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提到“空姐”這個詞,大家第一印象是什么?可能是美麗、身材曼妙又或者是溫文爾雅。
近期民航圈又出了一件“丑聞”,劇情的狗血程度堪比電視劇!真的令我瞠目咋舌!再加上大家對“空姐”兩個字本身就充滿了好奇,更加推動了事件的發酵。
男主沈楊沈先生,原本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他和妻子一起創業并且一起在公司工作,居住在長沙,兩人還有一個孩子,家庭經濟情況也很是富裕。
女主是個海航的空姐,因工作原因也經常往來長沙和海口。空姐這個身份也被媒體當成了噱頭,給這個話題熱度增溫不少。
在2019年的時候,在一場盛大的煙花散場后沈先生認識了23歲的空姐小芳,并且很快便被小芳的美麗吸引了,兩人于是開始了一段地下戀情。
男方說,在他與女方第一次約會前,他將自己的情況和盤托出,他與妻子屬于創業伙伴兼同事關系,兩人積累了一定的財富,而他們之間沒有感情,平時只談工作。
而女方對此選擇了默許,稱 “我可以當成不知道”,為什么癲子這里要強調這一點?因為這對于我們理解后面的劇情發展很有幫助。
沈先生自認為找到了自己追求的愛情,并且全身心地投入到這一段感情之中,對待小芳可以說是無微不至的照顧。首先表明我的立場,我依然堅持“自己的底線原則”,什么事情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做,沈先生在有妻子和家庭的情況下,婚內出軌空姐,行為嚴重不端,為人不齒。 這一點,沒得洗。
但今天暫且不談這個話題,之前聊過很多次,今天主要跟各位聊另外一個話題,至于什么話題,先賣個關子。
“熱戀”期間,只要是小芳的要求,沈先生都會毫不猶豫地滿足。
截止到目前為止,沈先生已經為小芳花費百萬元。 僅僅金錢轉賬就高達66萬元,期間還花費24萬元為其購買奔馳付首付,其它包包,鞋子等生活用品就更是不計其數了。
這些都是大頭,小頭也很多:給她家人買頭等艙機票,帶她逛商場購物消費,買奢侈品、飾品、手表、包包等從不猶豫,反正就是用錢砸。
當然,也不是白砸的,畢竟拿人家的手軟,女主其實成了一個沒有名分的“小三”。
離了婚之后沈先生就打算和小芳結婚,小芳也同意了,可是萬萬沒想到小芳在和沈先生戀愛期間還帶著其他男同事開房。
被沈先生發現之后,小芳的媽媽勸解沈先生原諒她一次,并且還簽訂了婚前協議。約定婚前事情一筆勾銷,婚后出軌方凈身出戶,如有家暴現象立刻終止婚姻。
沈先生也便同意了,可是到了臨近結婚的日子,小芳卻反悔了!
今年8月,男方與女方在廣州某酒店見面,他在無意中發現女友有個微信小號,一名男子在微信聊天中親昵的稱呼她為 “小野貓 ”。
為此倆人吵架后又和好了,男主選擇了相信。
然后在倆人又開始籌備結婚時,女主頻頻玩起失蹤游戲。
9月,男主再次發現女主帶了男同事回家過夜,女方承認曾帶男同事回家過夜,該男同事正是那個稱呼她為“小野貓”的人。
對于帶男同事回家過夜一事,女方的解釋是:“當時她請該同事幫忙修車,因為當時太晚了,讓他勉強擠一擠”。
看到這里我就忍不住笑出了豬叫,這勉強擠一擠就很魔幻了哈哈哈哈哈。
男主怒了,然而在女主母親的勸和下,他再次選擇了原諒。都綠到姥姥家了,男主雖然很憤怒,還是選擇了原諒她。
看到這里,我和你們一樣,一萬個問號,這還要繼續原諒?不得不佩服男主確實是大人有大xin量da。
倆人又雙叒立方開始準備結婚,結果到9月底,女主徹底反悔,覺得自己沒準備好,反正就是不和男主結婚了。
女主解釋道:“她一方面喜歡沈楊的溫柔體貼、出手闊綽,不想分開,一方面又沒有做好結婚的準備。”
在這樣長期的糾結下,她反悔了。
一怒之下,忍無可忍的男主當事人找了自媒體全程錄像,并將證據公布于眾了,這其中,就包括不少女主出軌時候的一些石錘照片,其中不乏大尺度照片……
面對這些,女主卻是一句“只是開房并不代表一定會發生什么吧?”無語。
面對質疑,空姐說,第一是因為性格不合,她稱男方性格極端;其次她說得知對方有三個小孩要撫養是非常震驚,會影響到未來的生活質量的。
看到這里覺得莫名其妙,這些一開始你都是知情的,既然不能接受為何一開始沒有拒絕呢?
如今這對冤家情侶坐在一起,開始商討起分手方案。男主表示只需要退還100萬當中有轉賬記錄的70萬,車也不要了,由女主留著。
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如果不能協商一致,不排除男方會起訴至法院,追回之前給予女方的全部。
案件雖然還沒有定論,但是整體上,一旦起訴,男方勝訴的概率較大,實際上,這也不是近期第一起因為感情糾紛分手之后,男方通過法律途徑追討財物的案例了。
為什么說男方勝訴概率大?因為就在不久前,有一起同樣是跟空姐有關的類似案件,可以作為參考:
山東煙臺的俞先生是一名37歲離異的私企老板,他為了追求長相姣好的26歲空姐徐女士,在戀愛的兩年間里,男方通過紅包和轉賬給了女方88萬,此外還給對方花38萬買了一輛寶馬車。
本來兩個人是奔著結婚去的,但如今徐女士悔婚了,男方覺得她是騙婚,要求她返還所有的錢。
徐女士說:“我也是付出了青春和貞潔,白白的給了他兩年,這些錢是應該得的”,所以拒絕歸還。
男方起訴到法院后,法院判決男方勝訴,支持返還86萬。
新聞爆出后,很多人不理解為何這么判決。其實法院的判決還是公正的。
從法律角度,男女雙方沒有結婚,女方當然應該退還男方的錢,雖然這男的也挺有心機的,每一筆轉賬記錄都在,證據確鑿,他可能預感到這段感情的最終結果。
可能會有人奇怪,為什么自己情愿給出去的錢還能要得回?
我引用網上一位吳律師的觀點:
“要知道在一審和二審階段,雙方的爭議焦點在于轉賬和買車的性質,是適用婚姻法關于彩禮的規定,還是適用于合同法關于贈予的規定。 但這只是我們所看到的表象。二審判決中有一句話說明了本案的本質,說是一審法院適用法律并無不當,較為準確。 符合民法總則的公平原則和公序良俗原則。換句話來說就是,如果支持女方,也就違背了公平原則和公序良俗原則,這個就是案件的本質。”
他們二人之間的80多萬根本就不包括普通的吃飯,普通的送禮物,普通紅包這些,大額的比如說5200以上的才被法庭認為是“附條件的贈與”,才“以彩禮論”的。
而彩禮當然可以追要回來,因為你們分手了不結婚了。這個案件不管怎樣都是女方必輸。
事實雖然很殘酷,但不得不接受,在法律上愛情不值錢,青春也不值錢,性和貞操同樣不值錢。因為你付出的青春和時間,在法律上,男方同樣也付出了。
用美色、性和青春換取金錢,是很多女生的人生態度,甚至說已經蛻化成一種本能。但是,很遺憾,你認為最寶貴的東西,在法律上卻分文不值。
要牢記一句話:法律保護的是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線,打擊的是顯示公平和不勞而獲。
“86萬彩禮事件”應該給所有年輕想走捷徑的漂亮姑娘,敲響警鐘。不要覺得老男人的錢好騙,他們真的會那么蠢舍得給你砸錢嗎?你所拿的錢都是有目的的。
不屬于你的東西,永遠都不能拿,所有的東西都是明碼標價的,你拿了就得付出應有的代價。
也有網友說:那這豈不是會助長一些老男人玩弄漂亮姑娘,助長不良的社會風氣?
我想說的是,要看你自己是什么樣的人,要時刻給自己提個醒,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企圖靠所謂有錢人改變命運,你還是得靠自己走正道,而不是走所謂的捷徑。
人生沒有捷徑可走,年輕的姑娘長得漂亮是好事,但是不要拿青春美貌來買賣,否則,你早晚會吃虧的。
也大可不必擔心會助長歪風邪氣,因為法律上對于“附條件的贈予”這一點的認定是有條件的。
即便是兩起案件當中,法院要求退回的也只是其中一部分,日常戀愛生活中的男方支出是不予退還的,尤其是男方無條件的贈予基本上法律是不會支持退回的。
當然具體得根據案例進行分析,很多時候無法一桿子打死,得根據證據決定。
另外回顧以上的兩起案件,可以說,四個人可能不同程度都不是什么好鳥,即便法律支持男方追回財物,并不代表我就覺得他們多么正義。
尤其是長沙的沈先生,有孩子,有家庭,有結發妻子,卻婚內出軌空姐,實在是令人不齒。而那位空姐明知對方有家庭,還釣著對方和別的男人開房,同樣惡心之至。
最后,無論你是男生還是女生,都要明白,我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法律保護每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對每個人的行為進行了限制。
請記住,莫貪便宜,自尊自愛永遠是做人的底線。
無論是渣男還是渣女,一旦觸犯了法律,都不要妄想逃過法律的制裁。
因為,人在做,天在看。
*轉載自:鴨梨行動派