檔案沒錯、蓋章沒錯......
錯在哪兒?
原來,是工作人員把離婚證放錯了窗口,插在結婚證里頭了,給新人辦結婚證時“靈魂出竅”,一走神兒,就發出去了。
于是,趕緊認錯,趕緊道歉,趕緊重新換發“結婚證”。
這也太粗心了吧?
“離婚證”和“結婚證”,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工作人員但凡看一眼,就不會出現烏龍。
可見,工作人員是多么粗心,多么漫不經心。
結婚證發成離婚證,看似荒誕的“黑色幽默”,實則是公共服務失范的尖銳縮影。
民政局的“小錯”,影響的是新人的“大事”,一點都馬虎不得。
婚姻登記涉及公民重大權益,從材料審核到證件發放,每個環節都應嚴謹核查。
此次錯誤,暴露出工作人員對崗位責任的漠視:證件混放、蓋章前不核對、流程管理松散……若連最基礎的審慎都做不到,何談公共服務的質量與溫度?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類事件折射出部分公共服務機構“重效率、輕細節”“重形式、輕人文”的頑疾,制度漏洞與責任心缺失已成隱患。
工作如此不走心,砸的不僅僅是自己的飯碗,更是政府公信力的招牌。
公共服務機構必須直面問題,以制度修補漏洞,用責任重塑尊嚴。
畢竟,公民期待的不僅是“不出錯”的服務,更是被認真對待、被用心守護的尊嚴與幸福。
試想,今天能發錯證,明天會出錯什么?
另外,再給這個“烏龍”來個“畫蛇添足”:將來,可否將結婚證和離婚證合二為一?
二證合并后,就叫“婚姻證”。
一個“婚姻證”,比現在使用的“結婚證”“離婚證”更透明。
最有效作用是,終身用一證,可清楚記錄初婚、二婚還是三婚,減少誤判和欺詐,有利于婚姻的穩定性。
關鍵是,民政局在婚姻登記時,不會再拿錯、辦錯了。
順便問一句:那個辦錯證的民政局工作人員,道個歉就完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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